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3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12〕305号
颁布日期:2012-1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3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2013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13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于2013年1月底前报市法制办。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9日

镇江市2013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一、计划安排

1.第一季度

对全市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和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据《镇江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管理办法》,重点检查了解制度建设、信息报送、创新项目、工作成效、示范引领、考核等次、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2.第二季度

(1)对市农委、镇江质监局、镇江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现场执法情况进行现场巡查,

重点巡查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执法装备、执法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情况。

(2)对《行政强制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行政强制法》颁布施行以来各相关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3.第三季度

对全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013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

重点评查行政处罚主体、事实、证据、依据、程序、说理式决定书、重大处罚备案、案卷的规范化等情况;行政许可是否在其法定职权或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及行政许可案卷的规范化等情况。

4.第四季度

对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三山”景区和市级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主要依据《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镇政办发〔2011〕125号)和相关考核细则要求,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二、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法制办牵头组织,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及其他方面有关领导、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

三、实施方式

检查主要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台帐、现场察看、走访当事人、测评考核等方式进行。被检查单位要以书面材料向检查组进行汇报,提供相关台帐资料。具体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组组成人员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检查结束后,将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并作为年度工作评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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