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我市重点茶饮企业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我市重点茶饮企业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3〕49号

英山县、蕲春县、红安县、黄梅县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我市茶产业发展,扩大黄冈茶叶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挑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茶饮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打造省内一流茶龙头企业。为此,市政府组织专班进行了专题调研,审核了有关县(市)人民政府上报的扶持企业名单、配套支持承诺书和企业参评报告书,评审了茶饮企业申报的发展规划和项目,确定了市级重点扶持的茶饮企业名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企业

英山县志顺茶业有限公司、湖北英山云雾茶业有限公司、蕲春县驹龙园茶业有限公司、红安县老君眉茶场、湖北邢绣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扶持办法

(一)资金投入:市、县两级按照1:1比例共同筹措资金予以扶持,共投入2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1000万元,企业所在县县级财政配套投入共计1000万元。受扶持茶饮企业自筹资金共计投入1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二)资金使用:按照市政府与县政府、县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进行管理与使用。

(三)扶持周期:2014-2016年,共三年。

三、有关要求

(一)受扶持茶饮企业要按照各自项目建设规划,引进名优茶采摘、加工先进设备,配套清洁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工厂房建设,致力于品牌打造和营销,扩大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二)受扶持茶饮企业所在县人民政府要落实配套资金,积极服务企业,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督促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受扶持茶饮企业要有效使用扶持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依法合规使用。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扶持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办和验收。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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