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抚府办字〔2013〕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3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11日

2013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更好地为全市打好“三大战役”、建设幸福抚州服务,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县(区)政府办公室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二)考评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三)考评项目。

1.政府办公室综合工作。

2.政府办公室业务工作。分文秘、信息、督查、调研、应急管理、市长专线、法制、金融、外事侨务、政务信息化等10个方面工作。

3.政府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

(四)考评办法。

1.综合工作考评办法。

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按照考评办法(详见附件1)进行考评打分,评定出综合工作先进单位。

2.单项先进考评办法。

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根据相关考评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11)进行考评打分,报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3.先进个人考评办法。

每项业务工作评定的先进个人,由获得该单项业务工作先进的县(区)政府办公室推荐1名人选。

二、市政府部门办公室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市政府各部门。

(二)考评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三)考评项目。

对文秘、信息、督查、调研、应急管理、市长专线、法制、政务信息化等8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考评。

(四)考评办法。

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根据相关考评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9)进行考评,报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每项业务工作评定的先进个人,由获得该单项业务工作先进的市政府部门推荐1名人选。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13年度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喻大荣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吴猛强为副组长,办公室领导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的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表彰奖励

(一)县(区)政府办公室设立的奖项和名额。

县(区)政府办公室设综合先进奖和文秘、信息、督查、调研、应急管理、市长专线、法制、金融、外事侨务、政务信息化等10个单项业务工作先进奖。

综合工作评定先进单位5个;每个单项业务工作评定先进单位3个、先进个人3个,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通报表彰。

(二)市政府部门设立的奖项和名额。

市政府部门设文秘、信息、督查、调研、应急管理、市长专线、法制、政务信息化等8个单项业务工作先进奖。每个单项业务工作评定先进单位6个、先进个人6个,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通报表彰。

附件:1.综合工作考评办法

2.文秘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3.信息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4.督查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5.调研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6.应急管理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7.市长专线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8.法制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9.政务信息化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10.金融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11.外事侨务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附件1

综合工作考评办法

综合工作考评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参评单位以下五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分排位在前5位的即评定为综合先进单位。

(一)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领导测评分(40分)

测评内容为政务工作、办事效率、为基层和群众服务、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

测评分=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领导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40%。

(二)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测评分(30分)

测评内容为政务工作、办事效率、为基层和群众服务、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

测评分=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30%

(三)业务工作考评分(30分)

业务工作考评分=10个单项业务工作考评分总和的平均分×30%

(四)加分项目(4分)

办公室工作当年被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的,每项加1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被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的,每项加0.5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被市政府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的,每项加0.25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五)减分项目

有以下情形的,每项减5分:

1.文档管理、政府网站以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的;

2.对重要信息一年内瞒、漏报两次以上的;

3.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受到省级通报批评的;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4.办公室干部职工有严重违法违纪的。

附件2

文秘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项目

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制度建设

(15分)

1.制定了完善的公文处理制度的计5分,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2.配备了专职公文管理人员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文秘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

公文拟制

(30分)

1.行文依据准确、理由充分计5分;2.文种正确、格式规范的计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扣完为止;3.内容简洁、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的计5分;4.公文内容涉及相关县(区)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起草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并力求达成一致的计5分。未书面征求意见的不计分。5.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准确的计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扣完为止;6.文字、数字、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等用法规范的计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扣完为止。

公文办理

(35分)

收文办理(15分)。1.所有来文有专人签收,登记规范的计4分。2.县(区)政府及时签收电子公文的计5分,未按规定时限签收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单位及时到市政府办公室及公文交换站领取文件或领导批示件的计5分。未及时领取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3.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及时办理的计6分,未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毕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计分。

发文办理(20分)1.发文登记规范的计5分;2.公文印制确保质量和时效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3.公文印章加盖符合规范要求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4.涉密公文按国家保密规定进行传递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

公文管理

(20分)

1.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的计5分,没有的不计分;2.及时将文件归档并符合存档要求的计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扣完为止;3.按规定及时进行清退和销毁公文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4.涉密文件的传阅和管理能按照规定做到保密、规范,未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

附件3

信息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项目

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市《每日要情》

综合,采用一条计5分。

单条,采用一条计10分。

市级领导批示,每条计20分。

市《重要信息

专报》

综合,采用一条计10分。

单条,采用一条计20分。

市级领导批示,每条计30分。

省《每日要情》

综合,采用一条计20分。

单条,采用一条计30分。

省级领导批示,每条计50分。

国办信息

单条,采用一条计50分。

国务院领导批示,每条计100分。

基础工作

有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检查和督促信息工作计1分。没有不计分。

有专(兼)职信息员计1分;建立运转正常、快捷高效的信息采集和报送制度计2分;每年组织召开二次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会议计2分。队伍不稳定、制度不健全,扣2分。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每月报送信息60条以上,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每月报送信息40条以上,计6分。每月报送信息少于规定条数的不计分。

采编信息及时、准确,能为市政府领导提供深层次的综合信息计6分,积极完成约稿任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得比较突出计2分。

对约稿信息不报的一次扣10分。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和误报的,视情况扣分:迟报一次扣10分,漏报一次扣20分,瞒报一次或故意误报一次扣30分。

注:计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即同条上报信息被多级多种刊物采用,按分值最高的计分,不重复计分。

附件4

督查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项目

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队伍建设

(10分)

成立了督查专门工作机构的计5分;明确了分管督查领导的计3分,配备专职督查工作人员(以文字记录为准)的计2分。

制度建设

(20分)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的计5分。

出台有关加强督查工作文件的计5分。

创办了督查通报、专报等督查刊物的计5分。

按要求参加市里组织的督查业务活动(包括督查工作会议、督查人员培训班及跟班学习等)的计5分,缺席1次扣2分,扣完为止。

决策督查

(50分)

按要求及时上报省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材料的计20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认真完成各级政府布置的决策督查任务,并写出专题督查报告的计20分。因办事不力,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认真开展决策督查调研活动,全年上报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督查调研材料2篇以上的计10分。每少1篇扣5分。

专项督办(20分)

对市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的批示督办件,及时立项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100%的计20分,未接到批示督办件的计2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且没有说明正当理由的每件扣5分;办结报告不符合要求退回重办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

附件5

调研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项目

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基础项目

(共50分)

按要求开展调研

(10分)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开展调研并及时报送调研材料的计10分;不按要求开展调研和报送调研材料的不计分。

上报调研文章

(20分)

各县(区)和金巢经济开发区全年上报调研文章2篇,市政府各部门全年上报1篇。完成上报任务的计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上报其它材料

(20分)

按时上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的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及交办的其它材料,计20分。迟报一次扣3分,少报一次扣5分,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加分项目

(加分总计不超过50分;一稿多投的只计最高得分)

调研文章或政论文章被市政府办公室及省政府部门刊物采用的,每篇加计5分;被省政府办公厅及国家部委刊物采用的每篇加计1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刊物采用的每篇加计15分。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每篇加计15分;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每篇加计10分;得到其他市领导批示的每篇加计5分。

附件6

应急管理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类别

项目

评分标准

应急

值守

(50分)

1.日常值班

(10分)

以建立专门值班室,每天有专人24小时值班为前提条件:

(1)设立专线电话,配备传真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每缺1项扣1分)。(5分)

(2)值班情况检查(采取电话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无人应答1次扣1分,不熟悉业务1次扣1分)。(5分)

2.信息报送

(30分)

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含敏感信息)瞒报、漏报为前提条件:

①未迟报,不扣分;②每迟报1件较大突发事件信息,扣10分;③迟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被省政府办公厅(应急办)专题发文通报批评的,扣30分(罚分项不再追加罚分)。

3.批示落实

(5分)

及时、准确反馈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未及时准确反馈领导同志批示1次扣2分)。(5分)

4.信息核查

(5分)

省、市政府应急办要求核查的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未按时反馈每1件,扣1分)。(5分)

应急

处置

(25分)

5.应急预案

(7分)

(1)按要求及时编制、修订、备案、公布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4分)

(2)全年四分之一以上专项预案演练1次。(3分)

6.响应速度

(2分)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1分)

(2)接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处置。(1分)

7.指挥协调

(4分)

(1)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或相应指挥机构,指挥和协调有序、处置高效。(1分)

(2)建立与相关部门、当地驻军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与相邻县(市、区)签订横向合作协议。(2分)

(3)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处置,成效显著。(1分)

8.信息公开

(4分)

(1)准确、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2分)

(2)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引导舆论。(2分)

9.处置效果

(4分)

(1)现场事态评估准确,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及时、有效,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受到危(灾)害的人员得到妥善安置。(2分)

(2)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未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突发事件。(2分)

10.恢复重建

(4分)

(1)结合实际,及时编制重建规划或善后工作计划。(2分)

(2)及时、妥善进行善后处理。(2分)

应急

保障

(25分)

11.组织体系

(5分)

(1)成立应急管理相关领导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专项应急指挥部等),职责明确。(1分)

(2)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明确,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员;工作制度完善。(2分)

(3)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制度。(1分)

(4)乡镇(街道办)、较大企业和学校建立应急机构。(1分)

应急

保障

(25分)

12.建设规划

(1分)

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要求推进。(1分)

13.监测预警

(2分)

(1)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信息传输“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分)

(2)建立风险分析制度和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风险隐患排查达到有整治领导机构、有整治实施方案、有整改计划、有整治工作小结等“四有”),建立台账,并报同级政府备案。(1分)

14.应急平台

(7分)

(1)配备应急专用视频会议终端。(2分)

(2)完成现场图像采集接入系统建设。(1分)

(3)接入省综合应急系统(内外网)的硬件设备配备到位。(2分)

(4)按照省政府应急办统一的格式上报应急数据。(1分)

(5)应急办配备有应急管理专用车辆。(1分)

15.应急队伍

(3分)

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每年组织培训等活动,救援队伍设备配备到位、训练到位、作战水平高(每缺1支队伍扣0.5分)。(3分)

16.应急物资

(2分)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分)

(2)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布局合理、调配及时。(1分)

17.避难场所

(1分)

(1)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0.5分)

(2)建立与人口密度、城乡规模相适应、设施完善、标志清晰的应急避难场所。(0.5分)

18.应急经费

(2分)

设立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2分)

19.宣教培训

(2分)

(1)每年举办两次及以上“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等应急知识宣传活动。(1分)

(2)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班。(1分)

奖惩

奖分

(最高奖2分)

受到国家表彰或被中央媒体作为应急管理成功典型的,每次加1分;受到省表彰的,每次加0.5分;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应急管理文章的,每篇加0.2分。以上总加分不超过2分。

罚分

(最高扣20分)

被国家、省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20分、10分。人为因素造成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每起分别扣20分、10分。以上总扣分不超过20分。

备注

1.各项最高扣分为扣完该项分值为止,不跨项扣分。

2.“应急处置”得分为该单位辖区内年度处置所有突发事件得分的平均值。

3.奖惩分计入考核总成绩,但加入奖分后考核总分不超过100分。

4、如“信息报送”项已扣相应分值,“罚分”项不再罚分,即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

附件7

市长专线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市直、县(区)长热线(70分)

县(区)考评

1、各县(区)长热线24小时保持畅通的计20分,发现一次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扣2分;

2、各县(区)认真做好群众来电登记,有台帐且记录完整计20分。无台帐不计分,记录不全的酌情扣分;

3、各县(区)群众来电接听率达100%,合理诉求办结率达90%计10分,每少1%扣1分;

4、各县(区)长热线认真完成市长热线交办的工作计20分,出现一起因非客观因素造成工作不到位的,扣2分;

市直单位考评

1、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完成市长专线交办工作的计70分,出现一起因非客观因素造成工作不到位的,扣10分,扣完为止。

信访处理

(30分)

1、能按照市政府办交办函要求的时限办结并上报办理结果,计20分。未能按要求办理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

2、办理信访案件能做到:符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事实清楚,结论定性准确,处理方法得当,解决问题落到实处,手续规范完备,档案资料齐全,计10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附件8

法制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项目

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依法行政组织指导工作(10分)

未按要求报送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扣2分。

未按要求报送依法行政半年和全年工作报告,每少一项扣1分。

未按要求报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材料的,每少一份扣0.5分。

组织、指导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举办工作少于2次的,每少一次扣2分。

推进科学

民主决策

(15分)

不提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扣2分。

未按要求提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每次扣2分;提出的审查意见违法或不当的,每条扣2分。

未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的,扣4分。

未按要求参加市维稳办组织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题学习班的,扣2分。

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

(20分)

未按要求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核意见的,每件扣2分;提出的审核意见违法或不当的,每条扣1分。

规范性文件未向上级报备的,每件扣2分,迟报的,每件扣1分。未开展本地规范性文件备案具体工作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上级备案机关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发现有违法情况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责令改正拒不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行政复议

建设情况

(25分)

未按要求制定和上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每少一项扣1分。

行政复议和应诉统计数据未按时上报的,扣3分。

未按复议规范化要求设置接待室、案件审理室和档案室的,每少设置一项的扣2分。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取得行政复议资格证少于2人的,每少一人扣2分。

未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登记台账的,扣2分。

未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的,扣2分;瞒报漏报的每次扣1分。

行政复议案件发现违法或不当情况的,每项扣1分。

未按要求报送行政调解工作信息和材料的,每次扣1分。

规范行政

执法行为

(20分)

在本年内未组织或指导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的,扣4分。

未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扣4分。

未组织本级政府部门开展国务院和省政府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的,扣4分。

在本年内未建立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的,每少一项制度扣2分。

未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扣4分。

调研信息

工作

(10分)

本年内法制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表彰或采用少于1篇的,扣5分。

本年内法制信息被市级以上采用少于5条的(重复信息不计入总数),每少一条扣1分。

加分事项

指导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获省级书面表彰的,每次加3分,获国家级书面表彰的,每次加5分。

法制调研文章被表彰或采用超过1篇的,超过部分被省级表彰或采用,每篇加2分,被国家级表彰或采用,每篇加3分。

法制信息被采用超过5条的,超过部分被省级采用的,每条加1分,被国家级采用的,每条加2分。

注:扣分事项以各项目总分为上限,加分事项不设分数上限。

附件9

政务信息化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指标项

指标说明

评分原则

填报资料

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

县(区)考评(35分)

建成县(区)统一机房,网络延伸乡镇街办。

政务网络机房、网络乡乡通平台建成通过验收得满分,未完成的根据建设进度适当评分。

要求填报乡乡通建设进度汇报材料。

市直单位考评(10分)

机房建设、政务网接入。

接入政务外网和政务专网的各计4分,有专用机房的计2分。

政府网站建设

县(区)

考评(35分)

“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县(区)政府网站建设维护和日常工作督办情况。

“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15分,根据网站统计数据得分;县(区)政府网站建设维护15分,年终结合第三方评估打分;日常工作督办5分,未及时完成日常布置的工作任务,督办一次扣1分。

要求提供向“中国抚州”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的数量和县(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以及市民来信和办结的数量。

市直单位考评

(35分)

“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部门网站建设维护和日常工作督办情况。

“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20分,根据网站统计数据得分;部门网站建设维护10分,年终结合第三方评估打分;日常工作督办5分,未及时完成日常布置的工作任务,督办一次扣1分。

要求提供向“中国抚州”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的数量和部门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以及市民来信和办结的数量。

政务信息化应用

县(区)考评(10分)

政务信息化应用效果、资源整合情况。

部署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计5分,有效整合全县(区)硬件、软件、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计5分。

要求提供政务信息化应用名称、网络地址、办事数量、资源共享汇报材料。

市直单位考评(35分)

政务信息化应用、信息资源共享

1.部署部门政务信息化应用(业务)系统(5分);2.参与、配合市政府公共数据库等项目建设工作:按照要求接入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为数据中心获取实时共享的资源提供保障(15分);3.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将本单位业务系统迁移到政务信息化网络平台上运行,为政务信息的共享与整合创造条件(15分)。

要求提供政务信息化应用的名称、网络地址、办事数量、共享资源说明。

政务信息化安全系统

县(区)考评(15分)

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网站安全。

未出现网络和网站安全责任事故,且在安全评估中未出现安全隐患,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的计满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计零分;出现安全漏洞,根据情况适当扣减。

提供本地网络安全检查、数据备份、应急演练等情况。

市直单位考评(15分)

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网站安全。

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计零分;出现安全漏洞,根据情况适当扣减。办公网络直接接入互联网扣10分。

要求提供本单位网络安全检查、数据备份、应急演练等情况。

工作

报告

县(区)考评

(5分)

政务信息化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报告未报计零分,未按时上报,扣3分,报告数据不实、内容缺失,根据情况适当扣分。

要求第四季度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市直单位考评(5分)

政务信息化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报告未按时上报,扣3分,报告数据不实、内容缺失,根据情况适当扣分。

要求第四季度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附件10

金融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项目

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机构管理

(5分)

县(区)政府金融办落实3个以上编制、配备2个以上专职人员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

业务工作

(45分)

按市政府计划年内经省金融办批准设立1家小贷公司的得5分,未安排计划的得4分;辖内小贷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达到监管要求的得10分,否则相应扣分。

至少成立1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财政注资的担保资本金全额到位,依法合规经营、达到监管要求且放大倍数达到3倍以上的各得5分,共15分,否则相应扣分。

加强对拟上市企业和后备资源企业的协调指导,落实抚府发〔2012〕8号文件中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激励政策,督促相关企业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培训和活动,切实做好企业上市有关资料报送等各项工作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有1家以上拟上市公司完成股份公司设立的得5分,有1家以上拟上市公司报送了辅导备案材料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

协调指导

(50分)

完成市政府年初下达当年存款、贷款和工业贷款目标任务的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

当年牵头(协助)引进1家村镇银行或引进其他金融机构在辖内设立1家分支机构的得5分。

大力推广机构信用代码,建立机构“经济身份证”制度,加快推进“诚信抚州”建设,推广与扩大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市场信用评级报告在融资活动中的运用,建立银行评估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的“诚信档案”,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

建立健全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协调,加强责任落实和调度督促,做好防范排查,依法开展打击担保、拍卖、典当、理财等行业的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得10分,否则相应扣分。

加强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强化信贷风险和内控风险防范,年内未发生案件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县(区)金融工作有特色、有创新,且对做大辖内金融信贷总量、解决企业融资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其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的得5分,在全省具有影响且推广的得10分。

附件11

外事侨务工作考评计分办法

项目

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

(20分)

外事纪律得到遵守,外事管理得到加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得20分,否则相应扣分。

涉外管理工作

(20分)

各类涉外事件得到依法处理,办结率达100%;做好了外国记者管理、外事礼宾接待和对外友好交往工作的得20分,否则相应扣分。

侨务信访工作

(20分)

积极开展了侨务捐赠活动,妥善处理好了涉侨信访案件,切实维护了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0%的得20分,否则相应扣分。

机构建设情况

(20分)

有专(兼)职领导,有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工作经费的得20分,否则相应扣分。

省市外侨系统中心工作完成情况(20分)

能积极参加并完成省市外侨系统布置的中心工作,如重大外事接待、重要侨务活动等的得20分,否则相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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