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九府发〔20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31号)及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途径,充分发挥示范园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现就推进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和市委“实施双核发展战略,争得九江应有地位”的总体战略部署要求,紧抓策应江西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快实施“昌九一体化”和江西省支持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等重大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市场化理念经营农业、生态化理念保护农业,加速推进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力争上水平、上规模、上层次,使之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示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和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

二、基本原则

(一)效益优先原则。坚持以农民利益为核心,充分发挥园区社会公益性功能、企业盈利性功能和生态环保性功能,着眼提高农业经营效益,确保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农民得到更多收入,业主实现可靠回报,社会获得生态环保。

(二)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加快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合作组织为纽带、基地生产为依托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三)特色发展原则。依托九江丰富山水资源、优良生态环境和传统优势产业,集约资源,集中资金,集聚技术,按照“一村一品、一县一业”要求发展特色农业主导产业,走出具有鲜明九江特色的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开放合作原则。适应现代农业开放特征,加快构筑开放平台,完善开放政策,优化开放环境,实行农业产业向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开放、农村向城市开放、市内向市外开放,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坚持改造与新建相结合,力争用3年时间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2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36个。全市建成覆盖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地域特色、不同发展层次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形成以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引领、省级示范区为支撑、市、县园区为依托的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四、推进措施

按照加快推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昌九一体化”决策部署,坚持“保民生产业、引高效产业、创品牌产业、扶特色产业、调一般产业”的发展思路,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契机,努力推进昌九一体化农业产业发展,加快构建以现代农业为支撑、现代经营为基础、现代农民为主体、三产联动为特征的九江市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具体推进措施概括为“两完善、两推进、三加大”。

(一)完善编制规划,进一步明确园区产业建设重点。市本级重点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园的规划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农产品区域布局和产业发展实际,高标准、高起点搞好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改造、提升和创建规划。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拓展技术研发、生产示范、加工流通、科普展示、旅游观光、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功能建设。要合理划定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范围,重点突出做大、做强、做优六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产业基地。即:一是优质稻米产业基地。重点建设九江县、都昌县、瑞昌市、永修县、修水县、武宁县、共青城市、星子县等优质粮食生产和加工区。二是现代畜牧业基地。积极发展肉牛、肉羊、鹅、鸭等草食畜禽。扶持博莱、鸭鸭集团等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做强肉类、禽蛋、羽绒产品品牌。重点建设九江县、瑞昌市、彭泽县、修水县的优质生猪、牛、羊养殖基地,德安县、共青城市的蛋鸡基地,永修县为主的菜鸭基地。三是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建立优质水产品养殖基地,推进优势水产产业布局,逐步形成以都昌县、永修县、彭泽县、湖口县、德安县、共青城市、星子县、九江县、瑞昌市等地为重点的大宗水产品养殖区和虾蟹等特种水产基地,做大做强都昌珠贝产业。四是特色果蔬业基地。重点发展水梨、柑桔、大白桃、葡萄等水果,加大环庐山、沿铁路、环九江市城区县(市、区)水果基地建设。实施城市“菜篮子”工程,重点在九江县、湖口县、瑞昌市、彭泽县、星子县、都昌县等县市建设城郊商品蔬菜基地。五是都市休闲农业基地。围绕独特山水资源,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基地和秀美乡村示范点。在环庐山地区、昌九沿线、鄱阳湖和庐山西海周边区域,积极发展观光旅游农业和休闲农业。六是绿色生态农业基地。重点建设修水县、永修县、都昌县等地优质高产粮油生产基地,武宁县、九江县、瑞昌市等地优质油茶基地,修水县、庐山区、星子县、庐山管理局、武宁县等地茶叶生产基地。

(二)完善农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要加强对现代农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现有农技服务队伍的作用,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快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根据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建立相应的专业服务组织,通过“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拓展农民在生产经营中的利益空间。要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提高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能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带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商标品牌。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校合作,共建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基地,加强标准研究,构建产学研、农科教一体化推广体系。鼓励科研院所在示范园区设立科研基地,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园区申报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面提高园区现代装备水平。实现园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三)推进开放兴园,加快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要以县为平台,以特色产业为支撑,总体规划面积不少于4万亩(核心区不少于2万亩),先期规划面积一般不少于1万亩(核心区不少于0.5万亩)。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领办、创办农业示范园区。在园区农产品精深加工、规模种养基地建设、绿色农业投入品生产、农产品市场及物流中心建设、休闲农业等重点领域,包装一批新项目,引进一批新企业。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通过会展招商、产业招商、网上招商、代理招商等形式开展园区招商活动。建立赣台农业合作新窗口,精心实施海峡两岸农业项目江西子项目,鼓励台商在园区内建设高标准休闲农庄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四)推进土地流转,切实保障建设用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参与园区建设和经营。引导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采取实物折价、土地托管、发布流转指导价等方式,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零散向成片、由季节性向长期性转变。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组建土地合作社等服务机构,规范流转程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和经营能手集中,向示范园区集中,扩大园区建设规模。切实保障园区建设用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适当向园区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加工项目倾斜。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按照国家和省对设施农用地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管制,规范设施农用地审核。新开发的果园、茶园、菜园、油茶园经认定可视同补充耕地,验收合格后用于占补平衡。依法保护好园区耕地,严禁侵占园区土地或擅自改变园区土地用途,禁止借园区建设之名搞非农开发,禁止园区规划范围内乱建房屋以及其他无关设施。

(五)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要以优于工业园区用地的条件为农业综合产业园提供所需土地,并在区位选择上有利于生产和运销。要实行财政扶持政策,逐步健全现代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农业要素投入补贴制度和现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制度。对入园农产品加工企业,水、电价格按农业生产价格实行优惠;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省农业项目优先在规划区内实施。足额落实市、县两级财政的配套投入,每个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总量不少于5000万元。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特色产业发展、乡村道路、土地治理、千亿斤粮食工程、小农水工程、农村环境整治等各类涉农资金及项目,支持示范园区建设。市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及各类项目申报向示范园区倾斜。在市级产业化资金中,对首次获评国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省、市级优秀示范园区给予一定奖励。

(六)加大融资服务力度。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在安排农田水利建设、标准化粮田建设等项目资金时,在符合有关规划和资金安排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惠农信贷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规范有序进入现代农业产业。建立农业招商引资联动机制,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农业合作与交流,着力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进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动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进入农业特色产业,扩大农村小额信贷和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业务。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机制,为农业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企业市场融资能力。积极争取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国家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和省里相关基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的政策作用,由各级农工部(农办)负责协调财政、农业、林业、银行等部门,制定年度信贷计划,监督信贷计划的落实,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注意防范和及时化解“财政惠农信贷通”运行中的各种风险。

(七)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市政府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农办、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移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示范园区的申报、考核认定、规划评审、督查指导和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九江实际,建立规范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认定评价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大示范园区建设宣传力度,加强对园区建设进度与质量、示范带动功能与运行机制等的跟踪督查和综合评价。全市每年评选若干个优秀示范园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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