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预算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牡政办发 〔2009〕30号
颁布日期:2009-07-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预算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预算改革试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牡丹江市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预算改革试行方案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和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和建立我市财政支出绩效预算及评价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精神,以改革现行财政资金支出行为和方式,强化公共支出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依据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和合规性、合理有效性的评判情况,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手段,加快支出预算改革步伐,逐步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财政支出绩效预算及评价体系,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综合评价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预算规模,通过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较和评价分析,判断支出的行为过程和执行的业绩、效果优劣,对完成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稳步推进原则。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进行先期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在做好重点项目跟踪评价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对部门和全部支出的绩效评价,保证绩效预算工作的可行性、操作性和科学性。

(三)成本效益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政府财政支出预算规模。财政支出的安排以效益为中心,通过成本效益核算,控制不合理开支,追求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使财政资源达到最优配置。

(四)真实公正原则。根据财政支出管理现状,确定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及标准,保证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真实可靠,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象,确定相应的评价方法,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五)科学规范原则。充分考虑财政支出的特点和运作过程,真实反映和衡量不同资金使用受益单位(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评价行为始终贯穿和反映财政资金运作的全过程,规范公共支出项目的选项、审批、监管、审核功能,使绩效预算及评价对公共支出和预算管理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工作内容

本着“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为突破口,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有序地建立项目绩效预算、部门绩效预算和财政综合绩效预算等三个层面的绩效预算及评价体系。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要以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评判标准,以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规范地进行权衡比较和综合判断。

(一)主要内容。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经济效益、项目的社会效益、项目可持续性影响、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风险性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教育、农业、社会保障、基础建设等财政支出,对一般性、常规性财政支出暂不进行绩效评价。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逐步扩大绩效评价实施范围。

(二)评价指标。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通用)指标,一类是个性(选定)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家(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被普遍应用在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个性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目标来设置(选定)的特定指标。

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绩效指标根据财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类型,同时兼顾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分为九大类,每类设立支出类型评价“指标库”,针对不同项目的绩效评价内容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修正指标根据所处环境、行业的特点,对环境、社会发展、长期体现的效益的影响来对评价结果作出修正。

(三)评价方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包括:

1.成本–效益比较法。针对财政支出确定的目标,在目标效益额相同的情况下,对支出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2.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3.摊提计算法。研究某项支出通过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时限,即计算投资回收期或投资风险。摊提时间越短,风险越小。

4.最低成本法。在某项公共支出不易观测或计算其效益大小的情况下,可采取比较多个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评价和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

5.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分析所有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6.历史动态比较法。将历史上各时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分析比较,确定公共支出效率变化的情况。

7.横向比较法。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8.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9.财政部、省财政厅制订的其它方法。

在实施绩效评价时,根据支出项目的不同情况可以只采用一种方法,也可以多种方法同时进行。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试点阶段(2009年)。选取市本级200万元以上5个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评价试点,通过试点,探索经验,系统研究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扩面完善阶段(201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取一定数量预算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进一步扩大试点,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形成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体系。

(三)规范实施阶段(2011年)。全面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将所有财政支出资金纳入评价范围。

五、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财政支出绩效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评价,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管理方式。财政支出绩效预算的编制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管理,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分级实施。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可邀请人大、审计部门参与或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主要指专业化程度高、技术性强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实施评价机构要按规定撰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部门以后年度安排财政支出预算的参考依据。综合评价结果用于判断财政资金配置的合理性,以准确把握财政决策和政策效应。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后,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以加强部门财政资金运用和行为监督,体现和增加财政支出公正性和透明度。

为确保绩效预算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设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君,副组长:张光明(常务)、付越凯、郑杰、韩润森、温庆林、冯伟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局预算科、监督处及财政主管业务科(处)室组成,负责组织实施。

各城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落实涉及本部门的各项绩效评价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利用工作,确保财政支出评价工作顺利启动和有效开展。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