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牡政办综〔2009〕24号
颁布日期:2009-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关于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要求,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省质监局统一部署,结合牡丹江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及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扩大内需、稳定外贸、调整结构、促进增长的总体要求,树立大质量观念,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着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成为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的打基础、作贡献、树形象之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促使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普遍提高,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质量监管体系和自控能力明显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健全、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政府、部门、企业质量安全投入和责任落实到位。杜绝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群众对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优势产业和主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大项目建设成果显著,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明显增强。

三、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产品。把米、面、油、乳制品、桶装饮用水等食品和特种设备以及农资、建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产品,关系工农业生产和民生计量的产品和计量行为作为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优势产业。强化食品、医药、木业等支柱产业的监督服务力度,发挥名牌的引领带动作用、标准化的示范作用、计量的技术保障作用、认证认可的推动促进作用,促进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树立质量和效益的标杆,做大做强产业支撑,叫响牡丹江品牌。

(三)突出企业作用。始终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把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作为整个活动的关健。引导动员全市85%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开展查质量责任意识、查质量安全水平、查质量保证体系、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访问用户的“五查一访”活动。

(四)突出基础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加强企业的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等基础工作和全过程监管,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四、工作内容

(一)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全面加强质量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搞好质量提升规划,明确今明两年全市质量发展目标和任务、政策措施;建立牡丹江市质量奖励制度,出台《牡丹江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办法》,对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为质量进步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完成“市局两个月一分析、县(市)局一个月一分析”的工作任务,定期向当地政府提供有价值的质量分析报告。

2.全面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各县(市)都要制定质量兴市(县)工作方案,立足质量振兴,促进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经济增长和质量提升的双重目标。宣传贯彻《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对各地质量兴市(县)工作进行考核,对组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3.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组织黑龙江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推动企业争创中国名牌和世界知名品牌。今年,要在提升黑龙江名牌产品水平与档次上下功夫,力求多出精品、多出新品,为中国名牌和世界知名品牌储备名优产品库。

4.充分发挥企业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订高于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努力占领技术制高点。动员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教育培训活动,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推动广大企业走质量兴企道路。

(二)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条件。采取特种设备许可、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等措施,对食品等涉及生产安全和人身健康的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审查和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2.加强对各类企业生产过程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并落实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将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道生产环节和关键岗位。

3.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涉及国计民生和食品、日用消费品、建材、农资等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续跟踪和监管,突出抽查质量问题多、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和存在共性质量问题的地区,加大定期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的覆盖面,对涉及粮食安全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的品种增加抽查频次,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4.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严格执行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以食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加快建立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研究、判别、快速处置制度为中心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努力把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制度、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企业质量信用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度高的企业给予鼓励和奖励。

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合有关部门在装备制造、油气化工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大带缺陷设备报废力度;开展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等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两类设备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态势,进一步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以县(市)为单位,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全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覆盖率要达到20%,对无证清洗锅炉等行为进行有力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行聘用备案制度。

(三)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1.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即查生产企业,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责任;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深入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继续抓好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突出“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和“两个前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2.认真组织农资专项打假行动。从3月份到5月底,通过开展全市护农“春雷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和农资产品重点销售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全力实现“春雷行动”6项工程9个100%的工作目标。

3.组织建材、装修装饰材料和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以国家拉动内需基础建设所需钢材、水泥等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防止劣质建材、有毒有害装修装饰材料和劣质絮用纤维制品流入市场,对“黑心棉”制售窝点及学校、医院等使用单位使用的黑心棉要进行专项执法打假和治理整顿。

4.组织开展家电下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加强监督,依托“春雷行动”网络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非法加工组装废旧家电、制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的违法行为。

5.开展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处无证生产、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强对POS防作弊系统的后续监管工作。对涉及民生的水表、电表、煤气表、电子计价秤和大型衡器、加油机等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6.深入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大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对于在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和今年现场监察中发现的隐患设备,要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7.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以涉及国计民生和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对质量问题较多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产品质量区域整治工作机制。

(四)深入开展“春雷行动”,建立维农护农长效机制。

1.助推“网络维农”工程。进一步完善12365和“春雷热线”网络建设,形成“市局指挥、县局调度、基层执行”的电子维权网络,12365和“春雷热线”(县)市开通率要达到100%。

2.助推“监管护农”工程。对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产品和重点销售区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实现4个100%(即农资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涉农案件查办率100%、涉农产品省级定期监督检查和市地级监督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启用POS系统的加油机和粮库等大型衡器的计量检定工作实现100%)。开展各类涉农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对农用建材、装饰材料、水泵、农用柴油等重点涉农产品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家电下乡”等重点活动所涉及产品的质量监管。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实施分期分批系统性整治,确保整治一类产品,净化一个领域。

3.助推“品牌富农”工程。加大对地方特色名优农产品培育扶持力度,引导涉农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一是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快速规范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申证企业可走“食品许可绿色通道”,通过制定地方标准或农产品生产加工操作规范,引导和规范具有地方特色且量大面广的地方农产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二是推动名牌战略实施。加大农民自办企业和乡镇企业名牌培育工作,加大对响水米业、奎山粉条等涉农企业的扶持力度,力争完成鑫鹏肉业猪肉、绥芬河维多宝黑木耳等5个涉农产品的省名牌培育推荐工作,各县(市)局要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名牌特色产品展示厅设置率要达到100%,并选择市场占有率大、质量合格稳定和农民急需的地方名优涉农产品,至少举办两次下乡活动。

4.助推“标准惠农”工程。以服务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为重点,突出宣传引导、典型示范、效益带动,着力抓好农业标准化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农业标准化知识竞赛活动,要发扬夺冠精神,力争位次前移。二是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培育力度。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各级示范区梯次结构发展的良好态势,要保持稳定,力求突破,7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示范区中未通过验收的要在年底前全部通过阶段性验收。把握示范区与示范户两个关键点,发挥林口烤烟省级精品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加大精品示范区培育力度,力争每个县(市)都培育出自己的精品示范区,典型示范户。三是加大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力度,每个县(市)局重点帮扶1-2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全系统要指导涉农企业制订农产品及加工品标准15项,每个县(市)局要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农业地方标准1-2项。四是选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推广“公司+标准+农户+基地”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标准化试点工作。

5.助推“安全保农”工程。全面强化两个安全,构建平安村屯,放心村屯。对乳制品等12类重点食品开展全面检查,彻查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逐一消除安全隐患。要发挥食品安全“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和食品公共安全检测车机动性作用,努力实现2个100%(即乡镇巡查覆盖面达到100%,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签定率100%)。以保障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加大对农村浴池锅炉、采暖锅炉、小作坊工业锅炉和压力容器以及液化气瓶的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在农村销售翻新报废气瓶的违法行为,全方位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常识,确保在农村在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实现全年农村每万台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0.74和0.84以下的目标。

6.助推“宣传育农”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农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有关识假辨假知识,增强农民防范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有利于农资市场整治和监管的舆论氛围。今年,要继续深化村级公共计量服务站、乡镇农业标准化广播站的建设,力争村级计量公正服务站设置率达到100%,农业标准化广播站覆盖面显著提升。

(五)继续围绕全市大项目建设,努力做好质量服务工作。

1.围绕全市41个大项目建设工作,开展绿色通道服务、零距离服务、登门服务、跟踪服务和免费服务活动。一是深入大项目建设企业,介绍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引导大项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督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大项目在高质量、高水平上建设运行。二是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平台的作用,为大项目建设企业开展标准信息平台服务。提供标准查询等。三是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的技术能力,为大项目建设企业开展检验测试技术服务。为其提升质量检测能力,提高检测技术水平,预防质量安全风险,提供周到、高水平的检测技术服务。四是面向所有制造业工业企业,大力开展质量培训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技术、信息、人才等优势,积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质量法制、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检测技术、贸易技术壁垒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企业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五是大力开展“抓质量、讲诚信、负责任”活动。建立健全以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快速反应制度等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机制。适时开展质量分析工作,向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质量分析数据及对策建议。

2.大力开展帮助企业渡难关优质服务活动。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执行“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收费”、“八公开”、“六项制度”、“四个文明”和“八不准”制度,从速、从便、从优的为大项目建设办理生产许可证、食品市场准入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使用许可、计量检定认证和实验室计量认证、产品及管理体系认证等。对重大项目审批实行全程代办制,提高办结速度。

3.深入推进“两个前移”,进一步提高服务大项目效能。将部分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以移动式、便携式、车载式前移,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前移,整合资源,为大项目建设单位提升质量检测能力,预防质量安全风险,提供周到细致、高水平的检测技术服务。

(六)大力开展质量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以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质量振兴为核心,面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策划、实施重大宣传主题和重大宣教活动,大张旗鼓地、广泛持续地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提升对于科学发展,实现国家当前和长远发展目标的重大意义;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宣传“春雷行动”和“质量和安全年”的活动成效;树立一批质量诚信企业,曝光一批典型质量违法行为。

2.开展质量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厂房、进校区和进乡村活动,举办以质量知识大赛;召开全省各级QC小组成果发布会;面向消费者开展质量信息咨询等服务活动。

3.组织好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摄影、书法比赛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书画展;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介,开设专题栏目,建立“质量和安全年”网络信息平台,加强新闻报道。

4.成立宣传办,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各县(市)要成立“质量和安全年”宣传办,由一把手亲自抓。选派业务过硬、有宣传经验的人员作为宣传联络员。宣传办主任和宣传联络员要24小时开机,重大事件及时协调沟通。

(七)着力抓好质量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加强质量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以全省质监系统第三批法律人才选拔等活动为载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2.加强标准化工作。加快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健全我市目前现有标准体系;加快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步伐,提高标准质量水平;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加快技术标准平台建设。加强标准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好全省标准化知识竞赛有关备赛工作。

3.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计量技术研究,探索建立市级计量检测移动实验室,提高计量测试技术水平。

4.发挥认证认可作用。加强对食品、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认证工作和认证技术规范的管理,完善认证认可标准体系,提高认证质量,加强证后监管工作。加强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实验室的监管,通过开展能力验证、监督检查等工作,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保证出具数据的准确可靠。

5.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推动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加快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发制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检测水平。要通过增加高科技含量的检测仪器设备,努力构建起以市级质检机构为主力,以县级质检机构为基础,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优势互补的质量监督检验网络。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决定成立“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冯贵堂

副组长:柏平、李立刚、孙国志、李守波

执行组长:李立刚

领导小组下设指导办、综合办、宣传办。

指导办主任:南震

成员:周诚、关德忱、苏福海、李景波

联系电话:8888334(传真)、888838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综合办主任:高鹏

成员:卢迪、刘琪

联系电话:8888447、8888477,8888449(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宣传办主任:吕东太

成员:齐君、黄巍

联系电话:8888391、888839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各县(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本辖区“质量和安全年”各项工作。

六、行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9年3月6日至3月15日)。市局成立“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下发“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工作。县(市)质监局分别成立“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办公室并制定方案,各县(市)质监局组织“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启动仪式。

(二)实施推进阶段(2009年3月16日至10月1日)。各县(市)按照全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市局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汇报会,听取各地阶段性行动情况汇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巩固扩大战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我局开展“质量和安全年”工作成果。

(三)考核验收和评议总结阶段(2009年10月2日至11月2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要求,由市局组织对各地“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行考核验收。

七、有关要求

(一)深化认识,全力提升“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社会影响力。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各级质检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上来。各县(市)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办事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做好部署、落实、宣传、统计、协调和信息沟通等具体工作。同时要建立质监部门与各级新闻媒体联络员制度,对重大的工作报道和重要的宣传报道信息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部门间沟通,协调配合,统一行动,合力提升“质量和安全年”的社会影响力。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各县(市)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作好动员,精心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区域配合,形成质监工作合力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力量。

(三)全系统动员,全方位参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全系统所有单位都要积极、主动参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直属技术机构、学会协会,都要根据职责制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本部门具体工作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四)加强交流,保障信息畅通。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各县(市)局从二季度起,将各自的重要活动计划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上报市局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办。每个月末要向市局领导小组指导办和综合办报送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工作进度表”,每月向市局综合办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作法、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向宣传办报送影像资料,并做好影像资料的搜集汇总工作。

(五)加强指导和检查,实行区域巡视督导。市局将设置巡视督导组,以机关内设科室为单位,包片负责,定期巡视督导,不仅要督查各地“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进程、方式、效果,以及工作中的亮点、难点和特点,还要对工作开展扎实,效果显著的地区,给与鼓励;对涉农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加强“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验收。市局将分别对各县(市)局及市局直属技术机构进行阶段考核和总体评价,主要考核评价各地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突出的亮点、创新的做法、宣传的影响和取得的实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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