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激情三峡·创业宜昌2009”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发[2009]041号
颁布日期:2009-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激情三峡·创业宜昌2009”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9]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9〕20号)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推崇创业、服务和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激情三峡·创业宜昌2009”为主题的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实践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眼于经济社会全局,加快发展、增强活力、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当前金融危机、解决就业问题、增加就业岗位的迫切需要;是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宜昌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激情三峡·创业宜昌2009”全民创业实践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有利于形成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改善民生,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

二、活动内容

“激情三峡·创业宜昌2009”全民创业实践活动以创业就业一卡通服务为载体,以评选表彰十名创业明星和百名创业带头人为切入点,以开展中小企业牵手行动、创建十个创业示范区为抓手,以帮扶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创业就业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的,充分发挥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群团组织和各县市区的主观能动性,借助各新闻媒体的辐射引导作用,扎扎实实地组织好全民创业实践活动。

(一)开展创业就业一卡通服务活动。为方便广大劳动者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能够更直观地了解现行创业就业政策,有效得到创业就业扶持,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出台的创业就业政策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归纳,组织编写创业就业一卡通,集创业就业政策、社会保险、权益维护、培训鉴定等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于一体,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服务程序、咨询方式,成为劳动者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工具书,并通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街道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以及网络、报刊、橱窗,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广覆盖地进行宣传推介。

(二)开展创业明星和创业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市上下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发掘扶持一批敢创业、能创业、创好业的典型,展示创业风采,引导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自主创业、能力创业道路。评选表彰活动采取单位推荐、评审团专家评选和公众投票等方式,产生10名“宜昌市十佳创业明星”和100名创业带头人。参选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创业者,主要包括大学生(含大量吸纳大学生就业的创业典型,下同)、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失地农民等不同群体。具体评选方式为:(1)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分别负责组织推荐10名以上创业典型,向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2)专家评审团对各单位推荐的创业典型进行评选,确定产生110名创业典型。专家评审团由市创业促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三峡大学知名教授、知名企业家、资深人士等组成。(3)将评选出的110名创业典型的创业事迹在《三峡日报》、《三峡晚报》、三峡热线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接受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团根据网络投票情况,拟定10名“宜昌市十佳创业明星”和100名创业带头人候选人名单,报市政府审定表彰。

(三)开展中小企业牵手行动。一是做好扶企稳岗工作。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贯彻国家三部门文件精神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精神,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适当下调企业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继续按上年度社平工资80%至100%标准执行,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加强失业调控,加强部门协作,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用工岗位,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二是举办中小企业技能人才专场招聘会。全市各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针对中小企业的用工需求,每月或每季度开展一场专场招聘会,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10000名以上的中高级技能人才。三是举办中小企业发展和创业博览会。今年年底,市政府将举办宜昌首届中小企业发展和创业博览会,为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帮助开拓市场。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要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发推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好项目、好成果,向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

(四)创建创业示范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区域特点和产业结构发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建立一批创业示范区,为创业者提供政策扶持和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培育更多的创业主体,打造和建设一条街一条路产业群。通过创建创业示范区,引导扶持创业者走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创业的可持续发展路子。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分别负责组织推荐申报1—2个创业示范区,经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拟定10个创业示范区名单,报市政府审定授牌。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市政府成立宜昌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市长李乐成任名誉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家法任组长,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军平任办公室主任。

此次活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创业就业一卡通制定、宣传、发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活动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工作;人行市中心支行负责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等工作;市总工会负责困难人员创业促进活动及困难人员创业典型推荐上报等工作;团市委负责宜昌青年创业大赛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创业典型推荐上报及青年创业园的筹建等工作;市妇联负责妇女创业促进活动及典型推荐上报等工作;市残联负责残疾人创业促进活动及典型推荐上报等工作;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创业促就业的有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创业示范区建设和创业典型初评及推荐上报等工作。

(二)多方筹集创业促就业资金。加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投入。2009年,市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新增1500万元,县、市、区担保基金新增100万元,力争全市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达到1亿元,市本级达到5000万元。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创业专项资金,用于就业奖励、创业奖励、培训奖励、创业项目征集、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宣传等工作,采取市级财政部门筹集安排、就业资金预算安排、社会募集等方式解决。各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合理安排和筹集创业专项资金。

(三)组织开展好奖励表彰活动。“激情三峡·创业宜昌2009”全民创业实践活动设个人单项奖、特别贡献奖和组织奖三项。创业明星贡献奖10个和创业带头人贡献奖100个。10名“宜昌市十佳创业明星”和100名创业带头人可获得创业基金和奖金。创业明星和创业带头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200万元。创业示范特别贡献奖10个。获得市级创业示范区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奖励。创业引导优秀组织奖10个。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颁发奖牌。

四、实施步骤

“激情三峡·创业宜昌2009”全民创业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筹划准备阶段,时间为2009年1月至5月,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2009年5月至10月,各级各部门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精心组织,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其中,5月下旬在夷陵广场或三峡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激情三峡·创业宜昌2009”全民创业实践活动启动和创业就业一卡通发放仪式。5月至10月开展创业就业一卡通发放、十名“宜昌市十佳创业明星”和百名创业带头人评选、中小企业牵手行动、十个创业示范区创建等工作。第三阶段为总结推广阶段,时间为2009年10月至11月,各级各部门对全民创业实践活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全民创业实践活动,对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是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实现保就业促增长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统筹兼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和整体部署,统筹安排好各项创业活动,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做到有机衔接、环环相扣,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采取各种措施,动员各类创业主体积极参与,并利用这次活动机会,展示区域实力、区域形象和区域品牌。

(三)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全民创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根本要求,宣传为中小企业发展做贡献和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全民创业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增强全民创业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着眼于取得实效,把开展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当前目标任务、科学谋划今后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创造新的经验,取得新的成果,努力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达到“鼓励创业、增加就业、促进发展”的效果。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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