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沿海开发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司法厅文号:苏司通[2011]110号
颁布日期:2011-07-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沿海开发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的意见

各市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沿海地区发展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实施,推进“十二五”期间江苏沿海地区更好更快发展,加快实现全省“两个率先”。经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沿海开发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为沿海开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实施沿海开发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新一轮沿海地区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我省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再创黄金发展期的重要引擎。沿海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全省上下掀起了新一轮波澜壮阔的开发建设热潮,基础设施全面展开,经济增长势头强劲。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以沿海开发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重点,深入开展“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取得积极成效,推动了沿海开发战略的有序实施。进入“十二五”时期,江苏沿海开发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可以预见,随着《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的实施,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将会出现总量增多、层次提高、复杂程度加大的态势,必将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提出许多新的更高要求。为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司法行政机关肩负重要使命,承担重要职责。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要紧紧围绕把沿海地区建设成为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加快沿海开发的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上来,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加大法律服务,强化法律保障,努力推动江苏沿海地区更好更快发展。

二、努力为沿海开发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沿海开发现代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形成。

1.针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法律事务多的特点,制定完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的措施。连云港、南通、盐城三市应建立沿海开发法律服务中心,为港口群、铁路、航空、高速公路、水利设施、能源和电网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与发改、财政、国资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介优秀律师、公证员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和专题协调会议,为沿海开发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决策、实施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当好法律参谋。

2.根据沿海开发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进度,推行项目法律服务的流程管理。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不同门类法律服务的协作配合,为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环保、规划、融资、拆迁、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事项把好法律关。积极做好招投标公证,确保中标单位具备相应资质,保证招投标活动依法顺利进行,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认真办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各类合同和文书公证,确保各类合同真实合法,并得到顺利履行;积极做好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中土地征收和回迁安置的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安置协议、补偿协议等方面的公证,充分发挥公证在预防冲突、排解冲突、减少诉讼等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做好抵押贷款公证,促进融资功能的完善。

3.认真做好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承建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依法代理建筑企业债务纠纷案件和因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各类投资纠纷案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二)加强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沿海地区新型产业基地培育。

1.巩固和完善“法企”对接的形式与途径,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结对服务机制。大力开展“所(处)企”结对服务活动,推介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建立联系点。建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与沿海地区企业家沟通交流机制,组织具有专业特长的优秀律师走进企业答疑、“会诊”,为沿海企业创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适应沿海新型产业基地培育发展的需求,着力做好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引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针对重点企业、创新型企业开展特色业务和定制业务。鼓励和协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跨所(处)合作,建立法律服务综合团队和特色团队。积极探索,创造条件,在《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确定的重点企业中,建立具有综合功能的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3.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搭建企业服务平台。密切与金融、商贸、科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促进并积极参与服务沿海企业发展和产业基地培育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把法律服务有机嵌入服务沿海企业创新发展的“一站式”服务体系,使企业得到及时、便利的服务。

4.加强对新型法律事务、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研究,提升沿海企业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聚集行业力量和智慧,重点针对沿海地区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特点,制定法律服务的规范和业务指引,指导实践,形成一批服务沿海企业发展和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的典型。

(三)加强园区、示范区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沿海地区重大开发开放载体、平台建设。

1.采取强强联合、组团服务的方式,主动深入《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确定的各类功能园区,切实为园区建设、招商选资、企业入驻、项目运营、功能实现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服务在资源要素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中的促进、保障作用,推动上下游产业之间合作共赢,促进产业链发展。

2.按照沿海地区各类园区、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产业特征,确定法律服务重点方向,创新服务产品。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认真办理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所涉及各类法律事务,支持沿海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全球创新资源和最新成果,促进沿海地区建设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打造科技示范基地。积极做好汽车、船舶、风电设备、海洋工程设备以及沿海滩涂开发等产业的法律事务,支持沿海开发重点产业发展。

3.继续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园区法律服务接待日、咨询日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把法律服务纳入园区公共服务体系。适应产业带区域分布特点,加强跨区域法律服务协作联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整体效应。

(四)加强城乡一体化发展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沿海地区城市化进程。

1.适应沿海地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集聚不断加速的趋势,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努力为政府加强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创新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积极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认真办理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帮助新增城市人口尽快融入城市化发展进程。

2.适应沿海滩涂围垦和综合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的要求,切实做好滩涂围垦重点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省级以上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认真办理围垦、填海项目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所涉及的法律事务。

(五)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沿海地区和谐稳定。

1.针对沿海开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园区建设涉及面广、可能遇到矛盾比较多的实际,加强土地征收、房屋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不同类型矛盾纠纷特点的研究分析,提出对策,提升预测预防的能力。

2.构建和完善沿海开发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行联防、联动、联控,提高及时处置能力和有效化解能力。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主动参与信访协调和窗口接待。发现矛盾纠纷特别是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进一步严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群访、群诉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报告制度,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发挥大调解机制、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优势,讲究策略,把握时机,冷静稳妥依法处理。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以非诉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提高普通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结案比例。

3.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在沿海地区深入开展城乡一体化所涉及的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以及劳动合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环境和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法律素养。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切实加强对沿海开发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沿海开发的总体部署,切实把为沿海开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沿海三市的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行动方案,明确具体实施计划和责任主体,当好沿海开发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的主力军。省内其他地区要主动策应,做好相关产业向沿海转移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有关业务条线要制定具体的措施,确保沿海开发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在服务沿海开发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有效服务到位。

2.创新举措,提升能力。总结和深化“双千百日”、“双促双助”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与载体。加强沿海开发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要立足实际,准确把握沿海开发法律服务需求情况和发展现状,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着力解决制约服务保障能力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行业组织的作用,强化内部协调,主动搞好对接,确保上下联动,形成服务沿海开发的合力。强化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培养一批适应和满足沿海开发需求的法律服务高端领域优秀人才。

3.强化考核,扩大宣传。省厅将沿海开发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纳入新一轮争当排当兵工作考核,科学制定考评内容、标准和方法,对服务效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激发服务沿海开发的工作活力。要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中央、省、市等各级媒体的联系沟通,广泛宣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沿海开发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此件增发至连云港、南通、盐城辖县(市、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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