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文号:盘政发〔2015〕29号
颁布日期:2015-07-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七届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上半年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总体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市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610亿元,增速全省排名第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完成320亿元,增速全省排名前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1.2亿元,增速全省排名第三;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604亿元,增速全省排名第三;实际利用外资预计完成1.66亿美元,总量全省排名第四;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排名第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排名第一;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体平稳,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4、5月份省绩效节点考评中,全省仅有我市通过全部197项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重大项目建设取得重要突破。总投资845亿元的兵器项目环评已通过。盘锦港成为国家一类口岸。总投资100亿元的中储粮产业基地正式签约落户。北燃公司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实施重点项目分类推进,建立领导包扶责任机制,开展现场办公、跟踪服务,40个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市新项目开工率达到90.7%,项目复工率达到92.9%。

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实施常态化、专业化、定向定点招商,面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台湾等重点地区,高强度开展点对点招商。上半年,共组织北京、上海、杭州大型招商活动4次,市领导会见重点项目271项,签约项目78项,协议投资总额191亿元。成功举办了中关村高新企业盘锦行活动2次。

全市房地产业明显复苏。上半年,完成房地产投资额142亿元,增速全省排名前三。完成商品房销售额43亿元,降幅收窄27个百分点。今年全省共计400亿元的棚改贷款中,我市获得105亿元的额度。

对上争取资金、债务管控、PPP模式推广应用和专项债券发行取得重要进展。上半年,共对上争取资金50.1亿元。拟报批发行债券104.5亿元,已上报专项债券3只,分别为:大洼养老产业专项债、盘山县地下管廊和停车场专项债、辽东湾工业供水项目收益债,总额度36亿元。已签订PPP协议项目14项,总投资额70.68亿元,PPP模式推广应用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上半年共偿还债务本息合计56.7亿元,债务管控工作成效明显。

服务业发展提档升级。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加快实施,6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预计主营业务收入实现325亿元,同比增长20.5%。上缴税金13.8亿元,同比增长21%。成功跻身全省农产品流通试点市和全省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市,成为全省唯一获得两个试点的城市。

小微企业加快发展。通过实施小巨人企业和楼宇经济专项行动,全市小微企业达到8.8万户,增长11.2%,其中公司制企业增长18.7%。小巨人企业“四个一批”工程取得积极进展,新孵化科技型企业35家,转型科技企业10家,全市80%以上的小巨人企业建立了研发中心。发展楼宇面积17.3万平方米,提前完成全年计划目标。

旅游重点项目全面复工建设。旅游季活动提前启动,推出8条特色精品旅游线路,成功举办了盘锦红海滩自行车邀请赛和台湾骑友“湿地骑迹”活动。全市重点景区接待游客57万人,接待游客人数增长6倍,旅游收入增长2倍。红海滩旅游度假区通过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公示。

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覆盖城乡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基本建成,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学校安全食材配送工程有序推进,全市38所集中配送学校的51个食堂412个视频监控点安装完毕。

农业发展稳步推进。全市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89万亩,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9%,排在全省前列。设施农业小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实施了双台子河闸除险加固工程、辽东湾新区水利工程、绕阳河湿地蓄(调)水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

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标准化超市、大众浴池、燃气站、公办卫生所“四个一”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正式启动,美丽村及示范镇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在年初计划建设50个美丽村的基础上,又增加102个,全市建设美丽村达到152个。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民生实事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60件民生实事已完成9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三证合一”登记改革,提高新农合医疗补助标准,实施农村常住人口“一站式”报销服务,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范围,免费为城乡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解决4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油田中小学“五四”转“六三”工作,为全市267个行政村提供便携式音响设备等工作任务均已落到实处,赢得广泛好评。其他工作均在积极推进落实过程之中。

上半年,全市按计划应完成的工作任务为71项,实际完成工作任务80项,提前完成任务9项。按照任务分解进度安排计划,阶段性任务256项,已完成245项,未完成11项。

二、未完成的工作任务

1.辽东湾新区兴隆七彩城和大奥莱项目、江南风情园宾馆及水上项目、二界沟东北亚海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未开复工。(牵头单位:辽东湾新区)

2.忠旺铝材二期项目未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3.盘山县锦鲤观赏园项目未开工。(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4.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上半年无新开工、竣工和复工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5.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文广局、市外经贸局、市旅发委、市台办未完成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6.水务集团未挂牌运营。(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国资委)

7.滨海公路绕行线工程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审批手续未完成。(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8.“水上看盘锦”活动,辽东湾新区未完成游船购置和码头建设工作。(牵头单位:辽东湾新区)

9.宜居乡村超市建设上半年有8家未交付使用。其中:兴隆台区2家、双台子区3家、辽河口生态经济区3家。(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10.宜居乡村黑色路面铺设工作部分乡镇未启动。其中:盘山县3个镇、兴隆台区2个涉农街道、辽河口生态经济区3个镇未启动。大部分美丽村除了中心屯中心路外,其余村路边沟硬化工作未实施。(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11.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未完成上半年棚改新开工30%的任务指标。(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工作亟待加强。上半年,全市签约引进项目78个,工业项目比重52.7%,低于去年同期水平。新项目开工落地周期长,落地开工的项目只有13项,开工率仅有16.7%。同时,上半年仍有19个项目未开复工。招商引资在谈项目多,实际签约项目少,项目实际转化率不高。

2.全市外贸出口形势较为严峻。今年全市外贸出口指标为8亿美元,上半年预计完成1.66亿美元,在全省排名后三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企业出口订单严重下滑,出口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

3.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因动拆迁缓慢影响工期。市政道路、水利设施、重点交通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因房屋动拆迁、油气管线迁移、电力通信线路改造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等问题。如辽东湾新区雁河公园二期项目、林丰路大桥项目、林丰路北段道路工程、向海大道至香稻路工程等都存在上述问题,影响施工。

4.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厕所改造工作大多未到位。浴池运营情况不乐观。村卫生室由于无法享受新农合报销待遇等原因,除了公共医疗卫生项目外,群众主要到镇以上医院就医。超市亏损面较大。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

5.工作主动性不强,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拖等思想倾向。对国家、省出台的政策措施,县区和部门敏感性不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力度不够。对待宜居乡村建设、对上争取资金等工作,个别县区、部门和乡镇缺乏迎难而上的决心和态度,存在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的思想。

6.个别遗留问题未能妥善解决。存在“新官不理旧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现象,导致一些遗留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如各级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建设方面的未批先建问题以及信访遗留问题等,直接影响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全年658项重点任务,上半年已完成80项,下半年需要完成578项,如不能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和完成进度,容易形成年底集中突击,将会影响任务完成质量。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抓落实工作,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务必全面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1.继续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继续坚持实施月调度、月通报和提醒预警制度,围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抓好落实工作。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任务进行再盘点和再梳理,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能提前完成的一定要提前完成,避免年底突击,确保完成质量。

2.进一步加大验收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和抽查验收制度,对已完成的各项任务,及时进行抽查验收,抽查验收率力争达到100%。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3.开展专项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自下半年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工作,重点是认真整改各级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妥善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未批先建问题以及认真解决一些信访遗留问题等。

4.认真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紧紧抓住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机遇,加大项目储备和引进力度。抓好项目开工、复工和竣工,重点实施100个重点企业项目帮扶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审批行为,压缩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全面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千方百计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5.加大督查通报问责力度。坚持每月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以及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进行书面通报,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一律约谈并严肃问责。

附件:1.专项类任务完成情况

2.6月份已完成的工作任务

3.各县区、经济区项目开工、复工、竣工情况

4.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

5.市直部门对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计划数在1000万元以上)

6.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拟申报发行债券情况

7.全市PPP项目推进工作完成情况

8.各县区、经济区小巨人企业工作推进情况

9.各县区、经济区楼宇经济发展情况

10.各县区、经济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情况

http://www.panjin.gov.cn/pjnew/xxgk/jbxxgk/zcfg/szfwj/content/40288bd74ece9c05014f391fe3ea5470.html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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