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鹰府办发〔2011〕5号
颁布日期:2011-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惠农补贴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惠农补贴工作专项监督检查。为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切实解决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规范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范围

2010年以来,各县(市、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惠农补贴政策情况,重点检查惠农补贴中的三项资金: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检查中,遇重大问题要追溯到以前年度和相关强农惠农资金。

三、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2011年4月15日开始,至5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各县(市、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查面要达100%。自查内容:一是粮食生产实际面积和种粮食补贴实际面积是否一致。二是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上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挤占挪用、套取截留、抵扣代扣、贪污私分、资金混账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于2011年5月4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

(二)重点督查阶段(5月4日至5月1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市政府相关部门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查方式:贵溪市、余江县各随机抽查3个乡(镇),月湖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随机各抽查1个乡(镇),抽查的乡(镇)实地走访农户10户以上;重点核查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重点检查是否有挤占挪用、套取截留、抵扣代扣、贪污私分等问题。

(三)整改落实阶段(5月11月至5月15日)。各县(市、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研究制定资金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建章立制,完善资金监管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拨付和使用规范运作、安全高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正值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换届之年,开展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在特定时期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成立市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戴春英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姚军章,市政府副秘书长童细宏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副局长舒忠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目标和任务,各司其职、求真务实地开展好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狠抓案件查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全市开展的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进村入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梳理汇总影响和阻碍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查处一批典型的贪污、截留、挪用涉农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案件,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生。通过查办案件,防微杜渐,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增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自觉性,提高政策执行力,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对检查出来的一般性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惠农补贴资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查出问题不及时纠正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扩大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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