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推进职责分解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推进职责分解表的通知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计划用3至5年时间对全省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进一步作出“全面启动,三年完成”的部署,目标到2013年底,较全省提前2年完成对全市村庄环境的整治任务,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指导、督查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市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验收和考核工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推进职责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完成。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通政办发[2011]222附件

http://www.nantong.gov.cn/art/2011/12/20/art_23999_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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