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5·19首个中国旅游日”暨“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庆祝“5·19首个中国旅游日”暨“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庆祝“5·19首个中国旅游日”暨“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起,每年的5月19日定为“中国旅游日”。中国旅游日的批准设立,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为隆重庆祝这一重大节日,认真组织、实施好“5·19首个中国旅游日”相关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展示我市独特多样的旅游产品,大力宣传我市旅游发展成就,从而让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旅游、支持旅游,营造一个更加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大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市旅游业实现新一轮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庆祝“5·19首个中国旅游日”暨“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广泛深入宣传,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便民惠民、便民参与的“中国旅游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旅游意识,激发全民的旅游热情;进一步发挥旅游在传承中华文明、保护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升公民文明素质、身体素质和幸福指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出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原则
我市组织开展本次活动要坚持“5+3原则”,即坚持国家11部委提出的“广泛参与、公益惠民、突出主题、因地制宜、节俭高效”五大原则的基础上,同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大力宣传”这三个原则。使全国首个“中国旅游日”的庆祝活动在我市得到进一步延伸,并通过“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把“中国旅游日”活动的意义加以诠释,使之成为宣传日、推广日和发展日。
三、活动主题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中国旅游日,惠及你我他。
四、主要活动项目
1、“5·19首个中国旅游日”活动;
2、“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
3、全市导游员、讲解员代表参加每年为本地市民免费提供一次带团(讲解)服务的承诺签名活动;
4、景德镇市“十一五”旅游发展成就展;
5、特色旅游节目表演活动;
6、旅游企业优惠政策发布;
7、旅行社优惠组团报名活动;
8、文明旅游月活动。
五、活动时间
活动一:庆祝‘5·19首个中国旅游日’广场大型宣传暨‘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
活动地点:市休闲广场
活动二:“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
活动时间:2011年5月19日~6月30日
六、有关要求
要深刻领会国家设立“中国旅游日”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庆祝“5·19首个中国旅游日”暨“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的组织协调,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合作,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开展庆祝“5·19首个中国旅游日”暨“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
二是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积极研究推出公益惠民举措,大力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参与“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在5月19日~6月30日“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期间,全市A级旅游景区对景德镇市民推出惠民政策(5月19日、20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活动其他时间门票五折优惠)。全市各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车队等旅游企业也要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市民参与旅游活动;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
三是全市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广泛宣传国家设立“中国旅游日”的目的意义,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庆祝“5·19首个中国旅游日”暨“景德镇人游景德镇”活动的开展情况,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以及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四是结合本次活动开展文明旅游活动。通过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及“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用语”,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出游、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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