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盘政办发〔2015〕122号 |
|---|---|
| 颁布日期:2015-1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风险应急机构组成和成员单位
2.2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
3.1风险监测
3.2风险预警
3.3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
3.4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等级
4.信息报告
5.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响应具体措施
5.1应急响应
5.2应急响应具体措施
5.3应急结束
6.应急保障
7.善后处理
8.附则
8.1预案更新
8.2预案解释
8.3预案生效
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维护政府信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66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债管〔2015〕76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到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预警及应急处置。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也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增加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加大风险评估和预警频次,加强政府债务的精准化管理。
地方政府性债务分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和或有债务。
一般债务是指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债务;
专项债务是指以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债务;
或有债务是指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1.4工作原则
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信息共享、集中决策、协调配合、加强预警、及早应对、措施得力、维护稳定的原则。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风险应急机构组成和成员单位
根据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财政和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分管财政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土储中心、市建投公司主要领导,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2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一)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二)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测,对高风险地区和债务单位债务风险及时制定处置措施。
(三)负责债务风险的善后处理事宜。
3.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
3.1风险监测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政府债务情况,建立债务风险监测和报告制度,对全市的政府债务进行持续的跟踪、监测、分析,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防范债务风险检查,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3.2风险预警
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是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债务单位要建立规范的评估预警机制,按照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风险测算,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对可能发生违约的政府性债务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3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
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主要指标包括: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新增债务率、逾期债务率和偿债率。
(一)一般债务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动用当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满足偿债需求的能力。一般债务率风险警戒线为100%。公式为:一般债务率=一般债务余额/债务平均年限/一般公共预算可偿债财力×100%,债务平均年限比照国家相关口径定为4年。
一般公共预算可偿债财力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必须用于基本财力保障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部分。
(二)专项债务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动用当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满足偿债需求的能力。专项债务率风险警戒线为100%。公式为:专项债务率=专项债务余额/债务平均年限/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100%,债务平均年限比照国家相关口径定为4年。
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开支或计提的各项成本性支出和政策性支出。
(三)新增债务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当期财政收入对新增债务的保障能力。新增债务率风险警戒线为10%。公式为:新增债务率=新增政府债务额/政府综合财力×100%,政府综合财力=地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
(四)逾期债务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逾期债务的比重。逾期债务率风险警戒线为10%。公式为:逾期债务率=债务逾期额/政府债务余额×100%。
(五)偿债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当期财政收入中用于偿还债务本息的比重。偿债率风险警戒线为25%。公式为:偿债率=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额/政府综合财力×100%。
3.4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等级
根据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新增债务率、逾期债务率、偿债率五项指标值划分为绿色安全区、黄色风险提示区和红色风险预警区三个范围等级。
五项指标均在风险警戒线范围内的,列入绿色安全区名单;五项指标有一项高于风险警戒线的地区,列入黄色风险提示区名单,其中高于风险警戒线的指标为一般债务率时,列入黄色风险重点提示区名单;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两项同时高于风险警戒线的地区,列入红色风险预警区名单,其中另外三项中有两项高于风险警戒线时,列入红色风险重点预警区名单。
列入绿色安全区名单的地区,要认真总结成功管理经验,继续巩固工作基础。同时也要增强忧患意识,排查风险隐患,超前预测,密切跟踪风险变化,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关口前移,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和增长速度。
列入黄色风险提示区名单,尤其是列入黄色风险重点提示区名单的地区,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认真排查债务项目风险区域;要全面查找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控制项目规模、调整支出结构、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及时偿还和压缩债务规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
列入红色风险预警区名单的地区,特别是列入红色风险重点预警区名单的地区,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预案责任主体、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启动程序,避免发生债务危机,并及时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信息报告
各级政府债务管理部门和债务单位要及时向同级政府定期报送债务本息偿还情况,分析债务结构、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做好偿债资金的筹集工作,若不能按期偿还,应提前60天向同级政府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主动召集相关部门听取意见,并向工作小组领导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如本预案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将处理情况报送市政府。
5.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响应具体措施
5.1应急响应
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银行下调信用评级以及司法诉讼等恶性状况的发生。及时与违约债务的债权人取得联系,启用偿债准备金偿还高风险债务,承诺债权人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解决债务逾期问题。
5.2应急响应具体措施
各级政府在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财政和债务情况,多措并举,化解债务风险。一要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强化自身防御风险的能力,需要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债务单位应提前30天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二要积极与银行等债权人协商,对于即将到期的债务,通过贷款展期、适当减免利息等方式缓解当期偿债压力,规避短期偿债风险。三要积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盘活存量债务项目,压缩债务规模,避免债务违约,化解政府性债务危机。四要充分利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利政策,首先置换或偿还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的债务,达到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五要充分挖掘政府各种有效资源筹集偿债资金,如处置闲置行政事业资产以及土地、海域等资产,其变现收入纳入偿债准备金。六要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七要在积极消化存量债务基础上,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5.3应急结束
债务风险应急状态解除,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6.应急保障
政府债务管理部门和各债务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债务风险管理工作,强化债务风险信息的报送。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和维护高效实用的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和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债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7.善后处理
政府债务风险处置后,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并不能及时消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必要开展善后工作。首先债务单位要向债权人作出完善债务管理工作的书面情况说明,保证在日后的债务管理中严格执行债务预警机制、更多渠道地筹集偿债资金措施,重新建立政府信用;其次总结教训,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债务责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附则
8.1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市财政局适时更新。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8.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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