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四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政办发〔2012〕93号
颁布日期:2012-07-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四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2〕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第十四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6日

第十四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

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协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江苏省纺织工业协会承办的第十四届江苏国际服装节,将于2011年9月14日¬—16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届江苏国际服装节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79号)的要求,特制定第十四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淮安市参展交易团,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团长,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和市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交易团成员名单见附件)。各县(区)要由分管副县(区)长牵头,组成交易分团赴南京参会参展。各县(区)牵头协调部门和联络员名单于8月5日前报市交易团联络办公室,市交易团联络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主要活动

(一)参加博览会

以展示品牌产品为重点,选择服装、家纺、面料等企业的品牌产品到南京展会参展;以突出自主品牌企业、打造区域特色为重点,组织纺织服装龙头企业、重点县(区)、重点乡镇组团到南京展会参展;鼓励淮安纺织服装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到南京展会参展。通过展示和交流,全面展现淮安服装、家纺、面料自主品牌企业的新风采、新成果。同时帮助企业紧抓国际国内市场,积极参与产业链对接。

(二)现场采购、招商

组织县(区)及服装、家纺、面料等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及其业务客户,开展现场贸易洽谈和招商。

(三)参加系列活动

组织交易团及参展企业参加纺织服装品牌文化高峰论坛、服装经销商大会、服装节国际买家采购会、产业链交流对接会等活动。通过参加系列活动,提升企业品牌文化建设,交流拓展营销经验,密切出口企业与国外专业买家的经贸联系。

三、工作安排

(一)招展招商工作。各县(区)负责组织当地重点企业、名牌产品、重点乡镇参展,邀请采购商、贸易商到南京展会参加采购推介、贸易洽谈、招商,同时,对参展企业给予适当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区)招展招商任务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另行下达。各县(区)参展企业名单于8月15日前报市交易团联络办公室。

(二)接待工作。市交易团联络办公室负责市交易团在省服装节主会场的食宿安排、接待和联络工作。

(三)市有关部门承担参展工作主要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市交易团联络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各项活动;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市财政局负责有关经费的落实。

附件

第十四届江苏国际服装节

淮安市参展交易团组成人员名单

团长:赵洪权副市长

副团长:赵权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

童玉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员:金厚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田卫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宋安祥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江汉聪市商务局副局长、贸促会会长

邓爱华清河区副区长

周海滨清浦区副区长

刘月萍楚州区副区长

包志坚淮阴区副区长

吴国飞洪泽县副县长

魏宏亮金湖县副县长

朱兆昆涟水县副县长

杨志明盱眙县副县长

朱晓波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辜卫东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交易团联络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联络员:韩艳,电话:837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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