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牡政办发〔2015〕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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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牡政办发〔2015〕47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我市发展建设现代化大农业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结合我市实际状况与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推进优质绿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发展精准农业、加强质量溯源监管和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生产生活信息服务为重点,充分发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作用,以互联网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为手段,整合资源打造牡丹江市集专业性和综合性于一体的“互联网+农业”航母,做大规模做强品牌,实现优质优价,实现种的好卖的好。
(二)发展目标。以“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建设为推动点,按照综合服务、营销平台、质量追溯三位一体的定位,深入推进“互联网+综合服务”、“互联网+电商平台”、“互联网+示范基地”三种模式,激发和释放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1.农村信息服务便捷高效。依托我市原有平台构建全市“互联网+农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我市“互联网+农业”的大数据应用公共服务,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化示范点持续扩张,覆盖面不断扩大,应用移动终端开展服务加快普及,农民获得的信息服务日益丰富、便捷。2015年底前,农村信息化服务示范点建设数量达到350个,到2018年要覆盖全部行政村,达到876个。
2.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引导绿色食品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高标准基地积极开展优质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开展线上营销。2015年底前,全市农产品线上交易总额达到13亿元,到2018年达到30亿元。
3.质量追溯系统广泛覆盖。在现有的市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基础上,健全追溯数据录入、监管信息综合统计、追溯码生成和终端查询等功能,为消费者提供系统完备、查询便捷的农产品质量信息服务,形成“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2015年底前,将全市50%的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及其产品纳入市级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到2018年,全市所有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及其产品都要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4.精准农业信息系统加快应用。建立健全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监测管理、灾害预警预报、远程视频诊断等系统,开展农业物联网生产示范。2015年底前,完成物联网小区信息平台开发及信息设备调试。到2018年,在全市30%的高标准建设基地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
5.农村互联网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互联网+农业”的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健全完善,开展“互联网+农业”创业的人员大幅增长。2015年底前,全市培训“互联网+农业”人员达到500人,到2018年达到2000人。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打造互联网应用型农业经营主体。
树立互联网思维。通过典型示范、学习培训、指导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顺应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的新趋势,加快转变传统生产观念,牢固树立“互联网+”经营理念,在生产、加工、营销等各环节主动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打造生产经营新的增长点。引导合作社发挥规模经营优势,积极探索物联网技术应用,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开办特色网店,加强线上销售,向互联网要效益。(市农委牵头,市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供销社配合)
(二)构建全市“互联网+农业”公共服务平台。
1.整合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我市农业农村特点和应用需求,围绕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依托我市原有农业电子服务综合平台,构建全市“互联网+农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我市“互联网+农业”的大数据应用公共服务,促进信息化与农业的有效对接,提升我市农业信息化水平。采取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方式,加速整合域内现有特色农业产加销服网络平台资源,组建区域“互联网+特色农业联盟”,实行服务全程化、营销网络化相结合的模式,带动形成统一品牌,提升整体竞争力。(市农委牵头,市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供销社配合)
2.推进农业综合管理信息化服务。整合全市农业、林业、水利、土壤、气象等涉农信息资源,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应急指挥调度、灾害预警预报、执法监管、远程视频诊断、产权交易、农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农业行政效能。(市农委牵头,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省农科院牡丹江分院配合)
(三)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1.发展多样化电子商务销售模式。鼓励和引导我市涉农企业自建农业电商平台,与第三方电商或者物流企业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销售,积极推动宁安源丰、东宁雨润等大型批发市场电商项目建设,加快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产品市场物流体系,力争打造一批知名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大宗农产品网上B2B交易,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采购商对接,实现大宗农产品线上交易。瞄准高端产品和消费人群,发展有机农产品私人和集团定制,实现优质优价,提高种植收益。发展O2O交易,开展线上下单、线下体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方式。(市农委牵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配合)
2.推进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利用农村网格化管理、村邮站、供销网点等设施与资源,充分发挥村级超市、农资店、村级综合服务社、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党支部等主体作用,大力推进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建设。引导合作社发挥规模经营优势,积极探索物联网技术应用,开辟网上营销渠道,实现由“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市农委牵头,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配合)
3.组织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对示范基地农业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分管同志进行电子商务培训,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指导线上开店营销,确保每个新型经营主体都有“电商明白人”,各级政府都有“互联网+业务干部”。(市农委牵头,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配合)
(四)大力推进互联网+示范基地建设。
1.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全市主要种植业、水产和畜牧生产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全覆盖,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鼓励产品供应高端销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可视监控系统,并将生产过程的视频信号连接传输到销区市场,使省外消费者能够通过视频显示屏幕实时查看基地生产作业和作物生长情况,提高生产环节透明度,提升销区市场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度。(市农委牵头,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信委、市供销社配合)
2.探索高标准基地农产品电商模式。加快引导各类网站、电商平台等机构向基地延伸服务链条,并引导成熟的电商平台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合作,探索多样化电子商务销售模式,促进高标准基地的优质绿色有机农产品与各类电商平台深度融合,通过网络打响我市优质农产品品牌。(市农委牵头,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配合)
3.开展农业物联网生产示范。以设施农业和高标准基地为重点,大力推进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引导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信息技术应用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集约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选择基础条件好基地作为示范点,整合资金,聚焦项目,扶持一批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智慧旅游应用示范,打造集物联网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智慧旅游于一体的全国领先的“互联网+农业”示范区。年底前,完成大莫村设施蔬菜物联网小区信息平台开发及4个示范棚室终端信息设备调试。(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省农科院牡丹江分院配合)
(五)全面提升农村信息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以全市农业农村信息化“158格局”(即:完善1个门户网站,建设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基础设施5大版块,推广物联网、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应急指挥、产品溯源、信息采编、信息咨询、远程培训8个应用系统)为依托,推动国家信息化试点乡村服务示范点增容扩面,实现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能培训、市场供求信息等公益服务,将“12316语音热线”、短信、视频等农业服务方式与手机、掌上电脑等移动终端结合,开展专家在线解答,面对面服务,打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供销社、市气象局、省农科院牡丹江分院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互联网+农业”是当前以至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纳入重要日程,摆上突出位置,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各级政府要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互联网+农业”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强基础建设。要加强标准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强化农产品标识和品牌认证,提高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水平,为开展农产品线上销售奠定基础。不断扩大通信网络覆盖面,通信运营商要主动适应“互联网+农业”发展需求,面向农村扩大4G网络信号和宽带接入覆盖率,为农村互联网加快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围绕电子商务企业孵化、人才培训、服务外包、技术研发和物流仓储等多种服务功能,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打造“互联网+农业”高效运营载体。(市农委牵头,各县(市)政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中国联通牡丹江分公司、中国电信牡丹江分公司、中国移动牡丹江分公司配合)
(三)开展试点示范。在绿色有机食品基地中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作为“互联网+农业”试点示范,探索创新发展经验。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互联网+农业”积极培育各类典型,特别要抓好89个“互联网+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围绕精准农业、物联网应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线上营销等各个环节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集成应用、农产品高标准生产、优质品牌开发和产品网上销售等新途径、新模式,示范引导全市“互联网+农业”加快发展。(各县(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四)创造宽松发展环境。加强对“互联网+农业”工作的指导服务,指导各地制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本计划的贯彻落实。搞好人才培养,加强对各级农业部门干部培训,提高互联网意识和工作专业化水平。围绕推动网上创业,重点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互联网知识特别是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都要向“互联网+农业”倾斜,支持农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业态,打造农业新的增长点。(市农委牵头,各县(市)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配合)
(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好典型,定期总结“互联网+农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向中央、省、市级主要新闻媒体推介宣传。要适时组织多种形式的现场交流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促进“互联网+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市农委牵头,市文广新局、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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