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无锡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无锡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无锡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无锡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在“十二五”末无锡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关键一年。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较好,各项建设顺利推进,但是土地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重大产业、民生工程等项目的实施,需要占用土地资源。随着省调整“点供”用地指标需地方配套部分指标政策的实施,使土地利用计划紧缺的矛盾更加突出。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1〕2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依据各地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集约利用、土地后备资源等情况,现就2011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分解下达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约发展原则。我市建设用地总量已达到行政区域面积的近30%,土地开发强度高,规划空间局促,用地计划短缺,占补平衡对外依赖度高。因此,克服当前土地瓶颈制约的根本途径是走集约之路,产业转型的根本方向也是集约发展。必须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贯穿于推进转型发展的整个过程,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使有限的用地发挥更大的效益。

(二)促进产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原则。在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时,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业企业和引进外资项目倾斜,向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等项目倾斜。坚持协调发展,保障必须的民生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各地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当地用地计划总量的3%。

(三)加强调控适度集中原则。今年下达给各地的用地计划指标不低于2010年。从2011年开始,市集中不少于20%的新增用地计划,专项用于扶持重大产业项目。各地在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中,也要集中不少于20%的计划指标,用于本地区重大产业项目。

二、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方案

省下达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0450亩,含农用地转用计划9460亩,耕地转用计划7300亩;下达补充耕地计划24570亩,其中补充耕地义务量22920亩,额外增加补充耕地任务1650亩。省将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直接下达给江阴市和宜兴市,市区可分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610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5840亩,耕地转用计划4500亩。在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中明确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320亩,农用地转用计划1040亩,耕地转用计划820亩(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860亩,农用地转用计划680亩,耕地转用计划540亩)。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

1.江阴市、宜兴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2011年省直接下达江阴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265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2180亩,耕地转用计划1760亩;宜兴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70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1440亩,耕地转用计划1040亩。

2.市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市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161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1115亩,耕地转用计划1025亩,主要用于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扶持重大产业项目;其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4939亩(含农用地转用计划4725亩,耕地转用计划3475亩)全部分配到各区及太湖新城(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各区管辖范围内的重点园区(锡东新城、无锡职教园、太科园等)用地计划在各区用地计划中予以明确。

(二)市区对上争取农用地转用计划安排。市区安排对上争取独立选址农用地转用计划目标为10215亩,其中锡山区2173亩,惠山区4385亩,滨湖区2101亩,新区1556亩;对上争取“点供”农用地转用计划目标3340亩,其中锡山区416亩,惠山区306亩,滨湖区360亩,新区2258亩。

(三)土地整治计划安排。根据各地土地整治后备资源,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备选库等申报情况,确定各地土地整治计划安排为34031亩,其中江阴市9501亩,宜兴市14720亩,锡山区1450亩,惠山区6535亩,滨湖区1004亩,新区821亩(详见附件2)。

三、2011年度土地利用有关要求

(一)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创新无锡幸福无锡”的重要一年,各地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稳定增长与调整结构。积极支持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建设,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无锡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机制的衔接;各级要建立重大产业项目评估机制,分级管理,切实提高各地、各开发区功能载体的承载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门槛,把亩均投入和效益产出指标作为硬标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优先保障必须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到位。

(二)加大土地利用计划对上争取的力度。交通、水利、能源、军事设施等符合独立选址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独立选址计划指标;符合省级“点供”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积极争取“点供”计划指标。凡确定对上争取用地计划的项目,应按照对上争取的要求转报省或国家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加快开展独立选址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环评、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尽快申报用地计划指标。符合“点供”条件的项目,各地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开展用地报批和供地,及早申报“点供”计划,以最大努力争取省留用农用地转用计划。

(三)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各地要学习借鉴江阴节约集约用地“十八法”。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大力盘活存量低效利用土地,特别是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对包括工业项目在内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用地定额审查,对于不符合定额指标要求的要坚决核减用地规模和用地面积。加大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力度,严格落实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没有完成盘活存量任务的,按比例扣减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扣减部分由市统一调配使用;超额完成盘活存量任务的,按比例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各地盘活存量任务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下达。

(四)扎实推进土地整治。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加强复垦项目实施管理及复垦土地后续管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全力开展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我市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贫乏,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又一瓶颈,各地必须清醒认识。在积极争取易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同时,各地必须尽最大努力开展土地整治,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为各项建设发展奠定基础。

(五)坚持依法办事、合法用地。各级政府必须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各地各级政府必须坚决制止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无锡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

2.2011年度土地整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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