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业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景府办字[2010]104号
颁布日期:2010-07-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农业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景府办字[201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7.15”特大洪涝灾害给我市农业农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损失。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灾后重建工作,要求把全市工作重点迅速转到灾后重建上来,打好灾后重建的硬仗。为切实做好灾后恢复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有关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努力确保全年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减少、农产品供应不断档和灾后无大疫,现将我市农业农村灾后重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抢收早稻,争取颗粒归仓,对浸泡期不长的早稻要组织力量抓紧抢收。认真谋划二晚生产,做到早稻损失晚稻补。尽快疏通田间沟渠,抢排农田积水栽种二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力求做到能种水稻的尽量种水稻,不能种水稻的要及早调整种植结构,播种有利于农民增产又增收的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确保没有秋闲田。同时,要加快水毁、水损工程的修复,重点做好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保障灾区群众的生产资料。

二、加强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尽快打捞并处理因灾死亡畜禽,开展消毒灭源,清洁水域。指导养殖场(户)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要求,对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圈舍及周围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对抗体达不到要求的畜禽要及时补免,防止疫情发生。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流通环节监管,防止因灾死亡和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结合灾区人畜共患病流行史,加强重点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确保灾后无大疫。

三、努力抓好灾后主要农产品供应。灾后被毁绝收田块要及早安排下茬蔬菜生产,尽快抢种补播速生叶菜,争取尽快上市,保障蔬菜供应。及时掌握各产地的鲜活农产品流通情况,积极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流通企业和运销大户加强与产地对接,采取尽可能的措施,扩大鲜活农产品运销量。要抓住降雨间歇,抓紧抢收仍有商品价值的水果、蔬菜等作物,尽量减少损失。要尽快修复水毁池塘和补放鱼苗,努力减少水产养殖损失。

四、确保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及时到位。确保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和种子、消毒药、疫苗等救灾物资落实到位,并严禁滞留截留,严禁改变用途。要积极搞好种子、种苗、化肥、农药、仔畜禽、疫苗等生产资料调剂调运,为灾区恢复生产及时提供物资保障。

五、搞好农村灾后重建。要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转移群众回家之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医能及时治疗,重点关注五保户、低保户、倒房户等受灾户的生产生活,保障他们的日常生活所需;对因灾损坏、倒塌民房的修建要加强建材供应的调度,强化价格管理,避免因灾哄抬物价,影响灾后房屋重建;要与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开展灾区重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认清自然规律,房屋重建要科学选址、统一规划、合理设计,注重避灾减灾,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生地区坚决防止新的切坡建房、靠河建房或再建土坯房。要严格资金管理,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管理。

六、落实扶持措施。要加大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对受灾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要协调好农发行、农信社等金融部门,进一步扩大农户小额贷款的额度,着力解决好灾后重建资金的问题;要积极核灾,准确报灾,结合我市灾情向上级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为农业农村灾后重建搞好服务。

全市农村各级在确保完成防汛抗洪任务的同时,要把恢复灾后农业生产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和制定灾后恢复生产的方案和意见,分类指导,科学施救,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强化科学救灾,制订有针对性的抗灾救灾技术方案,切实发挥农业科技在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撑作用,立即组织市、县两级农业科技工作者深入农业生产灾后重建第一线,切实将救灾措施、技术资料送到受灾农户手中,并深入田间地头组织指导农民把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督促检查,适时派出工作督导组,深入灾区了解灾情,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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