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套灌区现代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文号:巴政发〔2009〕20号
颁布日期:2009-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套灌区现代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巴政发〔2009〕2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河套灌区是全国三个特大型灌区之一,多年引黄水量为50亿立方米。近年来,随着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科学配置水资源,推进灌区农业节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为进一步探索更加科学的节水途径,引领和带动全市节水农业发展,提出河套灌区现代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中心,以现代农业节水技术为支撑,采取工程、管理、农艺、生态等综合措施,涉农部门整体联动,用水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努力探索河套灌区农业节水新模式,不断提高水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率,促进全市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遵循原则:

㈠择优布点、规划先行。灌区五个旗县区要在全市统一指导下,选择基础条件好、配套程度高、群管组织健全、农业产业化程度高的地区作为节水示范区。在此基础上,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本地区节水示范区建设规划,有效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㈡工程配套、综合推进。坚持工程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把工程措施、农艺措施、新技术推广应用与管理措施结合起来;坚持改造和利用相结合,把现有农业基础设施与节水改造结合起来;坚持节水工程建设与综合配套建设相结合,把节水改造与渠、沟、路、林、田配套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点面相结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为灌区发展节水农业提供典型和样板。

㈢多方投入、整体联动。按照把节水示范区建成现代农业典型和样板的要求,坚持以节水为中心,把节水示范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把节水措施及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把涉农项目与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突出重点,集中投资,连片开发,综合推进,确保示范区高标准建设。

㈣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示范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各级政府为主导,各部门联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特别要把加大财政投入与农民筹资筹劳结合起来,调动各级用水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节水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

二、目标任务

从2009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套内五个旗县区各安排10万亩节水示范区,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中心,以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切实改变示范区农业生产条件,实现主要渠道衬砌化、量水配水精确化、用水管理科学化、道路林网园田化、生产方式现代化、主要作物良种化的“六化”要求,把项目区建成高产、高效、优质的节水示范区和现代化农业样板区。

现代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分三年完成,2009年完成总工程量的40%,2010年完成40%,2011年全面完成并组织验收。

项目区建成后,示范区内斗(农)渠以上全部衬砌,水工建筑物进行更新改造;各级渠道量水设施配套,示范区全部实现土壤墒情监测预报,精量灌溉等各类实用型节水新技术得到全面推广;农民用水组织健全;用水配水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完善,群众节水意识得到普遍提高;示范区内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亩均用水量净灌溉定额降到310m3以下,节水率达到15%以上。

示范区建成后,连片种植、覆膜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立体栽培等高效节水型农艺措施大面积推广,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方式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粮食单产要达到500kg以上,单位水量产出提高10%。

示范区建成后,基本达到渠、沟、田、林、路高标准“五配套”,渠沟道、水工建筑物完好率达到100%,林木建设覆盖率达到20%,田间道路完好率达到90%,田间工程达到土地平整,一亩两畦;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通畅,渠沟建筑物布局合理、状况良好、全面配套。

三、具体措施

㈠加强领导,为节水示范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建设节水示范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也是我市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了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交通局、林业局、农牧业局、科技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土资源局的主要领导,各旗县区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项目区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上下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㈡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要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切实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落实,做到奖罚分明,最大限度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总的要求是,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旗县区政府负责示范区的确定,规划的编制,组织示范区群众投工投劳,地方匹配资金的筹集、使用,规范和完善群管组织建设,组织运行管理人员、用水户培训等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河灌总局负责全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项目区支以上(含支渠)渠道衬砌或整治、配套,相应建筑物更新改造,田间灌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提供技术服务;国土资源局、农业开发办要将改低及土地整理项目向节水示范区倾斜,配套做好斗渠(含斗渠)以下水利工程、畦田改造、土地平整等;农牧业局、科技局负责种植结构的调整、覆膜栽培、作物良种等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农艺节水技术服务;林业局负责林业建设和指导服务;交通局负责乡镇、村落间道路建设;河灌总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对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地方匹配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度等进行监督。

㈢加大培训,加强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节水示范区建设涉及千家万户,建设内容多,技术含量高,特别需要加强对示范区农民、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在做好工程建设的同时,从各自的角度,切实加强对运行管理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培训,努力提高素质,适应示范区建设需要。在节水示范区建设过程和项目完成后,各旗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气象、土壤、栽培、灌水、产量、投入、效益等基础数据资料的观测、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各示范区要注意收集、积累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图片、录像片等资料,搞好宣传和展示,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提高。

㈣强化管理,确保示范区建设顺利完成。示范区建设项目确定后,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责任分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快工程进度。在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四项制度,确保顺利完成建设任务。针对目前田间工程建后管理责任主体不明、有人建无人管的问题,各旗县区要从体制上和机制上明确责任主体,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加强群管组织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对项目示范区的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等形式,作到责、权、利有机结合,责任到人,保证示范区建成后管理良性运行,发挥长期效益。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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