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辽市政办发〔2011〕25号
颁布日期:2011-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关于2011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推动民主评议工作重心下移,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行市、县(市)区、乡(镇)街民主评议工作联动,现就具体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群众监督作用,提高部门、行业和基层站所服务水平,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要求。将政风行风评议与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有机结合,并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宽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创新评议方法、健全评议机制、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管理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三)基本原则。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坚持以下评上、以下看上的原则,将县(市)区、乡(镇)街的评议结果作为评议市政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依据;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的原则,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公信度。

二、参评单位及评议内容

(一)参评单位。凡与经济建设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行业及在乡(镇)街设立的基层站所,均参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

1.执法监督部门(22个)。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煤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市消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局、市烟草专卖局、市质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辽阳银监局、辽阳公路路政管理局、市交警支队。

2.综合管理部门(28个)。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服务业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体育局、市信访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旅游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扶贫办、市广佑寺景区管委会、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

3.社会服务行业(20个)。

辽阳供电公司、辽阳邮政局、移动辽阳分公司、联通辽阳分公司、电信辽阳分公司、工商银行辽阳分行、农业银行辽阳分行、建设银行辽阳分行、中国银行辽阳分行、交通银行辽阳支行、邮储银行辽阳分行、辽阳银行、省农信社辽阳办事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辽阳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辽阳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辽阳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辽阳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辽阳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辽阳分公司、辽阳火车站。

4.重点单位(82个)。

市招生办、市一高中、市二高中、市三高中、市四高中、辽化高中、市一中、市二中、市九中、市公路处、市运输管理处、市公汽公司、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市交警支队白塔大队、市交警支队文圣大队、市交警支队太子河大队、市交警支队宏伟大队、市交警支队弓长岭大队、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沈大高速巡警大队、本辽辽高速巡警大队、市公证处、市殡仪服务中心、市殡葬管理处、市军转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医保中心、市劳动就业局、市劳动监察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劳动仲裁院、市动迁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市产权产籍管理处、市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办公室、市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管理处、市环卫处、市绿化处、市供暖办、辽阳中燃有限公司、辽阳红阳热力有限公司、市城管执法局白塔分局、市城管执法局文圣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太子河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弓长岭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宏伟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庆阳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场管理监察大队、辽阳公路路政管理局直属分局、辽阳公路路政管理局灯塔分局、辽阳公路路政管理局首山分局、辽阳公路路政管理局弓长岭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市代码证办公室、市质监局太子河分局、市质监局弓长岭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市自来水公司、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辽阳信息技术网络有限公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市中心医院、市二院、市三院、辽阳中医药学校、市环境监察局、市环保局白塔分局、市环保局文圣分局、市环保局太子河分局、市环保局宏伟分局、市环保局弓长岭分局、市环保局河东分局、辽阳县环保局、灯塔市环保局。

5.驻乡(镇)街窗口单位及基层站所。

(二)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三、评议分工、评议办法及赋分标准

(一)评议分工。执法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社会服务行业和重点单位,由市政府纠风办组织评议;分布在乡(镇)街的窗口单位及基层站所,由所在的乡(镇)街组织评议。

(二)评议办法。

1.由市政府纠风办直接组织评议的,采取以下方法进行综合评议。

(1)问卷测评。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各参评单位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区代表、乡镇代表,进行问卷测评。测评采取无记名涂卡方式,以读卡机统计结果为准,公布测评得分,问卷测评满分为100分。

(2)明察暗访。市政府纠风办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对参评单位按评议内容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

(3)将“政风行风热线”办理情况、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情况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

(4)加分条件。参评部门和单位在2011年度被评为国家级先进单位的,加3分;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的,加1分;

2.由乡(镇)街党委、政府组织评议的,主要采取民意测评、日常评议、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评议办法由乡(镇)街党委、政府自行制定。

(三)赋分标准。

1.评议成绩=问卷测评得分+获得先进荣誉加分-明察暗访扣分。

2.执法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社会服务行业凡有直属重点单位评议的,将直属单位的平均分作为该部门最终评议得分。

四、评议步骤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成立辽阳市政风行风评议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洪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郑福余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曾凡库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办公室主任由市监察局副局长王艳薇担任。

各县(市)区、乡(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规范,完善对基层站所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

(二)公示职能,公开承诺。把评议工作方案和被评议单位服务承诺、工作目标和措施等内容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有效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和公示,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三)选聘代表,明确职责。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代表一般经居(村)委会推荐,由乡(镇)街审核,县(市)区评议办公室确定,原则上由服务对象评议服务部门,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农民、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和乡镇干部代表、居(村)委会委员代表等。人数根据街道、乡镇规模确定,群众代表比例不应低于70%。

评议代表的主要职责:了解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收集群众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问题及建议;参加评议反馈会,发表评议意见;了解和监督被评议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参与对基层站所政风行风情况的民主测评;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进行监督。

(四)民意测评,及时反馈。评议结束后,全市通报评议工作情况和评议结果,根据情况可邀请被评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普通群众参加反馈会。

(五)加强整改,落实建议。针对评议反馈会提出的问题和通过其他渠道收集的问题,被评议部门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向评议办公室、评议代表和群众通报整改结果。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对基层单位不能解决或超出基层单位职能权限的问题和意见,向上级评议部门报告,由各级纠风部门负责协调督办,反馈落实结果。

(六)综合评价,反馈结果。根据民主测评、问题整改、日常工作考核等情况,综合得出被评议单位最终评议结果。评议办公室要把评议结果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评议办公室(纠风部门)报告,向被评议单位和评议代表进行反馈。

五、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评议工作要于6月底前完成总体部署,各乡(镇)街党委、政府具体评议工作要于7月初全面实施。

六、结果运用

根据年终评议成绩,确定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其中,评议分数低于60分的为不达标单位。评议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基层站所,建议主管部门免去其负责人职务;对有问题不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甚至边评边犯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有关领导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行总体部署,分类指导,深入调研,定期检查,切实将其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纠风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动员和组织本系统基层站所积极参与所在乡(镇)街开展的民主评议活动,协调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而基层站所靠自身力量又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各乡(镇)街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搞好对评议代表的推选培训,采取有效方式,组织对辖区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

(二)坚持评改结合、纠建并举。各县(市)区、乡(镇)街既要组织好对基层站所政风行风的民主评议,又要督促、协调基层站所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到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把评议工作与查办案件有机结合起来。要针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完善制度措施,切实建立纠正不正之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评议代表队伍建设。要把对基层站所评议代表推选纳入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范畴,建立由村民或居民代表大会推选制度,将思想道德好、社会责任感强、公道正派的人士选进评议代表队伍,原则上每个村、社区推选出20至30名评议代表。要严肃评议纪律,严禁编造、隐匿或销毁评议资料,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议单位谋取不争当利益;对违反评议纪律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政府纠风办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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