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江市重大项目调度协调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九江市重大项目调度协调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九江市重大项目调度协调办法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重大项目调度协调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九江市重大项目调度协调办法
为全面掌握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特制订本调度协调办法。
一、调度范围和内容
(一)调度范围:凡投资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城建、交通商贸、文化旅游、农林水利、政法建设等项目列入调度范围。
(二)调度内容:项目是否按计划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情况,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他需要统筹考虑的事项。
二、调度机构
成立全市重大项目调度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殷美根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线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统计局、市监察局、人民银行九江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信委、市建设规划局、市房产局、市文新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港口管理局、市公安局、九江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下设规划组、资金评审监管组、进度督导组、宣传和资料收集整理组,各组分别由市建设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三、调度模式
(一)项目责任领导随时调度。
项目责任领导应随时掌握各项目推进的基本情况、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随时召开调度会,及时排障、及时推进。
(二)分线领导每旬调度。
市政府分线领导按分工对分管战线内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帮助解决项目责任领导提出的问题,及时推进项目。
(三)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调度。
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分线领导提出的问题,对项目推进的总体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四、调度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全市重大项目调度协调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统计、汇总、通报,提请市效能办进行督查问责,并负责做好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调度会的准备工作。
(二)各分线领导确定一个牵头单位负责分线项目调度的日常工作,每月向综合办公室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及需市政府主要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各项目责任领导应安排责任单位做好项目调度的日常工作,每旬向分线领导确定的牵头单位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及需市政府分线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
(四)规划组负责各重大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的确定、规划方案的审批工作。
(五)资金评审监管组负责统筹安排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的投资评审、资金筹措、资金拨付、资金监管工作。
(六)进度督导组主要负责中心城区重点城建项目的日常督查工作。
(七)宣传和资料收集整理组主要做好重大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归档(包括项目建设前后的影像、照片、技术档案资料等);指导各重大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完善、保管和利用;及时报道项目进展,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营造项目建设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调度要求
(一)项目开工前应重点抓好项目的选址、规划方案的比选、拆迁征地、审批手续办理等环节的协调调度。
(二)项目开工后应重点抓好工程资金、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和投资控制等环节的协调调度。
(三)项目竣工时应重点抓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的决算和审计、项目质保期的管理、工程移交管养等环节的协调调度。
(四)调度会前,有关领导和责任单位应熟悉项目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事先书面报告,并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便于及时决策,为调度会的召开做好充分准备。
(五)调度会上,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尽量现场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及时提请各分线领导协调解决,分线领导协调解决不了的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协调解决。调度会上确定的事项要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以便落实。
(六)调度会后,各有关单位必须对调度会确定的任务按时完成,对未完成的或完成不力的,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线领导、责任领导可视情况提请市效能办督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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