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城市消防规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城市消防规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城市消防规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淮安市城市消防规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

为提高我市防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据《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3号)和《淮安市消防设施规划》(2006-2020)的有关要求,结合2011年度淮安城市发展计划和消防工作目标,特制订淮安市城市消防规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电信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并抽调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负责协调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消防安全布局

1.根据淮安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情况,适时开展《淮安市城市消防规划》的修编工作;

2.年内完成体育中心安置小区,山阳湾安置小区,板闸安置小区,西南化工区居民搬迁工程(西安路以西),延安东西路沿线旧城改造项目,西安路沿线棚户区改造开发,北京路沿线旧城改造,健康东路沿线地块开发,石化新村危房改造,文庙三期、实小西侧地块、城河社区地块、闸口油箱厂地块、延安路小学地块等民用开发工程,解决人口密集区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

3.结合淮安汽车总站南、北站分流,解决汇通市场消防车道不畅通问题。——责任单位:清河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消防支队

(二)化工集中区消防规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3号)精神,2011年3月底前完成楚州区化工集中区季桥消防站申报验收工作并投入执勤,2011年8月底前完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化工新区消防站验收工作并投入执勤,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薛行三类工业集中区消防站年底前完成建站任务;其他县(区)的工业园区消防规划应纳入总体规划并适时组织修编,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化工集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安监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楚州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支队

(三)消防站建设

1.6月底前完成新淮中消防站、富丽花园消防站规划用地审批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2.2011年上半年,洪泽消防站、盱眙消防站开工建设;

3.201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化工新区、楚州区化工集中区季桥消防站、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薛行三类工业集中区消防站投入执勤;

4.加快江苏淮安区域性灭火应急救援中心二期工程建设;

5.继续加强消防站开放有关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楚州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盱眙县人民政府、洪泽县人民政府、市消防支队

(四)消防供水

1.根据城市道路改造和新建计划,对城市部分管网进行增设改造,并增添消火栓200个;

2.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干道补建市政消火栓100个;

3.在淮安新城主干道新建消火栓100个;

4.在各县(区)工业园区制定消防规划的基础上,对园区市政管网进行增设改造,保证园区消防供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新城投资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各县(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消防通信

1.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2011年内,市区所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单位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完成对接。2011年底前完成县(区)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

2.健全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3月份,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和省总队的统一规划和实施步骤,购置一体化存储设备,推广应用一体化系统灭火救援指挥、社会公众服务、部队管理教育等子系统的部署应用,确保入轨正常运行。6月份开展以数据异地容灾备份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保障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

3.根据总队移动应用终端配备标准,以防火、灭火一线岗位为重点,配备终端设备,开展移动办公、数据采集、现场执法等移动应用,6月份,实现消防业务信息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

4.着力完善调度指挥中心功能。4月份完善通信调度指挥体系,按照每个执勤中队配备1套3G无线图像传输系统的标准,完成50%的执勤中队配备任务。

5.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4月底前,建设由MCU、终端设备、摄像机等组成的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逐步开展大中队高清会议系统改造,视频会议系统专线带宽达4M以上。年内,配合部局和总队开展调度指挥中心综合集成,实现上下级之间、各个子系统之间图像、语音、数据互联互通互操作。

6.加快通信指挥调度规范化建设。2月份,按照省总队标准,对卫星通信动中通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完成与全国卫星通信移动站的联网工作,实现卫星通信统一管理、规范运行。以通信指挥车为载体,以语音通信、图像传输为主要内容,以规范通信规程为重点,按照每周1次的频次,加强应急通信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

7.继续做好“消防办事大厅”维护工作,实行审批结果网上公布制度。——责任单位:市、县(区)财政局、安监局、市消防支队

(六)消防通道

修建枚皋中路大桥及连接线、徐杨路跨新长铁路大桥及接线工程、海天路、通甫路南延、淮海南路南延、西安路南延、市开发大道向北延伸、省道235扩建、南马厂大道跨古黄河大桥、武黄北路、合肥路(含跨古黄河大桥及接线工程)、广州东路西延、白马湖大道连接线工程(含跨运河大桥)、漕运西路、黄河东路及二期工程、市康居花园配套工程(地质路、中经路、康居路)、枚皋西路、柯山路、大同路中段、银川路、开元路、清河北路、昆明路及跨古黄河大桥、南京路、纬二路、勤政南路(含跨大运河桥)、主城区次干道建设、主城区道路大中修等,缓解消防车道不畅问题,增强城区消防车通行能力。——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区政府

(七)消防装备

1.车辆装备建设。

(1)抢险救援车配置。2011年,金湖、涟水大队完成抢险救援车购置任务。

(2)根据《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指导意见》,2011年完成江苏淮安区域性灭火应急救援中心车辆建设任务。

(3)举高消防车辆配备。2011年,金湖、盱眙、洪泽、涟水、淮阴区、楚州区大队配备不低于32米的举高消防车。城区中队完成43米、53米云梯消防车各一辆。

2.器材装备建设。全市消防站的消防器材装备均达到国家标准,达到使用年限的消防器材装备予以报废、更新。按照《江苏省公安消防部队2009-2011年装备建设规划》和《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消防支队

(八)消防宣传教育

1.继续大力开展《消防法》和新《江苏省消防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2.2011年内,各大队建成“消防文化一条街”或“消防文化广场(主题公园)”;

3.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年内各县(区)至少建设一个“五进”活动示范点。年内完成“社区、农村消防宣传员”聘任活动;

4.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推动消防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课本,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继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5.加大对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入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推进派出所消防警务室和村警务室建设;

6.按照《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7.与淮安经济电台联办“119消防之声”栏目,与淮安电视台联办“走进消防”栏目,在淮海晚报开辟消防专栏,广泛的宣传消防知识,积极推动消防“六进”工作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

8.年内建成市级消防教育馆(展厅),推动县(区)建设消防教育馆(展厅),积极创建“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9.将消防教育纳入儿童社会角色体验场馆、儿童动漫城等建设内容,加强对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的“课外”消防教育。——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广播电视台、淮海晚报社、市消防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计划实施,请各责任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工作进度表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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