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责任目标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责任目标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政办字〔2015〕3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河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巴彦淖尔市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责任目标》和《巴彦‍淖尔市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巴彦淖尔市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责任目标

2.巴彦淖尔市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7日

附件1

巴彦淖尔市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责任目标

为全面完成2015年扶贫开发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现将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责任目标下‍达给各旗县区,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贫困人口脱贫任务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万人、市级低收入人口1.5万人)。其中:临河区463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15人、市级低收入人口3023人),乌‍拉特前旗657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66人、市级低收入人口‍3607人),乌拉特中旗284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46人、‍市级低收入人口1695人),乌拉特后旗58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8万人、市级低收入人口248人),杭锦后旗526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36人、市级低收入人口2127人),五原县‍610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33人、市级低收入人口2870人),‍磴口县399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66人、市级低收入人口‍1430人);人均增收幅度超过全市农牧民增幅的平均水平;减贫‍幅度20%以上;全面实行实名制脱贫。

二、扶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

坚持“五化”(项目确定民主化,模式多样化,实施群众化,‍监督公开化,扶贫精准化),推行“四种模式”(杠杆式、直补式、‍先建后补式、互助资金管理式),用好管好项目引导资金,确保“三‍到”项目取得实效。做到“三个必须,两个保证,一个杜绝”。“三‍个必须”,一是驻村干部必须到位,履行职责。二是项目必须按‍照程序策划、决策、公示、审批和备案,严格遵照即将出台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组织、策划与施工。三是规划必须坚持‍严肃性,完善镇苏木乡和旗县级规划。“两个保证”,一是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二是保证资金拨付进度。“一个杜绝”,坚决杜绝套‍取、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

三、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计划投放贷款5亿元,超额完成自治区确定的3亿元的目标。‍最大限度满足全市贫困农牧民发展特色产业的贷款需求。原则上‍优先在自治区确定我市的162个贫困嘎查村中实施这项工程,富‍总的目标是加快投放进度,做大资金总量,“强农贷”要进一步扩‍量,富农贷要进一步做实优先建档立卡嘎查村,兼顾其他嘎查村。‍同时,要做好2014年贷款回收工作,总的要求是100%回收。

四、扶贫攻坚工程资金整合

‍协调相关部门在“三到村三到户”贫困嘎查村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实现90%以上覆盖。具体任务是:落实并完成92个贫困嘎查村纳入2015年“十个全覆盖”范围。乌拉特前旗17个、乌‍拉特中旗12个、乌拉特后旗4个、杭锦后旗21个、五原县24‍个、磴口县10个、临河区4个。

五、社会扶贫

‍突出抓好“扶贫日”活动,构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开设捐助账‍户,启动社会扶贫募捐活动,制定捐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推动‍社会扶贫常态化。扎实推进各级领导联系点工作,各旗县区扶贫‍办作为联系工作的办公室,主要做好参谋助手、协调联系、综合‍服务等工作。扎实抓好社会扶贫定点帮扶工作,全面完成‍2012-2015年工作任务,查遗补漏,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有成效,同时做好整体工作的总结、表彰相关工作,对帮扶‍单位进行整体工作的评价考核,查遗补漏,圆满完成各项帮扶目‍标任务。

六、财政扶贫资金管理

‍改进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坚持“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市、旗两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扶贫部门业务经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统筹解决驻村干部的差旅费补助。各旗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七、精准扶贫

‍一是在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开展2015年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和更新工作。重点是将2014年度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及受益贫困户信息、2015年的帮扶计‍划信息和需求进行采集录入。二是按时完成6.33万低收入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三是与实名制紧密联系。编印2014年度“实名‍制”脱贫花名册。四是切实加强扶贫统计工作。

八、舆论宣传

‍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对“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深入宣传。要求每个旗县区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扶贫宣传‍稿件不少于40条(篇),其中市电视台不少于5条(篇)、巴彦‍淖尔日报不少于10条(篇)、巴彦淖尔市政府网站不少于25条‍(篇)。同时要提高宣传层次,力争在内蒙古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和内蒙古日报等自治区级主流媒体上宣传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凝聚扶贫攻坚的正能量,进一步营造我市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九、计划生育联结机制‍

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帮扶政策和措施,使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享受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帮扶,在开展“三到村三到户”、“雨露计划”、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及贴息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

十、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大局抓好扶贫开发工作‍

一是抓好乌梁素海扶贫工作。完成低收入人口识别、分场脱‍贫规划和低收入人口脱贫计划等各项工作。二是抓好脱硫石膏改‍造盐碱地试验示范。开展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推广示范工作,按‍照技术流程和取得的实验成果,逐步在全市全面铺开。三是抓好‍铁路沿线两侧50米和周边可视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十个‍全覆盖”工程观摩点上涉及到的“三到村三到户”项目。相关旗县‍区要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本着“早动手、早开工、早见效”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展示扶贫开发项目的亮点与‍成效。四是抓好国家安排的精准扶贫重点工程。国家提出的十项‍重点工程(小额信贷、扶贫搬迁、驻村工作队、职业教育、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构树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各旗县区要结合实际,在把国家要求的项目都要做好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其他项目准备工作,为承接新项目打好基础。

附件2

巴彦淖尔市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重要之年,是实‍施精准扶贫的关键之年,是推进社会扶贫的创新之年。为全力做‍好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按照“及早谋划、明确目标、及早安‍排、狠抓落实”的原则,根据市委三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关于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领扶贫开发工作,以市委《关‍于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重点推进“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扶贫攻坚资金整合三大工程,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加快实施乌兰布和沙区、山旱区、中‍蒙边境牧区、黄河北岸一线、总排干两侧一线“三区两线”扶‍贫攻坚工程,突出抓好乌梁素海的扶贫工作,全面完成今年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完成3万贫困和低收入人口的脱贫致富,人均增收幅度超‍过全市农牧民增幅的平均水平,减贫幅度达到20%以上。在实现‍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实名制”脱贫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

三、主要措施‍

(一)强力推进“三大扶贫工程”。一是深入推进“三到村‍三到户”工作。坚持“五化”(项目确定民主化,模式多样化,‍实施群众化,监督公开化,扶贫精准化),推行“四种模式”(杠‍杆式、直补式、先建后补式、互助资金管理式),用好管好项目‍引导资金,确保“三到”项目取得实效。一要紧紧盯住项目的策‍划程序、建设内容和效果,以及项目的的资金。二要紧紧盯住驻‍村干部,发挥作用。三要紧紧盯住落实干部的待遇,包括工作、‍包括生活,包括提拔,特别是要将优秀驻村干部向组织部门推荐‍工作。二是稳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12月10日)和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视频推进会议的要求,做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常规工作。今年要在三个方面寻求突破,一要瞄准产业,‍加快推进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和扶贫主导产业发展;二要放大‍规模,力争全年调动金融扶贫资金达到5亿元以上;三要强加合作,支持旗县与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合作,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切实解决贫困户金融贷款需求。抓好两项工作,‍第一,对于贴息的龙头企业,必须与贫困农牧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各旗县区都要选择2-3户扶贫龙头企业打造与贫困农牧民利‍益联结紧密,能够促进贫困农牧民持续增收的典型。第二,就是‍2013年和2014年贷款要100%回收。三是积极推进扶贫攻坚和‍“十个全覆盖”工程的有机结合。各旗县区将92个贫困嘎查村‍纳入2015年“十个全覆盖”范围,其中乌拉特前旗17个、乌拉‍特中旗12个、乌拉特后旗4个、杭锦后旗21个、五原县24个、‍磴口县10个、临河区4个。

(二)运用成果,实施精确扶贫。抓好到村到户的精准、专项‍扶贫的精准、市场扶贫的精准、社会帮扶的精准。运用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成果。第一,在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开展2015年‍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和更新工作。重点是将2014年度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及受益贫困户信息、2015年的‍帮扶计划信息和需求进行采集录入。第二,完成6.33万低收入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第三,与实名制紧密联系。编印2014年度“实‍名制”脱贫统计花名册。第四,加强扶贫统计工作。

(三)围绕中心,切实抓好四项示范工作。一是乌梁素海地‍区的扶贫工作要有新举措。要创新乌梁素海地区扶贫开发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河灌总局要组建驻分场工作队,纳入全市“三到村三到户”驻村干部管理体系。驻分场工作队会同乌前旗扶贫‍办、乌梁素海渔场组成联合调查组入驻十个分场,同步推进低收‍入人口识别、分场脱贫规划和低收入人口脱贫计划等各项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要向乌梁素海地区倾‍斜,参照自治区“三到村三到户”和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办法,‍实行精准扶贫。二是全面开展脱硫石膏改造盐碱地试验示范,在‍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盐碱地改良,先行开展‍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推广示范工作,按照技术流程和取得的实验‍成果,逐步在全市全面铺开。三是抓好铁路沿线两侧50米和周‍边可视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十个全覆盖”工程观摩点上涉‍及到的“三到村三到户”项目。相关旗县区要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本着“早动手、早开工、早见效”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展示扶贫开发项目的亮点与成效。四是抓好国家‍安排的精准扶贫重点工程。国家提出的十项重点工程(小额信贷、‍扶贫搬迁、驻村工作队、职业教育、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构树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各旗县区要结合‍实际,在把国家要求的项目都要做好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其他项‍目准备工作,为承接新项目打好基础。

(四)形成合力,取得社会扶贫新突破。一是各旗县区要突‍出抓好“扶贫日”活动,构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开设捐助账户,启动社会扶贫募捐活动,制定捐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推动社会‍扶贫常态化。二是扎实推进各级领导联系点工作,各旗县区扶贫‍办作为联系工作的办公室,主要做好参谋助手、协调联系、综合‍服务等工作。三是扎实抓好社会扶贫定点帮扶工作,全面完成‍2012-2015年工作任务,查遗补漏,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有成效,同时做好整体工作的总结、表彰相关工作。四是实‍施好“雨露计划”,加强对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从根源上切断贫困链,防止贫‍困人口代代相传。

(五)狠抓落实,强化五项工作措施。一是加强舆论宣传。‍继续在巴彦淖尔市电视台、巴彦淖尔日报开辟“最美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专栏,对“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深入宣传。同时要提‍高宣传层次,力争在内蒙古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和内蒙古日报‍等自治区级主流媒体上宣传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凝聚扶贫‍攻坚的正能量,进一步营造我市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监督与考核。在监督方面,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两‍个核心来进行,要制定监督办法,创新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成效。在考核方面,根据中央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的新‍要求,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完成不同类‍型的考核工作。三是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要上新水平。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全面贯彻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的责任,继续保持扶贫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势头,‍以良好的党风带动和促进行风、贫困地区的民风进一步好转,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双赢。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扶贫队伍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打造一支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甘于奉献、作风务实的干部队伍。五是全面做好人大评议的各项‍工作。各级扶贫部门要主动向同级人大汇报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评议,把扶贫开发工作的全过程纳入各级人大的监督之‍中,推进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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