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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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鞍政人发〔20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杨昆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赵佐东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居生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丽娟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诚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安伟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汪明亮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韩晓晗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秦好荣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欧阳宏泰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金晓红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邓力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范广哲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刘恩浩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彭兴东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孙春元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庞义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胡凤丽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高向宁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培华同志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李长福同志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谷泽涵同志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曹继锋同志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吴建飞同志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王自霞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贾波同志为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贾志祥同志为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张印谦同志为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高升山同志为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胡恒月同志为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保留副师级待遇);
刘毅同志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刘仕君同志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李隆发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保留副师级待遇)。
免去:
程凯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杜新宇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永鹤同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于海江同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力同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衣黎明同志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姚实同志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梁尔连同志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永红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明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高旭升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薛钢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徐启滨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乔岐合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宫毅涛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梁世民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政达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吴功久同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姜乃斌同志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耿景海同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郭顺同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孙永贵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应炳祥同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0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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