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五大科技专项行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发〔2010〕128号
颁布日期:2010-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五大科技专项行动”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发〔2009〕20号)精神,为大力推进科技投融资、产学研合作、创新型企业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等五大科技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五大科技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五大科技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五大科技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宜昌城市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是宜昌经济社会在新起点上实现发展新跨越的必然选择。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五大科技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准确把握“五大科技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大力实施科技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五大科技专项行动”,着力建设科技投融资体系、产学研合作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力争到2015年,把宜昌建设成为三峡区域的科技中心,为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科技投融资专项行动。吸引和利用社会资金、基金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金融信贷等直接、间接投资,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到2015年,建立、引进各类科技投融资机构10家以上,吸引科技投融资资金5亿元,实现银行授信额度100亿元。继续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到2015年,本级财政为3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实现担保总额10亿元。

——产学研结合专项行动。以“9+1”(下派科技副县市区长所在高校和三峡大学)校企产学研合作为重点,新建企校(院)战略合作伙伴50家以上。在化工、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30个以上。建设宜昌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和技术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0个。新建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0家。重点建设省级研发机构10个,引进转化重点科技成果100项,引进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1000名。开展重点科技创新与技术对接活动,组织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50项以上,建设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10个。

——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选择一批中小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培育一批拥有创新产品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通过3年的努力,培育市级及以上创新型企业80-100家。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专项行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抓好柑橘、茶叶、木本油料、高山蔬菜、水产品、食用菌种植、养殖和加工6大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企业。抓好10家以上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校企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为载体的农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创业。建立完善以“农技110”为重点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体系,建立区域科技信息服务站50家。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专项行动。以初创期企业向成长期企业发展、成长期企业向扩张期和上市后备企业发展为方向,形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过程服务的孵化抚育体系、投融资服务体系、技术创新与产学研合作促进体系、创新支撑平台体系和政策辅导服务体系,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走特色化、专业化、区域化发展之路,建成一批中小企业聚集的产业集群和“示范区”。每年重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0-50家,实现30%以上的整体增长速度。到2015年,争取100家企业进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力争形成5-10家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

三、全面落实大力推进“五大科技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

(一)创新科技体制机制,破解企业技术创新难题。切实落实国家、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一系列政策。建立强有力的长效落实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整合科技资源,积极探索新的科技项目组织方式。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面向重点产业,实现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突破共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建立一批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建立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体系,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创新资源的集成与整合;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切实加强与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和层次。

(二)创新科技支撑重点产业工作机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重点产业倍增计划为指南,建立产业科技规划为导向、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重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跟进的工作机制。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重点培育一批极具增长潜力的产业集群,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在某些关键技术、细分领域、战略产业方面打造领先优势。加快重点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开发,以重点骨干企业为实施主体,以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为研发平台,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加快实施一批产业化项目,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特点和阶段给予倾斜扶持,不断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加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培育优势特色农业,提高主导品种品质,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农业加工业科技进步。积极开展农产品保鲜、包装、储运、精深加工等技术研究,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做好农村科技信息化和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四)加强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提高对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环境建设,增强创新集聚和辐射功能,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创业孵化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技术经纪服务、科技成果交易服务、科技评估、投融资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推进集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科技文献信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投融资服务、科技创业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为一体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开发区建设和服务水平。支持各类工业园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培育主导产业,促进配套产业集聚,形成特色园区。

(五)促进财政科技投入与金融相结合,加快构建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各级财政要按照《科技进步法》的要求增加科技投入,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探索建立政府资金引导与社会投入的有效机制和信保贷联动机制,支持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等金融创新服务。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海外资本共同投入的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实施创新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融资。

(六)创新人才集聚机制,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研领军人才队伍、应用型技能人才队伍、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实用人才培养。着力引进创新型人才。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引进等方式,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宜创新创业。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建立人才流动绿色通道。研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办法,完善技术作价入股、科技成果参与分配等产权激励制度,建立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

(七)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崇尚科学、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社会风尚,形成有利于创新的城市文化。深入开展科技宣传和科普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大力开展科技人员学术交流、青少年发明创造、职工技能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试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资源的能力,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和名牌。

四、切实加强对“五大科技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宜昌市推进“五大科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广电局、知识产权局、科协、人行宜昌中心支行、宜昌银监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五大科技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五大科技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提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强化统筹协调,集成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五大科技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考核评价。省政府已将推进“五大科技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对市州县科技进步工作的综合考评。市推进“五大专项科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五大专项科技行动”考核评价体系,把相关目标任务分解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中,进一步明确考评对象,细化考评步骤,确保考评实效。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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