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吉安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吉安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吉府发〔201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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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吉安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吉安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中央苏区振兴、打造吉泰走廊重要增长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一年。根据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财政总收入增长1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外贸出口总额增长8%,引进省外资金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2%,规模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0.41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1.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5%,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控制在3%以内,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上述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做大总量与提高质量和效益并重,继续实施四化同步互动、三产共生演进主战略,着力发展升级,着力改革开放,着力生态文明,着力法治建设,着力民生改善,始终保持定力,坚定信心,排难而进,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与全国全省同步小康而努力。
附件:http://www.jian.gov.cn/zw/fgwj/qtlwj/201509/t20150930_9643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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