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报送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报送情况的通报(2015年1月27日)

2014年10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会议。会后,大部分单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但市民政局、市劳教所、市公安局董家塅分局、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市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市妇幼保健院等6个单位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株洲南方航空高级技工学校、市人民医院、市职防所等3个单位没有报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上述9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市委、市政府将于近期组织督查核实,希望全市各级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深入地抓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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