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关于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关于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连政办发〔2014〕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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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关于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关于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连云港市关于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休闲观光农业是对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相关资源的整合和综合利用,是农业产业链延伸和功能拓展的新型农业业态。休闲观光农业包括休闲观光农林牧渔业和农家乐专业村,具体表现为农(渔)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主题农庄、农业科技园、农业生态园、休闲采摘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民俗村等形态。休闲观光农业是融农业经济功能、生态功能与社会功能为一体的新兴产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是丰富旅游发展内涵、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我市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满足城市居民休闲娱乐、度假、体验、科普等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核心,以市民、工商业者、大中小学生为主要消费客源,充分发挥交通便利,消费群体大,农业项目基础好,休闲娱乐功能全的优势,积极发展以大型设施农业为基础,生产新、奇、特高档农产品为主体,按照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发展高效农业相结合、与发展非农旅游相结合的要求,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民营参与、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的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集聚发展。结合各地优势农业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休闲观光农业的开发,在开发中做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生产、生活、生态相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树立集聚发展的理念,促进旅游经济空间科学合理布局,不断提升区域旅游竞争力。
2.以农为本、增效增收。坚持以农业生产为根本,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增加当地农民收益为目的,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参与权和受益权。充分利用好国家、省级和地方支持农业发展、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强农惠农资金与政策,着力解决好休闲观光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创业资金不足、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现实问题。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引导休闲农业发展方向;通过强化管理服务,促进休闲农业规范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引导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流向休闲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4.强化服务、示范推进。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发展标准,强化对休闲农业发展的引导、支持和服务,确保休闲农业有序发展。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在发展中求规范,以规范促进发展,通过引导支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高标准、高质量稳步推进。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农业休闲观光项目完善提高至200个,实现年接待游客达300万人次,休闲观光农业综合收入达到25亿元。获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县1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3个,全国星级休闲农业企业5个,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10个,初步构建成“一圈四区一带”六大休闲观光农业产业集群;促进要素流向农业,市民走进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联袂,城市与农村联姻,市民与农民连心,形成全市休闲观光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区域布局
1.一圈:以城区及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为中心,加快推进以核心景区花果山、渔湾、海上云台山、锦屏山与浦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四季农产品物流园、新坝万亩现代农业园区、连云港振兴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凤凰山农业生态旅游示范区、云台农业生态旅游示范区、枫树湾观光园等成熟旅游区融合,逐步形成一个围绕城区和重点景区为核心的旅游经济集聚圈。
2.四区:(1)以赣榆县城为中心,依托抗日山景区与谢湖有机茶果观光基地、徐福生态园、石桥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园等成熟旅游区,形成赣榆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区。(2)以东海县城为中心,依托温泉旅游度假区、黄川草莓基地、石梁河万亩葡萄观光基地、双店鲜切花基地等成熟的旅游区,形成东海县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区。(3)以灌云县城为中心,依托大伊山景区、潮河湾生态园、兴云农业科技示范园、超蓝蓝莓旅游文化园等成熟的旅游区形成灌云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区。(4)以灌南县城为中心,依托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李集同兴林业生态园等成熟的旅游区,形成灌南县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区。
3.临海休闲观光农业集聚带:依托正在建设的海滨大道,以赣榆县、连云区、灌云县和灌南县沿海区域为主线,突出观光度假、海渔体验、特种海产养殖科普等特色。依托国家沿海开发项目,充分利用我市独特的海岸线,大力开发海产品养殖、海渔捕捞、沿海风光观赏和海渔文化,在临海一带打造一批融休闲度假、海景观赏、海边垂钓、农事体验、海渔劳作等为一体的休闲渔庄、赶海猎趣园、特色海产品种养园等主题休闲农园,形成临海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带集群。
二、重点工作
(一)住宿。制定相关分类标准,发展一批绿色农家小院、绿色乡村客栈、绿色小城旅馆、星级饭店。发展一批汽车旅馆、青年旅馆、民俗宾馆和绿色田园别墅、乡村度假村和星级饭店,形成乡村特色住宿设施系列。发展一批乡村主题酒店和民俗饭店,形成多元化、个性化的乡村住宿设施系列。
(二)饮食。初步形成小规模农家菜馆和地方特色餐馆。恢复振兴乡村传统餐饮,形成以民间菜、地方土菜和特色菜为代表的乡村餐馆,发展一批农家乐特色餐馆。大力推进休闲观光农业餐饮原料、器具、经营地点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发展乡村精品餐饮,做强做大乡村“土菜”品牌,大力发展绿色、养生等乡村特色餐饮,积极开发地方风味美食和特色小吃。做强做大乡村餐饮品牌,优化乡村餐饮环境,提高乡村餐饮服务质量。
(三)交通。优化连云港各主要休闲观光农业景区(点)出入口道路生态环境,大力推进乡村公路的改造升级;建设连云港旅游集散中心至各主要休闲观光农业景区(点)的公交线路;开通休闲观光农业专线,各休闲观光农业景区(点)发展马车、三轮车、自行车等特色交通;完善休闲观光农业景区(点)的停车场建设,统一设制休闲观光农业的交通标识和旅游标识。建设休闲观光农业主要景区(点)旅游集散中心;开通连云港休闲观光农业绿色巴士;完善各休闲观光农业景区(点)旅游交通设施,提高旅游交通服务水平。完善区内休闲观光农业道路体系,形成休闲观光农业道路交通的网络化;优化美化连云港休闲观光农业道路生态环境和景观形象,形成连云港境内农业旅游道路的生态化和景观化;提高休闲观光农业交通服务水平,实现优质化。
(四)娱乐。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娱乐、休闲功能,丰富休闲观光农业产品内容;各乡村旅游景区(点)增加参与性娱乐活动。重点开发游客体验与休闲系列,如茶吧、工艺吧(传统工艺)、风味小吃苑等,增加游客参与体验过程。各休闲观光农业景区(点)重点发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高品位的休闲观光农业休闲娱乐设施。创新发展农事体验、乡村休闲和文化民俗等休闲娱乐产品。大力发展丰富多彩的乡村休闲娱乐活动,引进发展国际化乡村度假、乡村野营等时尚乡村娱乐活动。
(五)购物。在大型休闲观光农业景区(点)建设2-3家有特色的大型休闲观光农业购物中心;各景区(点)大力发展具有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食品、工艺品、保健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建设连云港风情美食街;扶持3-8家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企业做大规模、形成品牌;成立连云港休闲观光农业商品研发中心,形成5-10家休闲观光农业商品知名品牌;丰富休闲观光农业商品品种,提高休闲观光农业商品质量,突出休闲观光农业商品特色,优化休闲观光农业购物环境。
(六)信息服务。统一编制规范的中、英、日、韩等主要语种的连云港休闲观光农业宣传资料和图件;建立完善连云港休闲观光农业网,与连云港各景区景点、交通、宾馆饭店、旅行社、名特商店以及休闲观光农业点等联为一体,形成连云港旅游多媒体综合动态查询系统;在各主要休闲观光农业景区(点)设置旅游信息中心。开办英、日、韩等主要语种的连云港旅游门户网站,将连云港休闲观光农业网站与国内外主要旅游网站链接。
三、保障措施
(一)科学拟定规划。针对全市各地区域发展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地理环境资源特色,进一步科学系统地修订中长期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规划,加强规划制定的系统性、前瞻性,进一步明确各地发展目标、区域布局和重点任务。全面了解我市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产品类型、经营模式、管理体制机制和制约因素等,准确把握各地休闲观光农业的地域文化、人文理念和产业特色等特点,科学界定全市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方向,注重休闲农业发展的硬件与软件建设。
(二)制定完善规范。制定出台休闲观光农业系列经营管理规范,制定休闲观光农业规范等行业管理标准,积极引导、规范休闲观光农业科学、系统、可持续发展。组织开展国家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创建国家级休闲观光农业星级企业,开展休闲观光农业星级创建评选活动。开展全市休闲农业与休闲观光农业示范乡镇、示范点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休闲观光农业精品大奖赛,引导地方筛选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的重点、亮点和示范点,扎实抓好典型示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探索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投融资新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融资体制网络渠道、多形式地增加对休闲观光农业的投入。要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参与休闲农业开发和经营。鼓励农户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投资休闲农业项目,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状况好、资源优势明显的休闲农业项目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
(四)完善政策体系。各县区要整合农业(林、农开)、海洋渔业、旅游、财政、税收、信贷、土地、交通等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争取财政补助、贴息贷款、投资参股等形式对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进行资金扶持,积极培育规模大、功能全、经营活、效益好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每年遴选和认定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以项目形式对示范点的水、电、路、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新功能的创意开发等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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