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辽阳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2〕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

辽阳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1号),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工作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积极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全市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于2010年6月11日成立了辽阳市减灾委员会,包括27个成员单位。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减灾工作政策、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县(市)区开展减灾工作。分别建立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自然灾害救助、防震救灾、气象灾害、森林防火、公共卫生等专业应急指挥部,组建了专家组。2010年12月20日,在辽阳市救灾救助物资储备调剂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辽阳市减灾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减灾法规和减灾规划;指导县(市)区减灾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监测和灾害预警、减灾科技项目;建立我市灾害信息平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国内外、省内外减灾交流合作活动。基本形成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减灾委综合协调、各涉灾部门密切配合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为全市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初步形成。气象、地震、水利、国土、农业等各类自然灾害监测网基本建立,预警预报工作逐步展开。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专业地质队监测和以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预警范围的精度进一步提高。农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立了各级重大突发事件直报系统,保证了重大应急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畅通,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信息保障。全市基本建立了由民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地震、气象等主要涉灾部门参加的灾情预警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各级、各类救灾应急指挥部分别制定了灾害应急预案,涵盖了安全生产、各种自然灾害、消防、公共卫生、电力通信、交通、治安等各类突发事件,基本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级并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全市初步建立了以驻军部队、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为骨干力量,以地震、矿山救护、医疗救治、抢险抢修、通信保障等各专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全市基本建成了以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核心,以县(市)区储备库为配套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增加了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为全市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

四是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实施了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治理、河道综合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减灾安居、建筑抗震设防、节水灌溉、饮水安全、环保整治、避灾农业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增强了基础设施的防灾减灾能力。全市河道防洪体系基本形成,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等级显著提高。城乡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供气管网等重要基础设施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是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为重要工作时间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各级地震、气象、水利、消防、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要环节,深入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社区、村镇、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指导开展了防灾演练活动,促进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的提升。按省减灾委的部署和要求,市减灾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健全了社区防灾减灾组织,规范了防灾减灾制度,完善了避灾场所,提高了基层社区应对灾害的能力,夯实了防灾减灾工作基础。“十一五”期间,宏伟区的长征街道东方路社区、工农街道荟萃湖社区被评为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十一五”期间,全市防灾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防灾减灾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手段还需要进一步改进,防灾减灾法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这些工作都需要在“十二五”期间采取措施强力推进。

二、“十二五”综合防灾减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过程各个阶段,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努力推动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乡区域建设相结合、与应对气候变化相适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全面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防灾减灾。

2.以人为本,依靠科学。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防灾减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科技进步作为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支撑。

3.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调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综合推进灾害管理各个方面和环节的工作。

4.统筹谋划,突出重点。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防灾减灾工作,着力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夯实基础,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优先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关键和突出问题。

(三)规划目标。全面提升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有效预防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明显降低。具体目标是:

1.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全市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

2.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户率达到98%以上,居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明显增强,创建更多的减灾示范社区。

3.灾害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确保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灾民能够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4.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及灾害损毁民房恢复重建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

5.市、县(市)区普遍建立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级并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

6.积极推进防灾减灾的法制化进程,把灾害风险降到最低。

(四)主要任务。

1.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评估能力建设。加强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森林等自然灾害的监测站网建设,健全和完善气象、水文和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环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病虫害、森林和火灾等灾害的预警预报体系,形成包括地面监测和天、地、空观测在内的灾害立体监测体系,提高灾害预警预测能力。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机制和信息发布网络,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能力建设。提高自然灾害信息分析与应用服务水平,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应急评估、损失评估、社会影响评估、防灾减灾绩效评估能力建设,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综合评估机制,提高灾害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灾害评估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2.加强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在全市建立起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加强防灾减灾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级并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依据预案组织开展好经常性的防灾演练活动,每年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期间都要组织防灾演练,不断提高全市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灾害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设市、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其建设目标是:建设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联动响应体系,实现多部门联动预警预防,相关部门的建成率达到90%,预警及时率提前30分钟,实现95%以上的行政村和社区至少有一种技术手段可以获得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实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三大类突发事件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特定区域、特定部门、特定人群及社会公众发布,为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防灾减灾服务。

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改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建立健全全市灾情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建立减灾委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各级减灾委办公室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好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和应用。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全面调查我市重点区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防灾减灾能力,查明主要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摸清我市防灾减灾能力底数,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

5.加强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不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能力。建立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特点,编制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挂图或音像制品,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成功案例。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支持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者培训,提高防灾减灾队伍整体素质。

6.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饮水等工程的投入。对居住在行洪通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实施整体搬迁。加强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程建设,完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扩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大力发展避灾农业、设施农业,增强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城乡建筑物,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推广实施地震安全校舍和地震安全医院工程建设,把学校、公园、体育场等拓展为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深入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倡驻区单位与社区结对子,资助其改善防灾减灾设施,不断提高社区应对灾害的能力,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工程,扩大农作物保险覆盖面,探索实施农村住房保险试点,逐步建立政策性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灾害风险转移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受灾群众的损失。

7.加强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加强以驻军部队、公安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为骨干力量,以地震、矿山救护、医疗救治、抢险抢修、通信保障等各专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应急通迅、救援设备,提高现代科技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应用水平,要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打造成装备精良、反应快速、能力极强的现代化队伍,全面提高各类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加强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及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

8.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建设。各级减灾委办公室要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防灾减灾调查研究工作,适时出台规范性文件,将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的轨道。

三、“十二五”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建设

(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与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及平台建设相结合,建立并完善市、县(市)区两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与信息系统。构建全市范围内覆盖到乡镇的灾害应急信息处理平台,综合运用各种先进技术,建设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实现各类灾害应急信息获取、采集、传输的集成化管理和综合运用。构建覆盖市、县(市)区应急通讯平台,综合利用公用通信网、专网建立多网融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和物资调运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实现灾情、决策、指挥、物资调运等各类信息的及时发送与传递。

(二)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程。各级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和应用。建立重大灾害信息预警分析制度,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测及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全市灾情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建立减灾委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

(三)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2013年6月前,完成市及县(市)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改造,基本建成以市救灾物资储备库为核心,以各县(市)区储备库为配套的市、县(市)区救灾物资仓储网络,完善基本满足自然灾害救助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转移安置群众所需抢险救生、生活安置物资存储需要的仓储设施,确保灾害发生12小时内灾民能够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整合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制定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明确各级、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优化救灾物资管理与使用。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涉灾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详细的储备方案,储备必要的物资和抢险设备。

(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程。结合各县(市)区、各部门已有宣传教育设施,增加或完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功能,加强市、县(市)区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实现防灾减灾资源共享、在线交流、远程教育等功能。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防灾减灾网的维护、使用费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大型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印发防灾减灾系列科普读物、制作挂图及音像制品、编制适合不同群体的防灾减灾教育培训教材、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总结重大自然灾害应对的经验教训、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等形式,广泛开展好防灾减灾文化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程。结合区域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将全市60%以上的大型公园、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等拓展成应急避难场所。落实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应急供水、供电、卫生防疫、消防等设施设备,完善好应急避难场所的避难安置功能。各应急避难场所均设置醒目的安全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快速找到避难所。避难场所内明确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等信息,救助、安置、医疗等功能分区有明显标识。全市所有社区应建立居民就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的避难场所,配置应急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广播设施,配备家庭居民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编制社区应急预案和灾害风险图,开展社区救灾演练,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等。

(六)减灾安居工程。结合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对居住在行洪通道、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高风险区域的住户,实施整体搬迁,落实好减灾安居工程,减轻救灾工作压力。探索建立农村住房保险制度,逐步建立政策性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灾害风险转移机制,保障好农村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

(七)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一是太子河城市防洪工程,加固左岸堤防16.7公里;二是浑河、太子河护岸33处、防渗15处工程;三是治理重点中小河流12条,治理河道318.835公里,堤防加固23.8公里;四是辽阳县、灯塔市24个排水区治理工程;五是灯塔灌区、浑沙灌区、辽阳灌区、柳壕灌区改造;六是加大城市供水管线改造力度,提高城市供水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八)农业防灾减灾工程。进一步提高蔬菜生产发展规模和建设水平。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和植物疫情阻截监测体系建设工程,继续推进农业保险工程,扩大农业保险的范围和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的灾害损失。

(九)气象防灾减灾工程。

1.公共气象业务服务体系。面向城市安全和新农村建设等城乡发展需求,丰富气象服务产品内容,提供系列化、针对性、多媒体可视化的气象服务。一是加强城市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精细化的城市天气预报、城市积涝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服务,开展城市规划、基础设施以及重点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二是结合城乡雷电防御需求,建立雷电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服务支持系统。三是基于冰雪灾害监测信息,建立冰雪灾害信息发布平台。四是结合弓长岭“休闲之都”,建立辽阳旅游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五是基于小流域洪涝灾害预警系统,建立东部山区小流域洪涝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六是针对农村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特点,建立分乡镇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平台。

2.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系统。对现有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包括节目编辑系统、制作设备系统、字幕系统和非线性实时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系统等。对“12121”电话服务系统升级改造。

3.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声、像、图、形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的气象科普教育基础,实现全年对外开展气象科学教育活动,增设一处科技文化场所,进一步拓宽我市公共气象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为全市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灵活多样和针对性强的气象信息,在防灾减灾和辽阳特大型城市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益。

(十)地震防灾减灾工程。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对辽阳地震台新台址进行搬迁及观测环境改造。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站网建设,计划在辽阳县、灯塔市再各建3个宏观动物观测点。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市本级建设1个防震减灾科普基地,每个县(市)区建立1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完善宣传教育网络,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十一)林业防灾减灾工程。加强市、县(市)区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实施全市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县综合治理工程。完善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体系,完成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实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御灾体系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县(市)区检疫信息网络系统,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建设。建立市级决策指挥平台,实现对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科学决策、高效指挥和有序调度。

(十二)电网防灾减灾工程。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电网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完善电网企业与各级防灾减灾综合协调部门的联运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减灾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健全县(市)区政府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全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各县(市)区减灾委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灾害应急救助协同联动机制。县(市)区减灾委及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要依据工作职能,将本规划目标按年度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健全完善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本规划落实。

(二)加大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完善防灾减灾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强化对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工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科普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完善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经费财政分担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救灾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

(三)提高防灾减灾科技保障能力。加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导航定位等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改进防灾减灾信息处理及通信设备,不断提高全市防灾减灾信息处置和灾害应急组织指挥能力。开展自然灾害形成机制和演化规律研究,重点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重特大自然灾害链、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环境相互作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等科学研究,提高防灾减灾的科技保障能力。

(四)强化防灾减灾工作队伍建设。形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工作队伍。加强防灾减灾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保持防灾减灾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加强防灾减灾科研与教育、工程与技术、专业救援、行政管理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志愿者的防灾减灾技能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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