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洪府厅发〔2012〕90号
颁布日期:2012-07-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2〕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南昌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缓解我市成品油供应紧缺时期供需矛盾,保障特殊情况下成品油的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昌市辖区范围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紧缺、成品油市场急剧波动、成品油资源短缺等应急状态下的应急管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本预案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整合资源、统筹调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处置、协同应对为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领导机构由南昌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承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紧缺应急状态下的应急管理工作。

2.1.1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张根水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陈武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萍市商贸委党委书记、主任

成员:游志卫市商贸委副主任

张小飞市发改委副主任

郭宇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力市新闻办主任

李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久泰市工商局副局长

章慧琼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安平市安监局副局长

许卫华市质监局副局长

吴久铭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曾斌生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政委

聂志群中石化南昌石油分公司副经理

胡明中石油南昌销售分公司副经理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委游志卫副主任担任。

2.1.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成品油应急指挥机构的应急决策和部署。

(2)负责在成品油供应短缺分时期向省成品油市场管理领导小组报告,主动与中石化江西省公司、中石油江西省分公司协调,申请增加对南昌市场的供应计划。

(3)根据全市成品油市场供求形势,决定成品油市场应急状态,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成品油应急供应工作,通报市场信息,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应工作进度,及时协调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督查和指导县、区应急处置工作。

2.1.3办公室职责

(1)做好市场供应动态监测工作,分析掌握全市成品油市场供求形势及库存情况,及时报告异常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意见。

(2)负责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与工作部署,检查督促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3)负责做好成品油供应日常协调工作。

2.1.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贸委:负责全市成品油市场应急供应日常监管,向指挥部提出全市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意见;负责与中石化南昌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南昌销售分公司协调全市成品油资源的供求平衡,督办油源的落实;负责成品油市场运行的监测、预警和协调工作,保障市场平稳运行;负责组织对成品油紧缺时期供需情况的宣传报导,号召节约用油,合理用油,组织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宣传。

(2)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成品油应急状态时加油站的供应秩序,严防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应急状态下干扰和阻挠应急预案执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维护加油站周边交通秩序,保障油罐车畅通行驶,开辟加油车“绿色通道”,保障加油车辆进出秩序(加油站应在门前设置明显的提示牌,提供交通隔离设施,派出人员配合交警疏导门前交通)。

(3)市消防支队: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

(4)市工商局:负责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假冒伪劣、无照经营活动,查处短斤少两、掺杂使假、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5)市物价局: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成品油价格政策,强化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查处囤积居奇的不法行为,维护南昌市成品油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6)市安监局:负责成品油供应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市质监局:负责成品油质量和计量监管,对违反质量、计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状态下,市、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负责应急状态下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9)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工作。

(10)市财政局:落实相关应急保障所需资金及费用。

(11)市新闻办:负责因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而引发的应急问题的舆论导向和正面报道。

(12)中石化、中石油公司:负责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负责对各自成品油购、销、存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报送,并对已知或预见将会发生影响市场供应的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状态时负责向上级公司申请增加配置计划和资源供应量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油源,加强运输协调和资源衔接,平衡资源供应;合理拟定汽、柴油绿色通道加油站数量,并及时开放绿色通道,确保重点单位、重点工程、生活必需品运输的成品油供应,制定本系统应急预案和加油站应急保障措施,加强对自身加油站的经营管理。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可决定吸纳其他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另行明确。

2.1.5县、区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各县、区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应急工作。

3应急分级

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按不同情况和紧张程度,分为Ⅰ级(紧急状态)、Ⅱ级(紧张状态)、Ⅲ级(趋紧状态)三个等级。

3.1Ⅰ级(紧急状态)

成品油油源持续紧缺,库存持续减少,可能产生市场供应中断的紧急状态,出现成品油供应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严重影响。

主要参考指标: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的库存总量不足全市6天的供应量,部份加油站出现断供现象,各县、中心城区因加油站排队加油而出现严重阻塞交通情况,加油秩序可能出现混乱现象。

3.2Ⅱ级(紧张状态)

成品油油源持续紧张,补充较难,库存持续减少,可能产生地区性多行业供应紧缺的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主要参考指标: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的库存总量不足全市9天的供应量,并可能持续减少,各县、中心城区加油站普遍出现排队加油现象,部份加油站出现间歇性断供现象,并出现加油车辆逐渐增多,部分交通阻塞,维持秩序难度加大。

3.3Ⅲ级(趋紧状态)

成品油油源不足,库存下降、后续资源趋紧,可能产生地区性多行业供应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参考指标: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的库存总量不足全市12天的供应量,并可能持续减少,各县、中心城区部份出现车辆排队加油现象。

4监测和预警

4.1信息监测报告

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在应急状态时,切实加强对计划供应状况和市场供求、后续资源情况的监测。当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的库存总量(含可在一周内入库的在途油源,下同),不足全市12天成品油供应量,其中柴油占60%、汽油占40%(中石化占75%,中石油占25%)时,两公司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每日报告制。

各县、区商务部门负责建立本区域成品油市场供需巡查制度。按监测、应急、报告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协调处理,并向上级商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确保市场稳定和信息畅通。

4.2预警

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状态,应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号,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分别表示Ⅰ级(紧急)、Ⅱ级(紧张)、Ⅲ级(趋紧)三个预警级别。预警信号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5应急响应

(1)因发生自然灾害(地震、冰冻雨雪、洪水、泥石流、地质结构变化等)或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输油管道或铁路、公路运输干线较长时间中断,随即启动应急响应。

(2)成品油市场供应短缺状态达到Ⅲ级(趋紧状态)主要参考指标时,随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随着市场供应短缺状态变化,按照递增递减办法达到新级别主要参考指标时,随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取消原级别应急响应。

5.1应急启动程序

指挥部根据办公室对市场应急状态的情况报告和市场供应短缺状态特点、发展趋势、持续时间及将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等,确定应急级别并指挥实施。

5.2先期处置

因成品油市场供应发生或可能发生短缺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值班电话等,接受公众的情况反映、投诉、举报等。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上报至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在接到成品油市场供应因紧缺而引发的事件报告后,迅速进行分析、判断,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确定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的等级。对于由供应紧张而引发的重大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信息后,根据事件的发展态势,视情赶赴事发地,协调、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5.3应急处置

5.3.1Ⅰ级(紧急状态)的处置

Ⅰ级的处置,由市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报告,建议启动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指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现场处置;积极争取中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江西销售分公司增加对南昌市场的成品油资源投放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5.3.2Ⅱ级(紧张状态)的处置

Ⅱ级的处置,由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

(1)信息报送。中石化、中石油公司每日上午10时前将成品油库存总量、市场供应、销售情况,以及后续资源和市场分析情况及时、准确的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保持联络畅通,及时通报异常情况,并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消费,缓解市场紧张情绪。

(2)现场处置。开辟绿色通道,维护交通秩序;经营企业积极申请调整供应计划,增加供应量;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保证重点单位、重点工程、高速公路加油站成品油供应;加强正面宣传,稳定消费心理。

(3)值班制度。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对市场供应情况和市场秩序巡查,监督检查不法经营行为,实行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通信畅通和值班制,随时通报异常状况。

5.3.3Ⅲ级(趋紧状态)的处置

Ⅲ级的处置,由县、区应急指挥部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处置。

(1)信息报送。县、区政府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每日上午10时前将库存总量、市场供应、销售情况以及后续资源和市场分析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准确、及时报告,并提出对事件的处置措施。

(2)值班制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不间断值班,确保值班专用电话畅通,随时接收来自县、区及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情况反映,及时传达市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现场处置。县、区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对事件及时进行处置。中石化、中石油南昌公司加强对成品油的采购和销售的管理,制止囤积居奇、防止油源流失。

5.4信息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在争取上级宣传部门的支持下,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公众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让公众了解事实真相,表明政府态度。

5.5应急响应终止

成品油市场供应短缺状况缓解后,且后续资源保障持续好转,应及时终止应急响应,转入常态化管理。

凡定性为省级事件的由省级应急指挥部对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市级事件的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建立成品油供应应急处置信息、技术平台,承担成品油供应紧张而引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

6.2交通和通信保障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建立应急方案,确保交通畅通。

市通信管理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应急通信畅通。

6.3执法保障

市公安局应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等违法活动,确保各种应急响应措施的顺利实施。

7善后处理

7.1后期评估

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得到缓解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情况、发展过程以及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事件处置的经过、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应急决策、应急保障、预警预报等能力评估,针对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所引起的事件原因和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等,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7.2责任与奖惩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参加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行动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1)重点行业:公安、消防救助、医疗救护、公交、城市环卫、公共安全、水电煤气、危险货物运输、道路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出租汽车运输、生活必需品(粮、油、肉、蛋、奶、蔬菜等)运输、邮政等。

(2)重点单位:部分关系全市性经济发展的重点厂矿、监狱、银行、机关、学校等。

(3)重点工程:政府重点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8.2预案部门

本预案由南昌市商贸委牵头,参照《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上级对预案的评审和更新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8.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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