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荆政办发〔20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4年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壮腰工程“三年见成效”的见效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专班,落实到专人,层层抓好落实。工作任务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原则上由责任单位中排列第一的牵头,其他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对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工作职责变动,按工作随职能走的原则处理。对《政府工作报告》有要求,而本通知未进行任务分解的,如宏观工作、政府自身建设等,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按《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落实。

三、强化督办,严格考核。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办力度,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检查,重大事项一事一通报,全面落实情况半年一通报,通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市绩考办,作为各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没有完成任务的,不能评为先进,并视其情况,追究责任。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

2014年2月12日

附件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

一、主要工作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10.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外贸出口增长1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9.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0.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荆州供电公司、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改革促转型,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11.把强工业作为壮腰工程的主攻方向,坚持扩量与提质并重,改造传统产业与壮大新兴产业并重,提升工业整体素质,力争第二产业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2.改革财政扶持方式,充分发挥重大产业发展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天使基金和企业生产调度资金的撬动作用,力争装备制造业突破500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3.依托伟特电子、同洲电子、华讯方舟、711厂、明德科技等企业和项目,扩大“中国天谷”聚集效应,打造中部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4.积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食药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5.强化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开展科技型“小巨人”、“助保贷”和融资担保业务,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6.力争中兴能源、福娃集团等企业销售收入过1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粮食局、市农业局,洪湖市政府,监利县政府)

17.支持荆州区石油机械和造纸包装、沙市区机电汽配和针纺服装、江陵县煤电能源、松滋市白酒酿造、公安县汽车零部件、石首市精细化工、监利县粮食加工、洪湖市水产加工等产业发展,推动县域经济争先进位。(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食药监管局、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18.发展工厂化种植和规模化养殖,做大优质水稻、特色蔬菜、名优水产等产业板块。集中连片开展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标准化示范县建设,继续创建“百亿斤粮食大市”,力争今年粮食总产突破80亿斤。(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9.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电子认证、种养殖业在线监测,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食药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20.开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金对接,拉长产业链、延伸价值链,加快构建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农产品网络交易平台,发展涉农“电商”,用信息化技术缩短农民与市场的距离。(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21.继续实施“四个一批”工程,培育一批产值百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园区、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引导企业走全产业链发展之路,推进农产品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2∶1。(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2.抓好江陵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23.进一步理顺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推进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责任单位:市移民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4.加快中心城区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和总体开发利用,启动包括关公文化园在内的荆州古城5A级景区创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打造成中国楚文化展示区、国家大遗址保护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荆州区政府,荆州大遗址保护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25.完善提升楚王车马阵、洪湖岸边是家乡、松滋洈水、石首天鹅洲等景区景点,积极参与江汉运河生态文化旅游城镇带建设,积极对接高铁和长江、汉江沿线城市,发展旅游联盟,开拓客源市场,力争全市旅游综合收入增长20%。(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大遗址保护区管委会)

26.积极发展临港、临铁产业,加快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突破性发展供应链直供直销、物流总部等新兴业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7.推动信息化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建设智慧城市。(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28.实施第二批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落实鼓励消费的信贷和财税政策,扩大社区养老、体育健身、文化创意、信息等服务消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29.强化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征信体系建设,解决金融信息不畅、企业信用不够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30.推进本地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再融资,支持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托管、挂牌、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31.深化农信社改制重组,规范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融资性担保、专业保险等新型金融机构,让金融服务创新更好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市经信委、荆州农村商业银行,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二)以改革优环境,提升发展内生动力。

32.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继续开展企业专利“扫零”工作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产出培育工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33.支持各开发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高科技产业园和高校产业园,努力把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华中农高区管委会)

34.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35.继续实施“金凤人才”计划,更加注重企业家培养。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激励机制,引导人才向经济一线流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36.全面清理不利于市场公平的“土政策”,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非禁即准、宽进严管”为原则,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附加条件和隐性壁垒,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37.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支持非公有制资本依法参与国有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用市场化手段推动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38.加快引进有资质、有实力的中介机构,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坚决打破唯一性、指定性。(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39.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建筑市场。(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40.以改革管理体制为抓手,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环评、能评制度,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41.以创新植树造林机制为抓手,实施“绿满荆州”行动,打造沿江、沿湖、沿河生态绿化带。(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42.以“四城同创”为抓手,加大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护城河、西干渠截污和城区水系连通,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彰显水乡园林城市的生机与灵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四城同创”办,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43.加快洪湖、长湖生态修复,推进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鼓励创建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洪湖湿地局,各县市区政府)

44.加强城市规划控制,科学预留间距和风道、绿道,推进生态治水、管城、护绿,改善城市环境。(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45.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限制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推进城区燃煤锅炉改造,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46.实施清洁家园行动,治理农村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三)以改革扩投资,提升开放开发水平。

47.进一步梳理、规范招商政策,明确产业定位,绘制“产业图谱”,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龙头型的大项目、好项目,力争实际到位资金突破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48.改革招商激励和考核方式,建立招商项目评估机制,注重税收贡献度、产业关联度和环境承载度考量。(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49.健全完善领导包挂、跟踪督办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融资难、征迁难、招工难问题,力争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7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50.加快推进华讯方舟、骏马涂布烟卡纸、中哈能源等26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建设和10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51.确保江南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完成荆松一级公路路基工程,力争东岳庙至卷桥高速公路年底建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荆州区政府,松滋市政府,公安县政府,石首市政府)

52.加快推进江汉平原货运铁路立项和“北煤南运”铁路、洪监高速、武汉城市圈环线洪湖段、潜石高速公路江陵段、江北高速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荆州区旅游公路、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53.全面完成引江济汉通水、通航工程,加快推进荆江大堤综合整治、荆南四河堤防加固、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型泵站改造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政府)

54.突出民生水利,改革小水利投融资体制,加快解决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55.力争荆州开发区新建园区10平方公里、各县市区新建园区5平方公里以上。(责任单位: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56.支持华中农高区创建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农高区核心区建设。(责任单位:华中农高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荆州区政府)

57.探索园区产业供地和企业进退机制,为更多优质项目入驻腾出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华中农高区管委会)

(四)以改革兴城乡,提升城乡整体水平。

58.做大城投融资平台,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市场,推进土地开发融资权拍卖试点,用市场化方式筹措资金。(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59.加快以荆州开发区为主的工业新城、以华中农高区为主的农高新城、以海子湖新区为主的文化旅游新城建设,带动古城人口疏散和旧城改造。(责任单位: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华中农高区管委会,荆州区政府,荆州大遗址保护区管委会,市住建委、市文物旅游局)

60.抓紧实施沙市中学、荆州中学和荆州中心医院搬迁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

61.以战略眼光编制城乡全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土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四规合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62.鼓励创建国家级或省级园林城、环保模范城、卫生城、生态城、文明城等,提升城市功能和文化品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63.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和11个“四化同步”试点乡镇(场)建设,力争每个县市建成1-2个产业集聚、人口集中的中心镇或特色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64.逐步放开建制镇和县市城区落户限制,优先解决已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65.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管理。(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66.全力以赴办好省运会,加快体育中心建设、奥体中心改造、配套场馆升级,全面完成场馆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体育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67.深入开展城市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68.深化城管体制改革,推进执法力量下沉,综合施治交通拥堵、沿街为市等顽疾乱象,确保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五)以改革惠民生,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69.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和均衡预算支出机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把更多新增财力投向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开发等民生事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70.统筹抓好服务企业用工和城乡劳动者就业工作,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并逐步向县市延伸,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农业转移人口、失地农民等群体多渠道就业,支持青年、妇女和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71.积极对接国家社会保险改革方案,进一步探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新途径,把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延伸到村,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72.推进社会救助主体多元化,引导社会资本办社会福利和社区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73.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户”供养水平,重视解决农村“三留守”问题。积极发展慈善、老龄、红十字和残疾人事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74.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稳妥化解村级债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75.开展造血式项目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重点老区、民族乡和插花贫困乡镇扶贫。(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76.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物价补贴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77.更加重视农村教育,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优化中小学校布局,探索建立校长、教师跨区域交流轮岗机制,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78.更加重视素质教育,从学前教育抓起,巩固“两基”成果,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79.更加重视职业教育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办学规模、内涵建设上与社会需求相适应,支持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全省一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0.支持长江大学及其独立学院等在荆高校发展,深化校地合作机制,开创高校建设新局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政府相关部门,荆州区政府)

81.加大公园、公交、公厕建设投入,优化配置停车位,让市民出行更加便捷。(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82.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等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合理布局和配置医疗资源。(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食药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83.继续开展血防综合治理,提高疫区血吸虫防治水平。(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84.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文化惠民工程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机制,加快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85.落实“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86.继续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87.加强档案馆舍与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市档案局、市经信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88.认真抓好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工作,支持驻荆部队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89.推进管理集成、力量下沉,健全覆盖城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90.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司法援助,打造“法治荆州”。(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91.发挥社会团体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强化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92.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多方参与的公共安全监管模式,调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突出抓好交通、消防、校车和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食药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93.完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94.深入推进“平安荆州”建设,打造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三、为民办好实事

95.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扶持创业5000人,带动就业2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亿元;免费培训新型农民2万人,转移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1600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96.新增住房租赁补贴1170户,建成保障性住房1.74万套,在保证建筑质量的基础上,提高舒适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97.解决农村3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98.推进“天网”工程建设,架设A类视频监控探头7400个。(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99.新建农村互助照料活动中心220个;为2.8万对农村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5万名农村留守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向有创业意愿的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小额担保贷款4000万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00.投资1200万元,帮助55家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改用清洁能源、淘汰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01.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0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2万件以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02.免费为100名贫困下肢残疾人安装假肢,为2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10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基本控制药物,为200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中心城区100名残疾人进行家居无障碍设施改造,为2000名0-14岁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集善残疾儿童助养项目。(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03.中心城区购置公交车130台,新建2处公交枢纽场站。(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荆州区政府,公安县政府)

104.建成9个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100家放心粮油连锁店。(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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