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普通高中债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普通高中债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普通高中债务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牡丹江市普通高中债务调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地方公办普通高中负债情况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中债务调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三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上半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摸清地方公办普通高中债务情况。一是逐校、逐项、逐笔核实债务,查清截至2010年末高中债务余额情况;二是调查普通高中债务的起始年和7个年度债务发展变化情况;三是分析债务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四是评估学校的偿债能力,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五是了解学校资产状况;六是分析普通高中债务形成原因,提出加强普通高中债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的债务单位,是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调查的时间范围是:普通高中债务发生的起始年、1997年、1998年、2002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共8个年度。

调查的债务范围是:公办普通高中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其他相关债务,以及未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范围的拖欠工程款、集资款。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市本级地方政府公办普通高中,包括: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中的高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的高中部3种类别。不包括民办、社会力量办高中和中央单位办高中。

三、审计重点及措施

(一)摸清1997年、1998年、2002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7个年度普通高中债务余额(本金)情况。采取的方法和步骤:

1.普通高中政府性债务情况。以今年5月份上报审计署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为准,直接从中提取普通高中的上述7个年度政府性债务情况,并对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债务进行划分。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本级政府普通高中的标准名称和类别。

第二,根据教育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名称,从《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表1、表2、表3中选择提取普通高中政府性债务相关数据。判断属于普通高中债务数据的标准:对于“债务单位名称”为普通高中,即由普通高中直接举借的债务,属于普通高中债务数据提取范围;对于“债务单位名称”为教育部门、财政部门、融资平台公司或其他单位,但“项目单位名称”属于普通高中的,即由教育部门、财政部门、融资平台公司或其他单位举借,用于普通高中的债务,也属于普通高中债务数据提取范围。注意事项:一是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中填报的“债务单位名称”或“项目单位名称”属于多所学校合并填写的情况,需要将债务数据拆分到每所学校。二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中填报的“债务单位名称”或“项目单位名称”为简称或不规范名称,与从教育部门取得的普通高中标准名称存在一定差异的,调查中需认真核实,避免因上述原因导致债务重报、漏报情况。

第三,划分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债务隶属关系,摸清学校债务总额中隶属于高中部的债务额。债务划分原则如下:一是根据债务资金的实际用途或债务形成年度的学校类别,能够准确划分用于高中部的债务,直接计入普通高中债务。二是对于用于高中、初中或小学共用设施建设或全校公共支出,难以划分债务隶属关系的,按照2010年在校普通高中学生人数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比例,对债务进行划分。三是按照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清理化解2005年12月31日前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有关要求锁定的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债务,已划分为义务教育债务的,不得再重新划入高中债务;2005年12月31日以后产生的债务,仍按“三部方案”确定的第一、第二条原则划分。严禁对学校债务进行重复统计,不得将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同一笔债务,既列入义务教育债务,又列入高中债务。

2.普通高中集资形成的债务情况。

以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集资情况为基础,摸清7个年度普通高中集资形成的债务情况。对于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划分出高中部的集资债务额。

3.地方政府性债务之外的拖欠工程款情况。

为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债务情况,此次调查要将上半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未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范围的,地方政府不负有偿还或担保责任的拖欠工程款纳入此次调查范围,要在对债务单位提供的账、表、凭证、债务合同、借款协议、工程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债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防止漏报、重报、多报。要在开展调查的基础上,摸清7个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之外的普通高中学校拖欠工程款情况。对于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划分出高中部的拖欠工程款情况。

(二)调查普通高中债务发生起始情况。采取的方法和步骤:

以2010年公办普通高中为对象,调查每所普通高中债务发生的起始年及起始年的债务规模。

(三)分析债务资金的来源和用途。采取的方法和步骤:

普通高中政府性债务的资金来源按照《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表1、表2和表3第16列至第18列数据直接填报;集资形成的债务和地方政府性债务之外的拖欠工程款债务资金来源统一填报为“集资”和“拖欠工程款”。债务资金用途分为:“用于基本建设支出”、“用于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支出”和“用于其他支出”3种类型,根据此次调查确认的债务资金实际用途填报。

(四)评估学校的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采取的方法和步骤:

调查了解各学校2010年度收入、支出状况及年末资产负债情况,根据2010年逾期债务率、借新还旧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结合学校2010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收入总额、当年还本付息额与收支结余的对比分析,评估学校的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揭示和反映债务负担对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带来的影响和主要问题。

(五)了解学校的资产状况。采取的方法和步骤:

调查了解各学校2010年末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图书藏量、固定资产总值、仪器设备总值等资产状况。对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教基〔2003〕5号)等相关办学标准,了解负债学校达到或超出基本规划标准的情况。

(六)普通高中债务的形成原因及调查建议。采取的方法和步骤:

1.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从满足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普通高中办学成本分担机制不完善,学校规划不科学、盲目升级达标等方面对普通高中债务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

2.针对本地区普通高中债务情况及形成原因,提出加强普通高中债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审计组织及分工

此次调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三部方案”,工作中不得随意变通,扩大或缩小普通高中债务认定范围。我市高中债务调查是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审计、教育、财政三部门联合实施,调查情况表须经三个部门共同签章确认。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公办普通高中债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审计、教育、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普通高中债务调查联合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调查期间,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具体承担联合工作组日常工作。

组长:李玉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金秀兰市审计局局长

关强市教育局局长

张光明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佟卫东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健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张涛市财政局工会主席

办公室主任:金秀兰(兼)

办公室内设四个工作组:

联络指导组

成员:孙理彬阚玉敏张晓晶付强

负责债务调查工作对上联系、对下指导,方案讲解、培训和问题解答,修改完善调查方案,审核统计报表,总结组织方式和方法,汇总调查工作情况等。

技术保障组

成员:田方邵群涛

负责债务调查工作期间的视频、网络通讯和数据审核、汇总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保障。

业务审理组

成员:高晖单成跃

负责审核调查及报表填报工作中的各项程序、调查内容是否严格按《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充分,保证调查内容准确完整。

综合动态组

成员:张志敏梅广军

负责债务调查的宣传和对上的动态反映。要与各审计组保持工作的联动,按时收集、传递信息,实时交换工作动态,及时反映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参与调查部门的责任划分。

1.审计部门:一是牵头组织、协调、召集分工部门共同认定、分析、确认此次需补充的高中债务;二是会同教育部门分析省政府下传《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数据和筛选已确定的我市普通高中,逐校7个年度政府性债务情况;三是会同财政、教育部门逐校、逐项、逐笔核实我市普通高中债务真实性与合理性;四是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分析普通高中债务的形成原因,提出加强普通高中债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五是汇总上报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债务的调查情况。

2.教育部门:一是负责提供债务人的数量和确定本级政府普通高中的标准名称和类别;二是依据省政府下传《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数据中筛选已确定的我市普通高中,逐校7个年度政府性债务情况,据此组织有关债务学校依照“三部方案”,确认此次调查所需补充的债务项目及债务额;三是组织、召集债务学校人员配合好此次调查所需填报六个初表,组织做好债务项目内容的举证及收集相关佐证资料。

3.财政部门:一是依据教育部门组织债务学校填报的六个初表及其佐证资料确认其债务的真实性、合理性与有效性;二是分析普通高中债务的形成原因,提出加强普通高中债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查任务分工。

普通高中债务调查分工表

组别

组长

成员

负责调查学校

第一组

李文玉

孙向红、冯春凯、李波、董云山

一中

第二组

王凤英

刘艳、汪海涛、张永熠、刘庆帅

五中、十五中

第三组

王萍

孙凡力、李晓辉、张晓晶、阚玉敏

二中及其他学校

(四)调查工作进度安排

各调查组所负责调查项目全部计划完成时间16个工作日,包括:现场调查、填制报表及起草报告等环节,没有预留工作日,小组截止工作日10月30日。

五、调查管理要求

(一)调查实施要求。

要防止重报、漏报,包含三层内容:一是此次普通高中债务调查是在同级政府组织领导下,由审计、教育、财政三部门共同实施的一项调查工作。二是根据市教育局确定的本级政府普通高中标准名称和类别,从《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表1、表2、表3中选择提取普通高中政府性债务相关数据。三是按照雷达处长培训时归纳的,“此次调查主要工作内容:提取、划分、补充”,数据用审计署上传数据,各组根据上传数据自行提取,债务学校为联合中学,高中部分按在校生划分。

(二)质量控制要求。

1.各调查组履行程序、收集使用债务证据、编制各类审计文书和文本等均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审计业务质量控制规范执行。

2.把握总体,抓住重点。不仅要掌握债务单位的债务规模,还要了解债务单位的财务、资产等的总体情况和办学标准(低、基本达标、超标),要全面按照“三部方案”规定的调查内容,不得漏项或内容不全。

3.这次调查主要涉及的拖欠工程款,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住工程实际存在的真实性和实物量的合理性。

(三)工作纪律要求。

加强保密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不准私自对外发表与本次调查工作相关的意见。

附件:普通高中债务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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