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资关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资关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资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6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资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3年2月)

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现就进一步推进和谐劳资关系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个无锡”建设,以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主线,以共建共享、互利共赢为原则,大力开展和谐劳资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

二、创建目标

到2014年,全市和谐劳资关系街道(镇)达80%以上,和谐劳资关系达标企业占已建工会企业总数70%以上,新培育并评定和谐劳资关系先进工业园区、先进企业分别不少于8个和200家。市级和谐劳资关系街道(镇)、和谐劳资关系先进工业园区辖区内和谐劳资关系达标企业数占已建工会企业数80%,其他街道(镇)、工业园区不低于60%。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创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市(县)、区、街道(镇)创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劳资关系工作小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社区(村)劳资关系协理员队伍,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四级劳资关系协调工作组织。力争2014年底各级工作小组和三方组织组建率达到100%,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不低于98%。完善劳调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五位一体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多层次、全方位的和谐创建工作体系。

(二)加强劳动基础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合同内容,重点规范中小企业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建立健全民主、平等的集体协商机制,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拓展集体协商领域和内容,积极推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严禁非法用工,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义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落实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制度和休息休假规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力争到2014年底中小企业规章制度建制率、合格率分别达到92%、65%以上。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善职工生产条件,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三)优化工资分配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调控,及时制定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大力推进企业、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提升协商质量和履约质量,到2014年,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8%,确保职工工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普遍高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逐步建立企业工资双方共决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正常增长机制。

(四)提升劳资双方素质。引导企业树立以人为本、自主创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学习型组织。企业要依法足额提取培训教育经费,建立健全培训制度。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自身素质。企业职代会或工会组织要参与确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确保经费主要用于一线职工。要围绕职业技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等方面,采取多种学习教育培训方式,全面提升职工综合素质。鼓励企业完善内部文化设施,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疏导,努力形成和谐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

(五)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不断深化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重视环境保护,稳定达标排放,无环保信访投诉败诉案件,积极参加慈善捐助,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经营者在加快企业发展,职工权益维护,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主动履行社会职责。

(六)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按照发展基层民主的要求,丰富职工民主参与形式,畅通职工诉求渠道,不断增强企业民主管理的实效。加强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流程和标准,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和推进经理接待日、劳资恳谈会、总经理信箱、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模式,着力提升厂务公开质量。积极推动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和职工董事监事等制度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的综合效应。

四、工作措施

(一)形成工作合力。当前,无锡正处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历史阶段,保持劳资关系平稳运行,对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更加重大的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和谐劳资关系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目标考核管理。市创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组织、推进、协调和督查作用,充分整合党政力量、群团力量、企业力量、社会力量,坚持党建带群建,不断扩大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的组建率和工作覆盖面,通过有效载体开展活动,积极改善劳资关系。各级和谐劳资关系创建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能,全面参与劳资关系协调,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在产业集群发展规模较大、行业特色明显、中小企业众多的区域,注重发挥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诚信片会等形式,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充分发挥榜样作用,营造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和谐劳资关系创建各项工作。

(二)实施分类指导。和谐创建要从不同类型企业的实际出发,把创建的总体要求与个体差异相结合,统筹兼顾、分类创建,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开展和谐劳资关系街道(镇)、达标工业园区和企业,和谐劳资关系先进工业园区和企业的创建活动。市创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类创建标准,并组织实施和谐劳资关系街道(镇),以及和谐劳资关系先进工业园区和企业的创建工作。定期开展创建培育,每年进行考核评选。市(县)、区创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和谐劳资关系达标工业园区和企业的创建工作,每年向市创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报备达标名单。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适应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将服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健全服务企业制度,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服务,为企业提供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用工指导。围绕企业守法、用法薄弱环节,强化法律宣传和政策指导,引导企业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行业、企业工作特点,依法用工,规范用工,帮助企业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劳资关系运行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针对性培训服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供更加便捷有效,更加符合企业和劳动者的个性化需求服务。

(三)完善考评激励。健全完善和谐创建指标体系和评价规范,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创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衡量劳资关系和谐状况的核心指标,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增长、企业民主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劳动争议调处、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把职工满意度作为企业申报参评的重要依据,把建立上下贯通、左右协同、资源共享、动态监管的信息系统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平台,从劳资关系建立、运行、监督和矛盾调处等环节入手,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和谐劳资关系评估办法,同时完善和谐创建退出机制,全面提升和谐创建质量。对获得和谐劳资关系表彰命名的单位,予以多种形式的表彰和奖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特殊工时审批等方面要优先安排,除举报投诉外,2年内免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工会部门将其作为评比模范职工之家、市级“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市级劳动模范和其他荣誉称号的先决条件;企业家协会将其作为评选优秀企业和企业家的先决条件;经信委在申办技改资金,支持技改项目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税务部门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环保部门在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方面按原收费标准的70%收取;金融服务机构在融资担保、贷款审查、贷款额度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采购产品中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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