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

辽市政发〔201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现就我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现代农业就是运用先进的发展理念、先进的技术装备、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推进建立贸工农相衔接、产加销一体化的多功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其核心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和产业化,目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是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是提升农业生产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不断壮大,农业投入持续增加,惠农强农政策更加有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和条件已经具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定决心,精心谋划,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进而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为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抓手,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着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效益,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基本原则

——整体规划,构建体系。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保证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坚持农产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首先选择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带,着力培育有规模、有档次、知名度高、特色突出、优势明显、辐射面广的现代农业典型,集中打造一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示范带、示范区、示范园,为全市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样板。

——改革创新,科技先导。准确把握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大胆探索和创新现代农业建设机制,综合运用农业机械、农田水利、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进一步增强现代农业发展活力。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加大强农惠农扶持力度,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重点投向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各类农业生产要素聚集;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合力推进现代农业水平快速提高。

三、科学确定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到2017年,力争用5年时间,组织动员全市上下,经过共同努力,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完成“两大工程”,全面提升“五项保障”水平。具体包括:

(一)实施“两大工程”

1.百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蔬菜、玉米、水稻、特色产业、畜牧业、淡水鱼生产示范区建设工程,建设各类示范区100万亩。其中,设施生产蔬菜示范区10万亩;玉米示范区25万亩;水稻示范区45万亩;特色产业示范区13万亩(包括葡萄3万亩、大榛子5万亩、草莓2万亩、食用菌2万亩、花卉1万亩);标准化淡水鱼养殖示范基地1万亩,百亩以上健康渔业养殖示范区100处;打造畜牧业养殖优势区5个,新建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畜禽养殖企业5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由市现代农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2.农业产业化提升工程。全市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产业化规模以上龙头企业300家以上,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项目10个以上,其中新建亿元以上畜产品深加工企业5个;产业化带动农户数比例由50%增加到70%以上;农产品加工能力明显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65%增加到80%以上。

(二)提升“五项保障”水平

1.提升农田基本建设水平。统筹实施千亿斤粮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农业综合开发、节水滴灌等农田基本建设工程,建成“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70万亩以上,进而提升农业生产的防灾抗灾能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2.提升农业装备和机械化水平。水稻生产实现机械化,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玉米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机械化。

3.提升农民组织化水平。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形成完整的农民合作体系,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到201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带动农户覆盖率由25%增加到50%以上。

4.提升农业生产安全水平。全市技术集成和标准化生产能力全面提高,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认证面积由232万亩增加到260万亩以上。抓好农副产品品牌创建工作。

5.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全面加强农技工作,着力开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升农业的比较效益;加强农民的培训工作,提升农民的科技素质,培育依靠科技种田的新一代农民。

四、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现代农业建设领导力度,市政府成立现代农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担任,市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务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动监局、质监局、服务业委、科技局、市供销社、工商局、检验检疫局、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委。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等制度,对工作目标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逐项、逐年分解,并定期调度现代农业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有关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搞好规划衔接,突出特色优势。各县(市)区要按照市下达的现代农业建设任务,编制本地区现代农业建设规划。各县(市)区现代农业建设规划要符合实际、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充分体现未来农业农村的发展方向,并注重与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切实发挥规划引领发展和规范建设的作用。要确保将各项规划目标落到实处。

(三)明确工作任务,保证责任落实。今后5年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是田间工程、全程机械化、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及物流,建设主体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及专业大户。田间工程由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总体设计;涉农项目投资部门负责组织招投标、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程实施中涉及到土地整合调整问题由县、乡两级政府负责解决;工程结束后市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现代农业建设任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位。

(四)用好财政资金,扩大引导作用。扩大财政资金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对达到一定规模和质量标准的种植业示范区要给予资金补助;对利用贷款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的按贷款额给予贴息补助;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在亿元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购置农机设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农机补贴外,对购置大型复式、高性能农机具和秸秆机械化还田、收集打捆机具的,要额外加大补贴力度;农业保险要向示范区倾斜。此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民培训、农技推广、农产品流通、安全体系建设等也要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

(五)整合相关政策,形成更大合力。整合资金、用水、用电、用地、信贷、保险等方面的资源和政策,努力形成更大合力。发展改革委要将现代农业建设内容纳入“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将千亿斤粮食工程等涉农项目资金重点投向现代农业示范区;财政部门要搞好涉农资金的统筹安排,重点向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水利部门要将农田基本建设等工程项目摆到示范区内;国土部门要落实示范区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农业用地政策,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治理等政策集中向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倾斜;科技部门要积极支持示范区的科技开发;商业服务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优质农产品市场建设;涉农金融单位要积极开发与现代农业发展更为适应的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寻找更为灵活的抵押方式。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利用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吸收民间资本,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六)改革创新体制,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合作社联合重组,努力打造一批龙头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坚持把农村土地流转与土地规模经营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从事农村各类经营性服务活动,不断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

(七)推进标准化生产,做好指导服务。加快农业标准化推行力度,因地制宜制定技术规范,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和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配备和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农业科技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对接和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农业科研推广单位要对示范区建设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加强对农民和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科技、管理知识培训,尽快形成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

(八)加强质量监管,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依法加强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兽、渔)药残留和农业投入品限量等标准实施的监管。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完善产地环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地准出、标记标识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全程质量控制可追溯体系,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快农产品产地质量检测监管网络建设,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布设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点),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

(九)深化农产品加工,完善流通体系。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种养业生产优势区域集中,培育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形成以产地为依托的加工基地。积极发展产后贮藏、保鲜等农产品初加工,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强农产品流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的公益性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冷链运输。加快优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构建以农批对接为主要渠道、以农超对接为发展方向、以直销直供为重要补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要为优质农产品价值在市场中得到实现创造条件,使优质农产品生产获得内生动力。

(十)建立考评机制,完善奖励政策。一要将相关县(市)区现代农业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完善的现代农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办法。二要明确奖励政策,对在发展现代农业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附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任务分解表u/cms/www/201303/251038297j74.doc

辽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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