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连政办发〔2010〕92号
颁布日期:2010-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九日

连云港市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推进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加强对各网络联动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高效运行,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规则的通知》(连政办发〔2009〕161号)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承接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的各有关单位。

二、考核方式及组织实施

(一)成立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监察局等部门组成。

(二)市政府服务热线考核工作在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听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群众评议等方式进行量化考核。

(三)考核采用百分制,将考核内容分解为多项考核指标并确定相应分值,凡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分别扣相应分值。

(四)整个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的依据,并纳入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综合奖考评体系。

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100分)

(一)组织领导(15分)

1.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服务热线工作(5分)。

2.有具体处室(办公室)承办热线业务(5分)。

3.有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热线事项(5分)。

(二)工作制度(15分)

1.值班制度,有专人值班负责热线日常工作(3分)。

2.办话制度,严格按照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归档程序操作(5分)。

3.信息报告制度,每月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上报受话情况及办理结果(5分)。

4.会议制度,积极参加热线工作例会(2分)。

(三)规范服务(20分)

1.有固定热线办理工作电脑并联网工作(8分)。

2.有固定热线办理工作电话(4分)。

3.有热线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4分)。

4.有热线办理工作资料并分类归档存放(4分)。

(四)接办情况(50分)

1.接办事项办理情况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反馈率达100%(10分)。反馈率每减少5%扣1分。

2.接办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0%以上(15分)。办结率每减少10%扣1分。

3.接办事项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20分)。群众满意率每减少10%扣1分。

4.接办事项无推诿扯皮现象(5分)。

四、加分事项

(一)按时办结率达到90%,每增加5%加1分。

(二)群众满意率达到80%,每增加2%加1分。

五、其他事项

(一)对发生接办事项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本办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会同市监察局解释。

附件:1.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效能考核汇总表

2.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效能考核评分表

附件1:

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效能考核汇总表

年月日

序号

单位

考核得分

考核加分

考核扣分

总得分

备注

附件2:

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效能考核评分表

年月日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得分

备注

1

组织领导(15分)

(1)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服务热线工作(5分)。

(2)有具体处室(办公室)承办热线业务(5分)。

(3)有工作人员具体承办政府服务热线事项(5分)。

2

工作制度(15分)

(1)值班制度,有专门值班负责热线日常工作(3分)。

(2)办话制度,严格按照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归档程序操作(5分)。

(3)信息报告制度,每月向市行政审批中心上报受话情况及办理结果(5分)。

(4)会议制度,积极参加热线工作例会(2分)。

3

规范服务(20分)

(1)有固定热线办理工作电脑并联网工作(8分)。

(2)有固定热线办理工作电话(4分)。

(3)有热线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4分)。

(4)有热线办理工作资料并分类归档存放(4分)。

4

接办情况(50分)

(1)接办事项办理情况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反馈率达100%(10分)。反馈率每减少5%扣1分。

(2)接办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0%(15分)。办结率每减少10%扣1分。

(3)接办事项群众满意率达80%(20分)。群众满意率每减少10%扣1分。

(4)接办事项无推诿扯皮(5分)。

合计

5

加分事项

(1)按时办结率达90%以上,每增加5%加1分。

(2)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每增加2%加1分。

合计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市考核领导小组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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