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政府实事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齐政办发〔2012〕4号
颁布日期:2012-0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政府实事的通知

齐政办发〔20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市政府实事经广泛征集、严格筛选、认真论证、市领导审签,已经市政府15届1次常务会议通过,共确定实事30件。现下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012年度市政府实事完成情况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各承办部门要把实事项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认真谋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好责任目标的分解,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落实。一要落实责任领导;二要落实责任部门;三要落实专人负责;四要按季度将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反馈到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在政府网站和媒体上进行公布。

附:2012年市政府实事

http://www.qqhr.gov.cn/Invest_doFindAndUpdateNews.action?newsId=32668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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