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3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以下称“两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两个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气象灾害多发地区,每年都因干旱、暴雨、雷电、大风、低温、冰雹等气象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多年来,我市各级气象部门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服务,有效减轻了灾害影响。但总体来看,目前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不高,与农村气象服务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加强“两个体系”建设,既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的现实需要,更是做好农村灾害防御工作、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对促进我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气象事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认识“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提升气象为农服务水平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核心,加快推进我市“两个体系”建设进程。

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

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从粮食安全保障、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基本满足我市农业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气象为农民服务的针对性和精细化程度明显增强,为农业服务的科学性明显提高,农民可享受更好的气象保障服务,基本实现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公共气象服务满意度达93%以上。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形成精细化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成覆盖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气象预警信息在农村覆盖率达95%以上,构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风险管理为一体的、适合锦州农村基本情况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实现防御规划到县、组织机构到乡、精细预报到乡、自动观测到乡、气象服务站到乡、应急预案到村、风险调查到村、科普宣传进村、气象信息员到村、预警信息发布到户、灾害防御责任到人、灾情收集到人,发展适合我市农村基本情况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全面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的整体水平,使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明显减少,农村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十一五”期间减少20%以上,因灾死亡人数减少30%以上。

三、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所需建设经费由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投入。充分发挥部门、地区和行业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统筹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应急处置和风险管理工作。

2.坚持部门合作、共建共享的原则。气象、水利、国土、农业、科技、教育、交通、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按照集约化思路,共建、共享和共同维护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系统。

3.坚持公共服务、农民受益的原则。紧密结合服务“三农”、服务锦州建设成为省内沿海第二大城市的主题,以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提高农民满意度为出发点,以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能力为核心,使农民真正受益。

4.坚持因地制宜、分级管理的原则。气象信息是防灾减灾的重要信息,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分别由乡、村的防汛责任人兼任,气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与日常管理,形成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的气象信息员队伍。要边建设边发挥作用,稳步推进全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1.加强粮食安全气象保障服务,降低粮食灾害损失。各级农业、气象部门要紧紧围绕全省45亿斤粮食增产目标,建立农情、墒情、灾情的联合调查制度和农业气象灾害预报的联合会商制度;发展和完善农用天气预报技术服务,提高农用天气预报和乡镇天气预报准确率,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农作物病虫害预报、粮食产量预报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水平;在粮食作物生长发育的全过程中,开展农业气象条件利弊的动态影响评价、农田土壤墒情动态监测、卫星遥感作物长势动态监测与评价等,提升粮食安全的气象综合保障能力,提高农业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能力。建设玉米等粮食作物和大棚蔬菜等设施农业生产气象信息服务示范点,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建立与涉农部门协作机制,为政府指导农业生产、宏观决策提出趋利避害的应对措施和建议。义县和凌海市作为省、市试点,2011年度要完成气象信息服务示范点建设任务。

2.加强设施农业气象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辖区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完善现代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面向传统农业、特色农业、畜牧业生产全过程、多时效、定量化的农业气象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影响评估的农业气象服务平台。面向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开展专项气象服务,创新气象服务模式,开展农业气象的“直通式”服务。开展农业气象保险试点,发挥政策性保险在推动产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义县和凌海市作为省、市试点,2011年度要完成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建设任务。

3.形成精细化的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提高农村气象灾害监测水平。各级政府要组织建设和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网,2011年实现每个乡镇建成一个自动气象观测站,其中4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达50%以上。2013年达到每个乡镇全部建成4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实现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小气候的观测。特别是要在暴雨和地质灾害频发的村,建设自动气象观测站,实现对可能诱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暴雨的自动监测和报警。在每个县(市)至少建设3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2套便携式自动土壤水分检测仪。在雷电多发频发地区,开展农村雷电灾害观测,建成农村雷电灾害监测网,完善农村电力、通信、广电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中小学校等重点场所的雷电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建设覆盖广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提高农村气象灾害信息覆盖率。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设施建设,实现村村有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乡镇人口密集场所有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各种手段,将预警信息、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和气象科普知识送达农村每一个村庄。各县(市)区要建立气象部门和乡镇、行政村、中小学校的双向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完善手机短信气象信息发布系统,确保至少有一种手段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各级政府防汛责任人、基层应急队伍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村入户。义县和凌海市作为省、市试点,2011年度要全部完成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的建设任务。

5.构建有效联动的应急减灾组织体系,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按照“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的要求,加强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力争到2012年全市所有乡镇实现全覆盖。结合“信息入村”工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现各县(市)区有气象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并明确1名县级领导分管气象灾害防御和管理工作;乡乡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每个乡镇有1名领导负责气象工作,并设置一名气象协理员;村村有气象信息员,明确其为村级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县、乡、村要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在多灾易灾的乡、村建设避难场所,定期对避难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在农村雷电多发易发区、农村中小学等公共场所开展雷电防护工程建设。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活动在乡镇中广泛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全面开展城乡民居减灾安居工程建设。义县和凌海市作为省、市试点,2011年度要全部完成以上建设任务。

6.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促进预防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变。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编制出台县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风险灾害评估制度。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和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发放制度。建立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和以村为单元的农村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农村气象灾害风险图。建立以市、县为骨干,街道社区、乡镇村庄为基础的气象灾情调查上报网络。建设农村用户气象服务中心,开展气象咨询、灾害预警等业务,指导广大群众搞好农业生产。2011年度,全市各县(市)区要全部完成以上建设任务。

五、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两个体系”建设,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做好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水利、国土资源、林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2.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两个体系”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建设和运行资金;气象部门要积极向上级气象主管部门争取财政部乡村气象服务专项资金的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将“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多渠道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持续稳定、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统筹“两个体系”建设项目资金,重点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和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预警信息覆盖率,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确保农民享受更多的气象服务。

3.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市气象部门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督查排名等方式,了解各县(市)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各县(市)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开展。市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

4.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两个体系”建设重要意义、政策措施以及新进展、新经验的宣传,为搞好“两个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同时利用农村数字电影和科普大篷车等途径进村入户搞好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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