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文号:巴政发〔2009〕47号
颁布日期:2009-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巴政发〔2009〕4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09〕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开展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这次普查可以全面掌握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分布、结构和居住环境、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科学制定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战略决策提供详实的依据。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人口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为加强对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巴彦淖尔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文天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宝顺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多文市统计局局长

李永戈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增祥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宝德其其格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乌日图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赵强市外侨办副主任

黄永贵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孟刚市教育局副局长

特古斯市民委副主任

金丽凤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金虎市民政局副局长

白桦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世军市财政局副局长

苗大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李槿市人事局副局长

刘进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文利市建委副主任

傅文慧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朱卫星市卫生局副局长

苑永平市工商局纪检书记

嘉衡岱市广电局副局长

王少雄市统计局副局长

郑敏市法制办主任

李永清军分区政治部组干科科长

宋新民武警支队政治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少雄兼任。各旗县区政府,各乡镇、苏木、办事处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旗县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旗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担任。各旗县区政府、农垦局、开发区务于8月15日前,将各自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包括乡镇、苏木、办事处)上报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分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旗县区政府抓紧编制本地区人口普查经费预算,列入相应年度预算,确保按时到位。

四、各旗县区政府要积极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人员选调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条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普查员补助费用,为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奠定良好基础,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00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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