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鞍政办发〔2015〕31号
颁布日期:2015-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决定对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忠琼市长

副组长:李德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金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军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振业市编委办主任

李玉岭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马长青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丹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韩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韩义市财政局局长

马晓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敬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德惠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周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德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高明同志、于涛同志担任。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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