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鹰府办字〔2015〕62号
颁布日期:2015-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积极性,增强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对就业的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市社区、街道、乡镇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调整为我市现行最高类最低工资标准的60%,即780元/人·月。

201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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