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株政发〔20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请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分解表中的安排,以牵头(责任)单位为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每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将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请牵头(责任)单位将《政府工作报告》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半年、全年完成情况,分别于7月初、12月底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十大工业项目、十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每月进展情况于当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委、市农办;十大服务业项目、十大改革项目每月进展情况于当月30日前报送市发改委;“民生100”工程每月进展情况于次月2日前报送市统计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市统计局报表报送制度分类报送。联系电话:28680743,传真:28680743,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2.2015年“五个十”项目任务分解表

3.2015年“民生100”工程任务分解表

4.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5日

株政发〔2015〕3号-附件.doc

http://img.zhuzhou.gov.cn/HIWCMzhuzho/201503/201503101012036.doc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