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暂行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暂行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发〔20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暂行方案》已经2013年3月2日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20日

景德镇市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暂行方案

为有效缓解市区交通日益拥堵的现状,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第一次专题会议纪要》(【2012】6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总体安排、重点突破、分步整治”的原则,从“限、禁、建、管”四个方面着手,在“管人、管车、管路”上下工夫,决定从2013年1月至12月底,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并达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一)市区交通拥堵现象明显缓解,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二)市民交通安全感和出行满意率明显提升;

(三)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明显改观;

(四)全市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意识明显增强,文明出行率明显提高;

(五)城区交通管理更加科学合理,车辆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

(六)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非法占道经营和非法营运现象基本取缔;

(七)公交车、出租车、大型货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运行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景德镇市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昌林市长

副组长:黄康明市委常委、副市长

方府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闫浩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

王学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曙光市政府副秘书长

钱鸣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袁运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陈志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龙骏市交通局局长

陈振中市建设局局长

董小明市规划局局长

姚进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学锋市教育局局长

操柳林市工商局局长

冯柳青市残联理事长

林进军市维稳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警支队四楼(联系电话:7085975)。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方府春同志兼任,王学明同志(兼)、程曙光同志(兼)、刘明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城市交通拥堵的政策、规划、计划、方案和措施,对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办,全面掌握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重点车辆管理

1、加强和改善公交车运营管理。对公交运营线路、场站布局、发车间隔、线路长短、公交车辆编号、车辆结构等进行合理优化设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

2、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严厉打击拼车、拒载、不打表等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出租车驾驶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改善行业服务质量和车容车貌,提升行业形象。(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3、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实施《景德镇市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管理办法》,规范电动车运行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4、控制小客车数量。制定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有效遏制全市小客车迅猛增长之势。(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

5、严禁手驾非法营运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残联)

6、限制大型货车进城。对必须进城的大型货车严格实行限载、限速、限时、限行、限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加强路面管理

7、重拳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对乱停乱放车辆实行强行拖离,并从严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8、集中整治交通秩序。重点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酒驾、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摩托车、“拐的”、三轮车违规上路行驶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9、优化交通环境。进一步优化红绿灯配时,合理适时实施车辆禁左和单双号通行措施,有效改善市区重要路段、路口等节点的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0、取缔占道经营。集中力量加大对市区主干道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取缔各类违法摊点,还道于民。(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高新区、珠山区、昌江区)

11、强化停车场管理。认真梳理规划停车场被占用情况,以沃尔玛停车场的恢复使用为突破口,坚决纠正城区内违规占用停车场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高新区、珠山区、昌江区、市规划局)

12、强化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在合理规划现有临时停车泊位的同时,采取限时、级差收费等措施,提升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

(三)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3、科学规划新建城市道路,拓宽渠化改造现有道路,加大过街天桥和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

14、补充、更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标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保障

15、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氛围,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6、积极开展各类文明交通教育活动,倡导文明交通、法制交通理念,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法制意识,号召全体市民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17、加强和优化交通管理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带动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责任单位:团市委;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

18、加大执法保障力度,严厉打击在交通拥堵整治工作中的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确保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维稳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四、工作步骤

市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20日)

1、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市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办综合整治工作,下设宣传教育组、规划建设组、交通秩序规范组、营运秩序规范组。

2、制定实施方案。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针对18项措施任务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整治工作有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有具体措施。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后报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发动,大造声势,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

4、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整治城市交通拥堵的决心和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综合整治阶段(3月21日至11月30日)

按照整治总体方案及整治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整治和交通设施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完成整治任务,达到整治目标。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查找不足。

(四)巩固成果阶段

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实现城市交通管理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景德镇市广播电视台、交通音乐广播、景德镇在线新闻网等宣传平台,设置曝光台、开办专栏,充分发挥主导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各区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层层动员发动,采取通告、横幅、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整治工作的全过程。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市高新区、珠山区、昌江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负起提升辖区居民文明出行意识,支持配合交通拥堵整治工作的责任,并将任务分解到街道、居委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领导负责制。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整合力量,攻坚克难,保持进度,依法履职,有力、有序、有效地按照既定目标、时间节点推进治堵工作。各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辖区与辖区之间,责任部门与配合部门之间,辖区与市直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单位要把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各执法单位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对执勤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各执法单位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于在执法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从重从快处理。同时,要充分考虑整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搞好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四)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开展“看变化、比实干”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一次交叉检查,每季度请领导小组负责人带队组织一次治堵进度评估,对检查结果实行打分排名登报。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7085975),对举报内容进行受理、汇总、督办、反馈。办公室要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各成员单位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各单位整治进度情况以督查专报、简报等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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