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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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2〕38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2〕55号)精神,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发展思路,把握发展方向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主攻优势产业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特色农机具发展壮大,不断提高农机装备质量和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推动荆州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40万千瓦,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比达到1︰2.5;水稻、油菜、小麦等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农机工业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自主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有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64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有所突破;农机工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一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骨干产品取得突破;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机流通市场和完善的农机售后服务网络。
二、突出发展重点,强化关键措施
(三)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坚持把提升粮食产能放在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首位,大力发展早、中稻机插秧。到2015年,全市早稻机插秧面积达到60%以上,其中集中育秧占80%以上,中稻机插秧面积及集中育秧均达到70%以上。重点推广油菜播种联合作业机、联合收割机和秸秆粉碎还田机,力争到2015年,全市油菜机械直播达到40%以上,机械联合收获水平达到60%以上。重点发展棉花精密点播、中耕管理等中间环节机械,试验示范棉花机械采摘。
(四)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和社会化服务。加强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补充,多种组织形式并存、多种服务功能并重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按照增加数量、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提升能力的原则,全市重点培育40个带动力强的农机示范合作社。到2015年,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250个以上。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全托式”(从种到收全过程由农户委托)、“半托式”(部分生产环节由农户委托)专业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培育和规范各类农机协会、农机作业经纪人(公司)等农机中介组织。建设一批农业机械维修示范网点。加强抗旱排涝和抢收抢种的机械化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抗灾能力和应急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
(五)加强农机作业道路建设。按照“一乡一册图,一村一张图”的要求,明确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科学制定农机作业道路建设规划。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国土整治、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把机耕道建设作为项目建设的必要前提,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通过采取项目实施、财政奖励、“一事一议”等措施,切实解决机耕道建设资金和投工投劳问题。明确村级集体组织为机耕道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土地调整、占地补偿、工程实施和机耕道的日常管护。
(六)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应用。按照增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大力推广普及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高标准举办重点项目、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示范样板。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把农机作业和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组织引导农机制造企业、农机销售企业、农机科研院所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积极参与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实现推广主体的多样化和推广投入的多元化,形成科技推广合力。
(七)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功能齐全、服务优良、高效共享的连接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农业机械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和队伍建设,推进县级农机监理机构改革,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按照“两个全覆盖、一个衔接”的要求,将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纳入基层农技推广改革和建设示范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等项目实施范围,按照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名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标准,定岗定责定人。
(八)推进农机工业发展和创新。坚持市场化导向,以适应荆州地理地貌和耕作特点的特色机械和配套机具为重点,推进机耕船、耕整管理机具、秸秆粉碎还田(回收)机具等产品换代升级,加快技术研发,形成核心技术成果,提升农机工业规模和竞争力。通过政府主导,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在华中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江汉平原农机综合大市场,建立农机新技术研发、新装备展示、技能培训、安全监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三、加大支持力度,放大政策效应
(九)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县两级财政要制定并实施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重点支持水稻集中育秧与机械插秧、油菜机械直播、棉花全程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重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从今年起到2015年,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水稻集中育秧及机插秧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积极开展农机保险业务,对参保农机给予保费补贴。支持农机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技术、智力引进,技术改造投资对农机工业技术改造进行倾斜和重点扶持。
(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支持粮棉油主产区农民购买插秧机、油菜直播机、棉田管理机等实用机械,提高薄弱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重点发展城郊农业瓜果菜设施技术装备。购机补贴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倾斜,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重点推广的农业机械在享受国家购置补贴政策的同时,实行地方叠加补贴,提高补贴额度和比例。
(十一)落实税费和金融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免征农田作业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企业所得税以及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车船税。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整车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建立重要农时农机加油“优先、优质、优惠”制度,对农机用电、用油享受国家农业用电、用油优惠政策。加快制定适合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特点的金融政策。增加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推进大中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业务,提供优惠贷款利率、抵押率,合理确定还贷期限。
四、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
(十二)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农业、经信、水利、国土资源、发改、商务、财政、人社、科技、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安监、工商、税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荆州市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十三)明确部门职责。农业(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农业机械化指导、管理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技能培训、安全监管等工作。农机工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机工业行业管理职能,加快制定贯彻落实农机工业发展政策和管理措施。水利部门要做好排灌设备更新改造规划,推广普及节水灌溉设备。国土资源部门要将农村机耕道纳入农村国土整治建设规划并同步实施。发改部门对符合国家确定的支持方向、前置条件完备、具备产业化条件的农机项目,要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资金,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流通行业的指导,加快农机流通体系建设。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科研开发支持力度。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要督促各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机信贷、保险业务。
2012年12月11日
荆州市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建明市长
副组长王守卫副市长
成员黄君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斌市农业局局长
张明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邓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郝永耀市水利局局长
卢明和市商务局局长
陈儒华市财政局局长
李佑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郑道柏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景圣志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观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丽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宏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身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陈晓铃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黄睿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农机办主任冯锦刚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农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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