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低压配电网建设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低压配电网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发〔2015〕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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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低压配电网建设的意见
黄政办发〔2015〕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加强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是促进黄冈“双强双兴”、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件要事。为解决全市中低压配电网长期存在供电卡口、低电压、网架弱、可靠性低等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现就加强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中低压配电网建设的认识
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已签署《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电网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六年内(2015~2020年),用于湖北中低压配电网的建设投资将达600亿元,其中我市每年至少要完成10亿元投资的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任务,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当前,黄冈中低压电网现状不容乐观。2014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市共有72条10千伏线路重载、占线路总数的10%,3226台10千伏配变重载、占配变总数的16.6%,4185个台区出现低电压现象、占台区总数的21.6%。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建成坚强智能的中低压配电网,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实现“双强双兴”战略的基本保障,抢抓机遇,奋发有为,强力推进中低压配电网建设。
二、明确目标,加快中低压配电网建设的步伐
根据国家电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统一部署,结合中低压配电网发展现状,我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的目标是:以全面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实施建设与改造并举,满足全市未来10年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为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双强双兴”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到2017年,城乡配电网供电能力显著增强,供电可靠性持续提升,基本消除农村配电网供电“卡口”和“低电压”现象,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用电需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流的现代配电网,城乡配电网供电能力充裕,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供电安全标准,供电服务能力和增供扩销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中低压配电网投资规模将超过50亿元。新建、改造配变9581台,新增容量135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667条,长度4533公里,新建、改造低压(380V)线路17135条,长度15168公里。
三、强化领导,建立中低压配电网建设的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经信、国土、规划、林业、园林、交通、公安、城管、供电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推进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信部门,承担日常协调工作。各级配电网建设领导小组,要通过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配电网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协调督办。
(二)落实责任考核。建立中低压配电网建设目标考核制度,其考核纳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考核体系。各级政府每年初应与当地相关部门及单位,签订年度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工程责任书,将工程前期工作、投资规模、建设进度、协调事项、工作责任等,作为年度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要加大追责力度,定期对有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凡不支持或阻挠配电网建设的单位和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建立激励机制。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前优质完成建设工程年度任务的单位,加大其所在县(市、区)下一年度建设工程投资;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的单位,扣减其所在县(市、区)下一年度建设工程投资,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提前完成建设工程任务或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对其所在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工程绩效考核奖励细则,由市配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执行。)
四、明确职责,形成中低压配电网建设的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发改部门负责对需要核准的中低压配电网建设项目,及时下达核准批复;规划部门负责及时将中低压配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城乡规划,将电力设施和线路廊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办理线路廊道审批手续,严格保护已纳入规划的电力设施和线路廊道;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及时办理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工程涉及城区街道、临时占场占道等工程许可手续;国土部门负责及时办理线路廊道审批手续;林业部门负责及时办理中低压配电网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林地通道,优先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确保电力线路廊道永久性的不再栽种超高林木品种;公安部门负责中低压配电网建设项目建设保护,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强行阻扰施工、破坏电力设施和偷窃电力器材等犯罪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及时落实电力杆塔临近道路边线杆位确定和电力电缆穿越道路、附挂桥梁手续办理工作,确保中低压配电网建设项目设备运输通畅;园林部门负责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做好对绿地占用范围内原有绿化植物的迁移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供电部门负责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所属辖区内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协调,动员和组织相关村组积极配合、协同做好工程电杆、设备、材料运输、杆坑及地网开挖、导线牵引、线路通道砍伐清理等工作。全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工程涉及的行政性规费和税收优惠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律依法依规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执行。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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