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庆市“三进三退”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庆市“三进三退”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庆政发〔201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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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庆市“三进三退”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
庆政发〔2012〕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大庆市“三进三退”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管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关于大庆市“三进三退”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管理意见
为全面提升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强力推进“三进三退”加快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11〕7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对我市奶牛等畜禽“三进三退”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项目建设原则及标准
(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要充分结合东北寒地特点,因地制宜,适应环境,远离村屯,实现人畜分离。养殖场(小区)可参考《大庆市畜牧兽医局标准化牧场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建设和改造,做细养殖场(小区)内部结构的要素配置规划,确保科学推进;做优养殖场(小区)区域布局规划,布局设计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撤乡并村相结合、与村屯间辐射半径相结合,做到建筑紧凑、布局合理、节约用地、方便生产。
(二)坚持标准,突出规模。新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要坚持“三进三退”标准,严格做到进入大户、退出散养,进入牧场、退出庭院,进入小区、退出村屯,逐步实现“人畜分离、大小分离、病健分离、粪尿分离、生产区生活区分离、净道污道分离”和“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管理企业化”的“六分六化”标准。全力推进标准化规模适度养殖,达到以下条件的为规模养殖场:新建奶牛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奶牛存栏达到200头以上的(改扩建存栏达到100头以上的);新建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小区),肉牛年出栏达到200头以上的;新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生猪年出栏达到1000头以上的;新建肉羊舍饲标准化养殖场,肉羊年出栏达到500只以上的;新建肉禽标准化养殖场,肉禽年出栏达到2万只以上的;新建蛋鸡标准化养殖场,蛋鸡年存栏达到1万只以上的。
(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养殖场(小区)主体工程、办公、防疫、监测、繁育、兽医、无害化处理等功能建设齐全;料库、干草棚、青贮窖、料槽、饮水等配套设施完备,整体达到待运营状态。
(四)多元融资,主体明确。按照以养殖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投资为主体、政府扶持为引导、社会融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保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建设主体多元化,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保障标准化规模养殖投资者的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坚持市场化运作,通过以“托牛进区进场”、“牵牛入股入伙”、“交牛统管分养”为主体,以“大户带散户”、“奶站联散户”、“企业吸散户”等经营机制为补充,积极、灵活多样的市场化运作形式,完善各项生产管理机制,做到标准化生产、企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
(五)突出重点,分类推进。重点突出奶牛、肉牛、生猪、禽类标准化规模养殖,依据自然条件优势,分类推进杜尔伯特、林甸牧业主产区以发展优质草原型畜牧业为方向,以实现提质增效、发挥规模效益为突破,重点推进“三进三退”项目建设;让胡路、龙凤、萨尔图、红岗市郊区以发展现代环保都市型畜牧业为方向,以实现节能环保、安全优质为突破,全力推进“三进三退”项目建设;肇州、肇源、大同农牧交错区以发展优质生态农区型畜牧业为方向,以建设替代产业、增加副业收入为突破,典型带动“三进三退”项目建设。各县区要选择建设一批基础好、力量强、有后劲的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健康发展。每个县区要各培养2个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典型,市里将在新建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中培养和选树10个典型(按畜禽种类、规模大小)。
二、项目扶持政策
(一)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抓住国家开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契机,围绕建设现代牧业,加大国家项目申报力度,对符合政策并达到“三进三退”标准的养殖场(小区)重点倾斜,充分发挥项目的拉动作用;利用国家和省、市的畜牧机械补贴、榨奶机械补贴、良种繁育推广、草原改良、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基层兽医室改造等单体项目,对达到“三进三退”标准的养殖场(小区)优先扶持,充分发挥项目的助推作用;同时利用全省牛奶价格调节机制政策、奶牛保险政策、动物防疫应急补贴政策,对达到“三进三退”标准养殖场(小区)协调乳品企业提高奶价、协调保险部门实施保险、对出现应激反应的协调疫苗厂家进行补偿,充分发挥政策的积累作用。
(二)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各级业务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按照市畜牧兽医局提供的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圈舍建设方案和图纸,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规划设计、功能布局、圈舍建设等给予指导;充分放大乡镇畜牧中心服务功能,积极开展运营达产的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实地培训,在品种引进、动物防疫、育种改良、科学饲养等方面给予全程技术支持;建立大庆市畜产品销售网络平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建设,鼓励中介组织加入销售网络,充分发挥专业中介组织对畜产品加工企业的市场协调作用,畅通标准化养殖场(小区)的产品销售渠道。
(三)加大配套服务力度。各县区对验收合格、达到“三进三退”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养殖场(小区),要进一步完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场区的生产运行;要协调电力、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对标准化养殖场(小区)的建设用地、金融贷款、材料采购、种畜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办理执照、登记、证明等相关证照时,提供优先、便利、高效、快捷的服务。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通知》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建设项目进行奖励。市里每年列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以奶牛为主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三、项目监督检查
各级畜牧部门要层层成立督导检查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合理、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一)确保督导检查到位。市畜牧部门要实行定时督查,及时协调解决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县区畜牧部门要实行追踪检查,及时掌握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的形象进程;技术人员要实行驻场验查,及时指导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的建设。
(二)确保建设标准质量。要按照项目质量和建设标准的要求,各级督查组要严格检查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的建设程序、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三)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按照资金随着项目走、项目随着“三进三退”走、验收随着进度走的原则,对以奖代投、以奖代补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逐阶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挤占、截留、滞留、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做到科学规范、公正透明。
(四)确保建设时间进度。各县区要按照年初下达的任务指标,逐级落实。同时对项目建设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县区畜牧部门要及时调查、汇总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将本辖区项目实施情况经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对项目落实不到位、实施进程迟缓、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等现象,将上报市“三进三退”项目领导小组,并在全市通报。
四、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一)建设人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由建设人自主自愿向所在县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交书面申请,填报“三进三退”标准化规模养殖养殖场(小区)统计表。
(二)初步审验。按照竣工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县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竣工达产的养殖场(小区)进行初步审验。审验合格的,畜牧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合格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竣工申请后十五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市畜牧兽医局;审验不合格的,整改合格后可重新申报。
(三)专家审验。市畜牧兽医局组织成立由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和高级工程师等组成的验收专家组,对经各县区初审后的牧场和小区用GPS定位形成地图,逐一审验。专家组现场审验要做到六查六看,查规划,看“三进三退”的设计建设标准是否到位;查布局,看区域布局和内部结构要素配置是否到位;查面积,看建筑面积和畜禽存出栏量是否到位;查账目,看资金投入和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查管理,看各类养殖档案和繁育、投入品、免疫、消毒、畜禽标识、无害化处理等管理措施及制度是否到位;查机制,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否到位。审验合格后审验人员和项目建设人要在现场审验表上逐一签字。
(四)建立档案。验收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资料库,每个牧场和小区要形成一个定位图、一个设施图像、一个档案的系统资料,建档留存。
(五)领导审核。专家组现场审验合格后,经市畜牧部门审核后,将结果报送市“三进三退”项目领导小组审定。
(六)进行公示。通过审定的养殖场(小区)建设情况公示7天,如有举报和异议,由市监察部门牵头,进行现场重新审核,审核结果作为最后结论并向社会公示。
(七)兑现政策。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通知》的标准将奖励资金下发至各县区,各县区应建立健全资金运行手续,在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将奖励资金下发至项目建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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