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暨打造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暨打造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 | 文号:鹰府发〔201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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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2-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暨打造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鹰府发〔201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19号)文件精神,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整合涉农部门和市、县两级涉农资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打造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益,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建设标准。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60万亩,其中“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30万亩。
为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有效途径,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从2011年底起,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分别以贵溪市鸿塘镇鸿桥畈、余江县平定乡兰田畈为核心,各打造一个2万亩以上具有现代农业生产、科技示范及旅游休闲等三大基本功能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使之成为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功能区、先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贵溪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以鸿塘镇鸿桥畈为核心区,向硬石岭水库、塔桥园艺场、志光万亩草场等周边扩展;余江县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以平定乡兰田畈为核心区,沿梁余线向潢溪镇等周边扩展,与余江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相衔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供销社、市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高标准农田暨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高标准农田暨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要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二)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规划。2012年3月前,各县(市、区)由发改委牵头,会同财政、农业、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办等有关部门,编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贵溪市、余江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制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由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领导小组审核,再报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由县(市)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领导小组审批实施。
(三)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2011年1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等用于农业的各项政策规定,整合发改、财政、农业、水利、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包括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种粮大户粮田建设工程、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及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等用于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各地要建立以县为单位的资金整合平台,集中管理使用项目资金。贵溪市、余江县2011年在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外,未完成招投标程序的项目,暂缓实施,与2012年项目整合,统一规划,统一实施。2012年至2014年,贵溪市、余江县要将按照省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整合的相关资金50%以上优先安排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并适度整合农村公路、农村沼气、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林业项目、扶贫开发、防洪保安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同时积极探索融资平台建设新途径,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工商资本、信贷资金等社会资金投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参与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
(四)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地要按照“目标统一、灵活操作”的要求,建立切实有效、操作性强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暨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要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严格执行年度计划,统一组织项目实施。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实行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点制度,贵溪市、余江县要着力推进土地流转,使土地向大户和企业集中,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着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组建“地入股、人入职”的股份公司和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着力建立各种专业化服务组织,示范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旅游休闲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五)强化监管,保证质量。各地要严格按项目管理程序规范操作,规范项目规划设计、招标监理和检查验收,严格执行项目招标、监理和公示制度,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要按照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做好项目验收和建后管护工作,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六)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建立健全调度督查考核机制,把建设高标准农田暨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工作作为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和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出台建设高标准农田暨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考核办法,建立一季一调度,一年一考核的调度考核制度。市政府将根据考核情况,对项目实施好、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同时对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项目规划设计和前三年工程建设,按县本级财力投入的1:1标准实行以奖代补;对工作进度慢、问题突出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安排申报新的建设项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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