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8-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安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淮安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现代经营形式组织建设,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
一、规划设计科学。规划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科技推广和种子种苗繁育、教育培训、综合服务等功能区布局合理,经当地政府批准。
二、产业特色鲜明。蔬菜园艺类园区核心面积3000亩,鼓励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水产类园区核心面积2000亩。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园区特色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70%以上。
三、科技含量较高。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作为技术依托。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引进、试验、展示基地,有专业化苗种繁育中心,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实行标准化生产,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有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或注册商标。
四、物质装备先进。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农田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农田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蔬菜园艺项目设施化比重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实行规模化生产,渔业养殖池规格化。建设相应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储藏加—2—工和流通设施。
五、运行机制灵活。园区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内部制度健全。成立园区建设发展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作为园区建设的载体。园区农业科技、信息、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体系健全。
六、综合效益显著。蔬菜园艺类园区年亩均效益8000元以上,水产类园区年亩均效益5000元以上,畜牧类园区年亩均效益2万元以上。辐射带动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成效显著。辐射带动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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