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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3〕10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2013年1月29日10时30分,黑龙江省东宁县永盛煤矿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7人遇难、6人被困井下。目前,我市煤矿已全部停产放假。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节日期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立即在全市地方煤矿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市)、区辖区内所有煤矿必须停产到位,收缴火工品,全部关闭安全锁。县(市)、区政府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辖区煤矿逐井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每个煤矿都要有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专人包保,确保煤矿真停、停住、停产。
三、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煤矿停产期间的巡查、检查工作,做到每个煤矿都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查。
四、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谁包保、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
五、加强安全视频监控管理,把视频监控检查作为煤矿“打非治违”重要手段,严防煤矿擅自生产或整改。
六、节日期间,要加强地方煤矿24小时安全值班值守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安排领导带班值班值守,不间断开展安全巡查,确保不出现煤矿安全监管空档。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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