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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饶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颁布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饶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饶府字〔2015〕8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饶规字[2014]78号)收悉。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并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的《上饶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称《详细规划》)。规划用地位于上饶市中心区,北以浙赣铁路为界,西至槠溪河边,东以明叔路为界,南至信江,规划用地面积约12.76平方公里。
二、同意《详细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该片区应建成上饶市的公共服务中心及公共活动中心,涵盖政务、商务、文化、居住等多元功能的生态型复合中心。
三、同意将该片区划分为三个编制单元。分别是康乐生活区、生态政务文化区、滨水商务复合区三个编制单元。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和图册由你局负责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若确需变更的,应依法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上饶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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