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强化现代农业四大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阳市强化现代农业四大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辽市政办发〔2015〕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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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辽阳市强化现代农业四大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5〕78号
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和《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013-2020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辽阳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辽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辽阳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辽阳市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
关于辽阳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
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全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和《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013-2020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动植物防控由被动应急处理向事前、全程主动防控转变,由临时性布置向系统性、规范化部署转变,由一般性的号召和业务指导向政策支持、科技支撑转变,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由于我市地处全省大、中城市中心,邻近京、津、唐等农、林、畜产品重要消费区,农、林、畜产品流通频繁,病源及不安全因素随时可能传入,防控和监测工作还存在不到边、不到底、检疫封锁不够严、源头管理不到位等薄弱环节,有的基层动植物防检队伍还不健全,防控经费及关键措施尚未得到有效落实等因素,我市动植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作为关系到农、林、牧业健康发展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重要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抓紧、抓实、抓好。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确立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理念,强化综合防控技术装备水平和防控网络建设,完善全市畜禽防疫、检疫监督和疫情监测体系,构建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动植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完善专业化、全覆盖的统防统治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总体准确率保持在90%以上,农田病害虫害防效达到95%以上,粮食、蔬菜和水果等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超过50%。
——应免动物强制免疫密度长年保持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产地检疫率达到85%以上,畜禽定点屠宰检疫及检出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快速反应水平显著提高,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
——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生物防治率达到30%以上,综合测报准确率达到90%,监测覆盖率达到9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科学防治。
1.加强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以控制稻瘟病、稻水象甲、玉米螟、土传病害等重大病虫危害为重点,狠抓关键技术落实,紧盯病虫防治关键时期,适时开展重大病虫统防统治,采取生态治理、农业防治、生物控制、物理诱杀等综合防治措施,选用低毒高效农药,应用先进施药机械和科学施药技术,科学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开展病虫防控。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实施植保防控能力建设和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补助项目,有计划地装备新型现代化植保机械,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有装备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着力促进防控策略由单一病虫、单一作物、单一区域防治向区域协防和可持续治理转变,促进防控方式由一家一户分散防治向专业化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转变,促进防控措施由主要依赖单一化学农药向绿色防控和综合防治转变,实现水稻重大病虫防控能力和防治效果的双向提升。
2.加强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责任。狠抓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执行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户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对新补栏畜禽进行补免的免疫政策,确保免疫率100%,长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对按规定应当免疫而不接受免疫,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饲养场户,一律不予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不得出场上市。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按照林业有害生物动态分级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对一类和重点林业有害生物实行工程治理。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引导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投资、投劳开展防治。引导农户建立联户合作防治、组内或村内统一防治的防控联合体,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
(二)加强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控。
1.科学阻截防控重大动植物疫情。各地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科学阻截防控外来有害生物、动植物疫病侵入。严把检疫关,严禁从疫区调入木材、苗木、畜禽等动植物、动植物产品,严防重大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病、红脂大小蠹等重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马铃薯甲虫、小反刍兽疫、禽流感、牛羊“两病”(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等高风险疫情的防控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对有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区域,坚决落实生物防治、化学防治和拔除病株等人工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传播蔓延,重点做好美国白蛾、稻水象甲、苹果蠹蛾和小反刍兽疫、禽流感、牛羊“两病”等成灾比较严重的动植物疫病、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类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直至根除。加强对重大动植物检疫有害生物发生规律和防控技术的研究,从根本上遏制疫情的传播蔓延。
2.加强执法检查,实现以检促防。切实加强动植物及其产品禁调区域和品种的动态管理,加强调入前申报和备案、调入后报验和检验、检疫及产销联防工作,加大动植物检疫检查站的检查力度和对违法运输动植物及其产品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应施检疫物未经检疫调运、储存、加工和经营以及检疫证明编号标注不实、不统一等突出问题,取缔和关闭有防疫隐患的非法交易市场。
3.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重大动植物疫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充实物资储备,强化应急队伍,搞好市、县、乡、村四级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4.加强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设施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除害处理场等设施建设,妥善处理染疫动植物。
(三)完善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
1.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网络,科学合理设置监测点,完善监测设施。农业部门要新建2个玉米螟成虫自动化实时监测站点,提升智能化、自动化监测水平;进一步完善省级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预警信息上报制度管理。畜牧部门要建设固定监测规模畜禽养殖场(点)36个(其中市级16个、县级20个),加强对重点单位、区域的动物疫情监测,加强对其他散养户和养殖场每季度动物疫情监测,全年监测不少于4.2万批次。林业部门要完善国家级监测站、省级监测点、乡镇级监测点基础设施建设,对调查设备进行更新,建立市、县、乡三级信息网络传输系统,选择部分重点监测点建立远程监控系统。
2.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合理使用监测成果,加强分析研判和部门会商,确保预警预报信息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为阻截疫情的入侵及控制疫情的扩散和及时扑灭提供决策依据。农业、畜牧、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电视、网络等媒体合作,扩大预警预报信息覆盖面,及时发布动植物疫病预报预警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对辖区内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的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认真研究,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制定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具体建设方案,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细化防控工作职责,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防控工作体系,明确农业、林业、畜牧、卫生、财政、气象等部门在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三)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队伍建设。
1.完善现有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体系。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能,配齐配强植保、动物卫生监管、森保工作队伍,改善工作环境,确保满足工作需要。特别要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提高待遇,确保工作队伍稳定。
2.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队伍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村农民技术员、防疫员、护林员等直接面向群众开展服务的一线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法规宣传、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能力,夯实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基础。
3.加强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建设。积极整合基层各方面力量,组建动植物疫病统防统治队伍,开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逐步提高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
(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和相应的配套资金,确保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免疫、应急储备等工作经费及时到位,满足工作需要。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化平台、无害化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农业、畜牧、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制度和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对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明确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辽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力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和《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013-2020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和谐辽阳的目标,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能力作为主要任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管,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可持续性发展。
(二)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监管,市、县、乡、基地四级检测的全程监管系统。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逐步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
——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到2020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总数达281个,产地认定面积245万亩,绿色食品总数32个,生产面积40万亩,有机食品认证个数6个。
——提高农产品检测覆盖率,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率达到90%,肉蛋奶、兽药、饲料、粮食质量安全抽查率达到90%,品牌抽查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工作。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运用现代声讯和二维码信息技术,搭建全市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1.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选择一批取得“三品”认证、标准化生产程度高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电子档案记录农产品生产信息、检测信息以及扫描二维码或网站查询等方式,实现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测等环节可追溯管理。在全市现有23家农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试点的基础上,由点及面、逐步扩大,经过3至5年的努力,使全市规模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可追溯管理。
2.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推行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制度,对农药经营单位、进入我市境内销售的农药产品进行审查备案,对高毒农药实施定点经营、动态审核,从源头上控制假劣农资流入我市市场。对审查合格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农资产品,建立溯源二维码、实名购买制和进销电子台账,实现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信息的可查询和可追溯。
3.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数据管理系统。为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和生产单位检测室配备能联网、具备同步上传检测数据功能的快速检测设备,检测结果即时上传系统,市、县两级监控中心即时统计分析,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控。
4.建立12316举报投诉受理系统。为消费者开通反馈个人意愿和诉求的通道,及时处理出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发布投诉处理结果。
5.建立舆情监控系统。全方位监测涉及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及时跟进、采集、处理,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体系。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完善市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充实人员,壮大队伍。加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整合农业执法资源,建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履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违法查处等综合执法职能。
2.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围绕种子侵权套牌假冒和“未审先推”问题、农药违法添加禁限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突出问题,以春耕、三夏、秋冬种为重要节点,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突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事企业、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经营主体生产基地的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重点检查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不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制度及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强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查封扣押、严肃处罚。
4.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5.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每年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严格落实《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通过网站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1.大力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技术。紧紧围绕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大力推动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努力提高四大主导产业(优质粮食、绿色蔬菜、生态养殖、特色林果)、现代农业示范区(带)的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特别要努力促进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
2.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要在稳定生产面积的基础上,做实做牢,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底线;绿色食品要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要加快认证、登记进程。通过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知名农产品生产基地,增强公众信心,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升级。到2020年,全市“三品一标”生产面积要稳定在270万亩以上。
3.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建立农业品牌化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农业品牌认证、推广、识别等管理体系,加大品牌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支持力度,强化品牌保护,形成良好政策环境,促进农事企业提高质量,做大做强。
(四)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
1.完善检测体系。努力实现市检测中心、灯塔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辽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双认证”工作,逐步建立以市级检测中心为核心,县级检测中心为重点,乡镇监测站为基础,生产基地检测室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实现全市农产品检测检验工作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控。
2.提升实验室硬件实力。到2020年,市检测中心要累计设计、改造检测实验室1300平方米,配备采样、样品前处理、常规检测、定性检测仪器等设备20台(套),完成定量检测相关配套设备30台(套)。
3.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切实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对全市33个乡镇区域监测站检测人员开展果蔬农药残留速测培训,使基层检测人员熟练掌握速测仪的基本原理、具体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结果判别等关键点,确保果蔬质量安全。
4.扩大抽检工作覆盖面。按照统一编制监测计划,严格论证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原则,逐年扩大检测批次,到2020年达到定量检测1000批次、定性检测15000批次。
5.丰富信息平台服务内容。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要求,深入推进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平台的服务内容,提升检测数据的分析研判、联网共享,为构建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准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投入,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顺利建设、高效运行。同时,要整合各级涉农项目和资金,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政策倾斜和优先扶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意义,使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充分认识到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定期发布“三品”认证企业名单、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信息等,提升消费者对“三品一标”农产品、可追溯农产品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其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明确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辽阳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强化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农机化水平,助推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和《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013-2020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
目前,我市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78%,其中水稻80%,玉米76%。农机补贴成果显著,农机总动力达到74.16万千瓦,各类农机具近2万台套。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普及培训应用不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连续多年事故发生控制在指标内。农机合作社建设不断发展,土地连片作业规模不断扩大,农机作业效率明显提高,农机化示范区示范辐射作用显著增强,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全面提升。但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种类参差不齐,数量不多,示范带动性不足;二是缺少大型农机综合服务平台,农机报废更新不及时;三是大型农机具存量少,玉米机械化收获水平不高;四是山区农机化发展相对滞后。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013-2020年)为指导,提高农机装备和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增强农机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和农民自愿,坚持农机与农艺、适用与先进相结合的原则;适应我市保护性耕作、资源节约、精细农业的装备需求,坚持节能减排、提高能效原则;发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示范效益,坚持扶优扶强,示范带动原则。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83.51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深松整地10万亩。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巩固水稻、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积极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使我市农机化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重点推进玉米机械化收获,每年推进10万亩,提高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转变发展方式,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为基点,推进整村整乡连片作业。优先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加快老旧机械的更新报废,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利用率。大力实施深松整地、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作业,大力引导、推广应用精量播种、深施肥、高效植保、水稻工厂化育苗、粮食烘干等新机具新技术。
(二)围绕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带)发展,建设特色农机化示范区和山区农机化示范区。到2020年,规划建设绿色水稻、玉米、葡萄、淡水养鱼、蔬菜、草莓、薏米等7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培育发展山区农机化示范区,积极推广适用的耕种收机械,通过示范作用,突破解决山区发展滞后问题。
(三)加强农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我市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契机,在灯塔市建设1个小型农机服务市场,在辽阳县建设1家农机“4S”店+大型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包含农机整车及配件销售、农机技术安全培训、一级维修资质、租赁、咨询等服务),全市新增6家注册农机维修网点,同时大力助推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企业的发展。
(四)强化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农机监理执法培训基地,提高农机队伍执法水平。
(五)推行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农机作业质量标准,规范农机作业质量,提高农机服务品质,加快农机化作业的系统化、科学化、品质化发展步伐。
(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在2015年完成全市各类农机现有状况普查的基础上,2016年,开展全市各类农机报废更新登记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机报废更新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农机化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多种形式的专项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依法管理和依法促进工作。针对农机报废更新、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农机保险、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逐步建立起层次分明、上下衔接、保障有力的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体系和监管制度体系,为我市农机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法规政策保障。
(三)落实强机惠农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强机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化重大技术推广等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农机发展补贴资金和范围,加大对我市需要的高技术、新型农机装备、农机库房和农机田间作业道建设的补贴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在我市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植保等农机作业补贴,着重对免耕播种机、深松机、玉米收割机的累加补贴。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保险业务,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协调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做好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
(四)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注重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教具建设,推进农机化教育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形式多样化。组织市、县(市)区、乡镇的农机管理人员、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机驾驶员、操作手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强化业务素质,保障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
附件:1.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2015~2020年指标分解表
2.全市水稻、玉米综合机械化水平2015~2020年指
标分解表
http://www.liaoyang.gov.cn/mhszfwj/233785.jhtml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