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关于授予2013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州市政府关于授予2013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市,根据《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决定授予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2013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强化质量主体作用,夯实质量管理基础,依靠质量创造市场竞争优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推进泰州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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